以调养。无用 力以伤其血脉。无烦劳以伤其气也。此章假人迎气口之盛躁。以明气血之合一。故曰脉急则引者。先 言盛躁之气。而合于脉中也。继言脉大以弱者。乃平和之气血。浑束于一也。气并于脉中。故脉大。血 气和调。故柔软也。外揣篇论浑束为一而合于天道。天地有外内上下之气交。故司外可以揣内。司内可 以揣外。此天地之合一也。此篇论阴阳六气。与血脉浑束为一。应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如水镜之察。
不失其形。此水天之合一也。愚按、此篇大义。谓阴阳六气。外合于手足六经。内合于五脏六腑。可分 可合。可外可内者也。候人迎气口者。候六气之在外。而不涉于经也。陷下则灸之者。谓气陷于内。
而不陷于脉也。故曰审察卫气。为百病母。卫气外行于皮肤分肉。内行于脏腑之募原。六气在外。
同卫气而在肤表之间。陷于内则入于脏腑之募原矣。故曰审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盖以 内为本而外为末。血为本而气为标。审其病之在气在脉。在外在内也。如病在外之六气。有不涉于六 经者。有病在气而转入于经者。有陷于内而不干于脏腑者。有陷于募原之中。而病及于脏腑者。此六 气之于经脉脏腑。可分而可合也。紧则为痛。痹者。病形而伤气也。代则乍甚乍间者。气始入于脉也。
盖六气本于五脏之所生。而外出于肤表。合而为一。则从络而脉。脉而经。经而脏腑也。六气出入于 脏腑经脉之间。有离有合。营运无息者也。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此六气行于脉外也。脉大以 弱。则欲安静。此气与血合。混束而为一矣。即如中风伤寒。六经相传。七日来复。此病在六气。而 不涉于经也。如病一二日。即见呕吐 泄诸证者。此陷于内而入腑也。有病一二日。即见神昏气促烦 躁诸证者。此陷于脏腑之募原而为半死半生之证矣。盖客于脏外者生。干脏者死。干脏而脏真完固。不 为邪伤者生。脏真伤而神昏躁盛者死。故曰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如伤寒之黄连阿胶桃花小陷胸证。
此病在气而溜于经也。盖邪入于经。其脏气实。不必动脏。则溜于腑。若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 下淫。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矣。夫邪气淫 。不可胜数。有病一二日。或即溜于经。或即陷于内。
或即干脏入腑者。有病多日而渐次溜经陷内。干脏入腑者。有病久而只在气在形。不入于内者。此邪 病之有重轻。正气之有虚实也。此篇论血气之离合出入。审病气之轻重死生。大有关于至道。故帝令 斋宿而始授其书。予亦不厌琐赘而复明之。以勉后学。知正气之出入。则知邪病之浅深。治其始蒙。
其未逆。弗使邪气内入而成不救。此医道中修身善后之大功德也。高子曰。外揣篇论气与 形合。此篇论气与血合。五变章论病在形而不病气。本藏篇论病在脏腑而不病气。本经厥逆诸篇。有 病气者。有病血者。有血气之兼病者。此阴阳离合之道。变化之不测也。
<目录>卷六<篇名>五色第四十九属性:雷公问于黄帝曰。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小子未知其所谓也。黄帝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
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 岁。
此承三十七章之五阅五使。复辨明五脏之气。见色于明堂。见脉于气口。察其色。切其脉。以知 病之间甚。人之寿夭也。五阅章曰。五官已辨。阙庭必张。乃立明堂。明堂广大。蕃蔽见外。方壁高 基。引垂居外。五色乃治。平博广大。寿中百岁。故帝复释之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
颜者。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盖言 面部之形色。应天地之形气。欲其清明而广浓也。夫五脏生于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五色。及三 阴三阳之六气。故色见于明堂。脉出于气口。乃五脏之气。见于色而应于脉也。故曰五气者。五脏之使 也。五时之副也。气口者。左之人迎。右之寸口。所以候三阴三阳之气。三阴三阳者。五脏六腑之气也。
朱氏曰。按五藏生成篇云。凡相五色之奇脉。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也。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盖五脏之气色见于面。五脏之血色 见于目也。脉要精微论曰。尺外以候肾。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右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 肺。左外以候心。是五脏之有形。候见于左右三部之寸关尺。五脏之气。候见于气口也。故曰脉之浮 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难已。此五脏之形气。各有所候也。夫天地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故 视人之寿夭。决病之死生者。必明乎此。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黄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 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脏安于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见。明堂润泽以清。五官恶得无辨乎。(恶叶乌)
五官者。五脏之外候也。明堂者。鼻也。鼻之准骨。贵高起而平直者也。五脏次于中央。阙庭之 中。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