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
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行于昆仑。昆仑
在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委中。委中 中央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也。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所出为至阴。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天也。水中之生阳。上合于天。
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是以首论肺与膀胱。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之无息也。通谷。通于肾之然谷。
昆仑。水之发源。星宿海也。
胆出于窍阴。窍阴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侠溪。侠溪足小趾次趾之间也。为荥。
注于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
于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
也。为合。伸而得之。是少阳也。
五脏合五行。六腑应六气。六气之中有二火。故多火之原。而原附于经也。五脏之输出于井木
者。五脏合地之五行。以应生长化收藏之气。故从木火土金水而顺行。六腑之输出于井金者。六腑应天之六气。
六气生于阴而初于地。故从秋冬而春夏。此阴阳逆顺之气也。按、本经八十一篇。凡论阴阳血气。
上下表里。左右前后。皆逆顺而行。若顺则反逆矣。秦越人曰。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者。乙
之刚也。阴井乙。乙者。庚之柔也。
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间也。为荥。注
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输。过于冲阳。冲阳足 上五寸。陷者中
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
寸。 骨外三里也。为合。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也。大肠属上。
小肠属下。足阳明胃脉也。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
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
阴中之阳。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是三阳之气。皆
生于阴而出于地。自下而升。从足而上。无分手与足也。以手足之六经。合三阳之气。而后有手足
之分焉。然论手足之六经。非三阳之气也。故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黄载华曰。大
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
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出于关冲。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
溜于液门。液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阳池。阳
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行于支沟。支沟上腕三寸两
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输。
在于足大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
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 肠。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
实则闭癃。虚则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黄载华曰。三焦为决渎之府。故下输出于太阳之络。入络膀胱。约下焦。气闭则癃。气虚则
遗溺。三焦之主气也。三焦之气。出于肾。游行于上中下。而各归其部。出于手少阳之经。故曰
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夫直行者为经。斜络者为络。此太阳之别络。间于足少阳太阴之间。故曰
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马玄台曰。 肠即足腹。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出于少泽。少泽、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
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后溪者。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输。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
腕骨之前为原。行于阳谷。阳谷在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
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手太阳经也。
黄载华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出于阳明之巨虚上下廉。故曰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
大肠上合手阳明。出于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二间为荥。注于本
节之后三间为输。过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间为原。行于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
经。入于曲池。在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手阳明也。是谓五脏六腑之输。五五二十
五输。六六三十六输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阳。
上合于手者也。
张开之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出于足太阳之络。而上合于手少阳之经。故六腑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