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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86页

脏之长。华盖于上。故手太阴独受阴之清。空窍者。皮毛 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于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
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禀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 足太阴独受其浊。杨元如曰。手太阴主天。故独受其清。足太阴主地。故独受其浊。此篇论人之 阴阳清浊。应合天地经水。故帝曰十二经脉。应十二经水。伯曰天下之众。又曰气之大别。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 阳者浅而疾之。清浊干者。以数调之也。
气之滑利者。应天运于外。故浅而疾之。涩浊者。应地居于中。故深而留之。清浊相干者。阴阳 之气交。故以数 调之。数者。天地之常数也。朱济公曰。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此篇以人之清浊。
合天地之阴阳。下章论人之形体。应天地日月水火。
<目录>卷五<篇名>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属性: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 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 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
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 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 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 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
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 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 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
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阳三阴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
女生于申。故始于七 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 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
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
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 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 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 四月。人气在脾。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
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 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 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 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 为二阳。太阳为三阳。阴阳之变化无穷。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 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 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 左手之太阴。
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故两火并合。
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朱济公 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 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
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
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
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