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补泻疾徐。针
论毕矣。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得
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闵士先曰。服、事也。言用针之事。当合于天时也。夫针者。所以候气也。故当上视天光。因天
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下司八正。所以候八风之虚邪。
以时至者也。虚实者。人气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遇岁之虚者。逢年
之虚。值月之空。失时之和。救而不能胜邪。则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闵氏曰。法于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
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观于窈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
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
形无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闵士先曰。此言虚邪伤形。而正邪中气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
夏时之风从北方来。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正邪者。风寒
暑湿燥火。天之正气也。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者。同气相感也。中于气故
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
气。尽调不败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败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
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欲微以
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无忘其神。
闵氏曰。知气之所在者。知病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明于调气者。
知气之实虚。而为之补泻。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疾内而徐
出者。疾而徐则虚也。邪气乃出。则实者虚矣。摇大其穴。以出其针。则邪气乃疾出矣。补必用方者。
外引其皮。令当其穴门。左手引其枢转。右手推其肤。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其针必端以正。安静以
候气至。坚心而无懈惰。微留其针。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盖其外门。则真气乃存于内矣。用针
之要。贵在得神。盖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卫公曰。按、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泻必用方。补必用圆。盖方与圆。非针也。乃用针之意耳。且
方圆者。天地之象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上下相交。是以方
圆之意。皆可圆活用之。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
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以见色。聪耳者可以听音。捷疾
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
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吐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
伤人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
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也。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
甘者复生如故也。
闵士先曰。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
之察色。耳之聪者。可使之听音。可使行针艾者。任之其艾针之能。可使导引行气者。任之其导引
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痈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
人。其功不成。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试按龟者。言
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针。即灵寿之物。亦遭其毒手。而况病患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卫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数。谓不能尽百岁之天年。按、阴阳别论篇。论五脏气绝。亦合五十之
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