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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23页

之阳明。始 于下焦之少阴。其上行者。出于阳明。而走尺肤。其下行者。出于少阴。而动于足大趾之间。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脏之外合。脉外之气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气。从足上行。如有虚者取之。
取者。谓迎其气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窍在舌。肝之气在筋。肾 之气在骨。是五脏之气虚者。各随其所在而取之。玉师曰。此论脉外之气。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脉。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 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 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 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 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 之形气。生于六合之内。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应天地之气交。六微旨论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气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 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病在头者取之足。以头足之应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肾脏膀 胱之水气。应天泉之上下也。夫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知血气之生始出入。应天地之五运六气。上 下四旁。天道毕矣。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上节论上下之气交。此论天地之定位。头以应天。足以应地。手足应四旁。盖天地四方之气。
各有所生之本位。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足者足重。随其所生而取之。重者。守而不动也。开之 曰。前节论四方之气流行。故有一方实。一方虚。如金行乘木。则东方实而西方虚矣。此论上下 四方之定位。故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应天地之四时。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阴阳之气。始于肤表。从外 而内。与经脉之出入不同。故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就筋骨。盖始于皮毛而 入于筋骨。自外而内也。肥人之皮肤涩。分肉不解。气留于阴久。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深 取之也。瘦人之皮肤滑。分肉解。气留于阳久。故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浅取之也。齐者。与时 一之也。开之曰。首六句论四时。谓气之从外而入。后四句论肥 瘦。谓气之从内而出。盖六气虽营运于肤表。然本于内之所生。张应略曰。从外而内。天之气也。
从内而生。人之气也。人与天地相合。故或从外。或从内。外内出入者也。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 者阳也。浅刺之。
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
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
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病在上者为阳。病在下者为阴。以形身之上下分阴阳也。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此承上文而言表里。上下阴阳之气。交相贯通。故有先后之分焉。内经云。阳病者上行极而 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从内之外者。先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先治其外。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 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此论寒热之阴阳厥热也。刺热厥者留针。俟针下寒。乃去针也。刺寒厥者留针。俟针下热。乃 去针也。二阴一阳。二阳一阴者。谓寒热阴阳之气。互相交通。故不独取阳而独取阴也。开之曰。
一二者。阴阳水火之生数。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纳而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