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其精气神也。三邪杂至。合而为痹。在内而伤其精气神者。有似乎鬼神。可祝由 而已也。篇名贼风者。言往古之人。恬 虚无。精神内守。邪不能深入。故可移精祝由而已。当今之世 不然。忧患缘其内。
苦形伤其外。贼风数至。虚邪朝夕。内至五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故祝由不能已也。夫心主脉。
诸血者皆属于心。尝有所伤于湿。气藏于血脉之中。则伤心藏之神矣。分肉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
留于分肉之间。则伤其气矣。若有所堕坠。则有伤于筋骨。筋即为肝。骨即为肾。血即为心。恶血 在内。则伤心藏之神。有伤于筋。则伤肝藏之魂。有伤于骨。则伤肾藏之精。卒然喜怒不节。则更伤 所藏之神魂。饮食不适。则更伤水谷之精液。寒温不时。则伤在外之形气。形气伤则腠理闭而不通。
其开而遇风寒。则血气凝结。与故之湿邪相袭。则风寒湿三气杂合而为痹矣。其开而遇风者。以有热 则汗出。盖热乃火之气。汗乃精血之液。因伤其精神。是以热则气弛。汗出而开也。汗出则受风。虽 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于风寒而发焉。任谷庵曰。贼风邪气。不正之邪气也。风寒。天之正气也。
因有故邪。开而汗出。故因加而合为邪病焉。王子方曰。风伤气。寒伤神。湿伤精。盖风伤卫。
寒伤营。而寒水之气。又伤心火也。湿乃土之邪气。故伤肾藏之精。是以伤于湿者则为痿厥。痿者。
骨痿。厥者。肾脏之生气厥逆。而四肢清冷也。
黄帝曰。夫子之所言者。皆病患之所自知也。其毋所遇邪气。又无怵惕之所志。卒然而病者。其 故何也。惟有因鬼神之事乎。岐伯曰。此亦有故邪。留而未发。因而志有所恶。及有所慕。血气内 乱。两气相搏。其所从来者微。视之不见。听而不闻。故似鬼神。(毋无同恶去声)
此言病在内而伤其精气神也。故邪留而未发者。留于脏腑募原之间。则有伤于气矣。水之精为志。
火之精为神。志有所恶。则伤肾藏之精。心有所慕。则伤心藏之神。血气内乱。真邪相搏。其所由 来者渐矣。此病气而 不病形。故视之不见。听而不闻。若有似乎鬼神。夫魂游为神。魄降为鬼。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 而出谓之魄。精神内伤。则魂魄飞扬。而有似乎鬼神也。
黄帝曰。其祝而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可 祝而已也。
知百病之胜者。知精气神三者。能胜其百病也。知其病之所从生者。知先伤其精气神。而病之所 由生也。可祝而已者。先巫之能移精变气而通神明也。王子方曰。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
先巫者。言上古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谓之巫医。故古之医字从巫。非与师巫之贱役比也。南人有言曰。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即上古祝而已病之医。非医巫之有二也。
<目录>卷七<篇名>卫气失常第五十九属性:黄帝曰。卫气之留于腹中。蓄积不行。菀蕴不得常所。使人股胁胃中满。喘呼逆息者。何以去 之。伯高曰。其气积于胸中者上取之。积于腹中者下取之。上下皆满者旁取之。黄帝曰。取之奈何。
伯高对曰。积于上。泻大迎天突喉中。积于下者。泻三里与气街。上下皆满者。上下取之。与季胁 之下一寸。重者鸡足取之。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黄帝曰善。
(菀音郁)
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主之常所。有浮沉浅深。及太过不及之别。按第七十六之卫气 行章。论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外内出入之循度。此篇论卫气始生始出之道路。主于皮肉筋骨之 间。所以温分 肉。充皮肤。肥腠理而司开阖者也。夫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也。谷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 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所谓别出者。与谷入于胃。乃传 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之营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卫 气与宗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两行者。谓营气出于气分。而行于脉中。卫气出于脉中。而散于脉外。
此阴阳血气交互之妙道也。夫精专者。行于经隧之营血。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脏腑相通。
外内相贯。环转无端。终而复始。与营行脉中。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日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 之道路各别也。所谓营行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外注于皮肤 谷 之气分。渗入于孙脉络脉。化而为赤者也。五癃篇之所谓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 流而不行者为液。决气章之所谓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
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痈疽章之所谓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 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 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是行于脉中。以应呼吸之营气。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 之出气。注于皮肤分肉之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