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 营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纹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上至舌。此 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相火。
生于肾阴。从下而上。通会于周身之腠理。脏腑之募原。总属一气耳。归于有形之部署。始分而 为三。气之在上者。即归于上部。主宣五谷之气味。即从上而出。熏肤充身泽毛。气之在中者。
即归于中部。主蒸化水谷之津液。而为营血。即从中而出。以奉生身。气之在下者。即归于下部。
主济泌别汁。即从下而出。以行决渎。此气由阴而生。从下而上。归于上中下之三部。即从上中 下而分布流行。马氏复以下焦之气。升于中上。上焦之气。降于中下。此缘不明经理。而强为臆说也。
黄帝曰。人有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即出。或出于面。或出于背。或出于身半。其不循卫 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故不得循其道。此气 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故命曰漏泄。
此申明卫气出于上焦。从上焦之气。而分布于周身者也。上焦出于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
由腋而出于太阴之分。至手阳明之扶突。下足阳明之人迎。而后布散于皮腠。常与营俱行阳而行 阴。卫气从上焦之气而出。所出之道路。从来上未至于面。后未至于背。今饮食下胃。其营卫宗气。未 有定分。而先汗 出于面。或出于背。此卫气之不循道而出也。卫气布于周身。无所不被其泽。若汗出于身半。此 卫气之偏沮也。盖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 道。此假风邪汗出。以证明卫气循上焦之道路而出。上焦与营俱行。而营与卫又相将出入于外内 者也。故曰上焦如雾。谓气之游行于肤表。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张开之曰。此章论卫 气始出之从来。第七十六篇。论卫气昼夜出入之道路。所行不同。各宜体析。
黄帝曰。愿闻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
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
此论营出于中焦。中焦亦并胃中。在胃中脘之分。中焦所归之部署也。此所受气者。主泌水 谷之糟粕。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 于经隧。命曰营气。此津液化血而名营气也。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何谓也。岐伯答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 之与气。异名同类焉。故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无两生。
此承上文而言。营卫生于水谷之精。皆由气之宣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 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焉。汗乃血之液。气化 而为汗。故夺其血者则无汗。夺 其汗者则无血。无血者死。无汗者亦死。故人有两死而无两生者。谓营卫血汗。总属于水谷之精也。
此言中焦之精汁。皆由气之所化。而为营为卫。为血为汗。有如水中之沤。气发于水中。则为沤泡。
气散。则沤亦破泄矣。
黄帝曰。愿闻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 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
下焦之部署。在胃之下口。别走于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 粕而俱下于大肠。就下焦之气。济泌别汁。循下焦之经。而渗入膀胱。气化则出矣。
黄帝曰。人饮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 以清。故后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黄帝曰善。余闻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
饮酒者。先行皮肤。则水津四布。而下输膀胱矣。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
约下焦气化而出。故小便独先下。此承上文而言下焦之气。主决渎水液。故帝曰善。余素闻云。上 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按、此篇论营卫之生会。夫水谷之精气。清者为营。浊 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此营卫之生也。阴阳异位。又何焉会。故复论三焦之所出。以明其 会焉。卫出上焦。而上焦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营出中焦。而中焦之津液。随 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化赤为血。以奉生身。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此营卫之会也。故独得行于经 隧。命曰营气。言与卫相将于脉外。而又独得行于经隧之中。是肌腠经脉之外 内。皆有此营也。阴阳血气之离合出入。非熟读诸经。细心体会。不易悉也。
<目录>卷三<篇名>四时气第十九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夫四时之气。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为定。岐伯 答曰。四时之气。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故春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