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阳明而言衄止之诊。则太阳之衄。其止于尺脉之浮去而见沉者。可类推矣。
\x五条\x 又曰。从春至夏衄者太阳。从秋至冬衄者阳明。
此即上文之尺浮、晕黄。而申言之也。夫春生夏长。天地生阳之气内盛。而人身以太阳之经气相应。故春夏
之衄属太阳。秋敛冬藏。万物成熟之气内实。而人身以阳明之里气相应。故秋冬之衄属阳明也。但此及上
文二条。明明言衄血。有太阳、阳明两症。至下文方治。却止有泻心一汤。几疑单是治阳明之衄。而遗太阳一
边之治例矣。不知四条曰。尺脉浮。衄未止。七条曰。脉沉弦者衄。夫尺为在里。浮为上出。与沉为在里。弦为上
出同断。是太阳之衄。为实邪从里。外穿经隧。从下上升巅顶之症。自当责之在里在下。则外穿者内伏。上升
者下熄矣。夫责在里在下之实邪。离大黄苓连。将谁属乎。故虽衄症有太阳、阳明之分。而其主泻心则一也。
\x六条\x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家发汗。则额陷。注详伤寒论。脉、非单指手太阴也。由本文之言额、言视、言 、言眠观之。当指上部之天地
人及人迎等处。以衄家伤巅顶之血尤多。故偏言头上耳。紧急。亡阴躁疾之象。直视者。目系干涩。失流动之
神也。不能 、不能合。不得眠、不得寝也。皆阴虚于上。而阳往从之之义。上文言春夏之衄属太阳。恐人以
发汗为太阳之治例。而误投之于衄家。则逆矣。故戒。
\x七条\x 病患面无血色。无寒热。脉沉弦者。衄。浮弱、手按之绝者。下血。烦咳者。必吐血。
此条前三句。是就色、脉、症。而正言衄血之诊法。下文脉浮弱两段。古人借水叠桥。又即衄诊而趁便及之。为
下文吐、下、条内之省笔也。脏腑之精华。浮于面而色红且润者。血之所荣也。六经外邪之症。惟少阳、厥阴。属
木。而为阴阳之枢。属木、故面色以青应。为阴阳之枢。故表症。阖则为寒。而辟则为热也。又本脉弦急。故病此
者之脉状必弦。若病患面无血色。而血不荣。又无寒热之表症。是非少阳、厥阴之表邪为病。而其面以青色
见也。可知。今脉又沉弦如厥阴。则必为衄病无疑矣。夫沉弦为肝家邪实之脉。且弦以沉见。是浮处未尝弦
也。以有余弹射不足。则衄之上出如矢者。乌能禁哉。衄血之诊法如此。若面无血色。而其人之脉。举之但浮。
取之则弱。重按之至沉处。则弱甚而绝。是浮。为上焦有余之邪火。凭凌胃中之血液。故中取之则弱。灌注大
肠之虚脱而下。故按之绝也。则面无血色。又系阳明脱血以致脱气者之诊也。若面无血色。而脉又浮弱。按
之即绝者。多烦咳一症。则其按之即绝。为下焦虚寒之应。其脉浮弱者。为虚寒之邪。上冲而致咳。咳多上顿。
而气亦升浮之应。血随气逆。合之面无血色。则其血之伤于上出。而见于吐者可必矣。此条当熟读细玩。
始见后文汤意之妙。否则。柏叶、黄土、赤豆、当归及泻心等汤。无从觅针线矣。
\x八条\x 夫吐血、咳逆、上气。其脉数而有热。不得卧者死。
吐血、咳逆、上气。勿作一症。当分三症看。因此条原是言吐血之死脉死症。其咳逆上气两症之死诊。与吐血
相同。故连及之。若以吐血、咳逆、上气为一人之病。则何必以不得卧为短期耶。夫吐血有阳明胃实。上冲胃
系一症。主麻仁丸。或调胃承气汤可愈。有少阳风热上逆一症。主小柴胡汤可愈。有厥阴风火。上冲心胸一
症。主当归四逆汤可愈。然阳明胃实之脉涩而浮。仅于日晡见潮热。少阳风热之脉弦而微大。但见往来之
热。厥阴风火之脉弦细而浮。小见微热。或无热而恶寒也。若吐血而脉数。且有或表或里之热。则数为无阴。
而阳气有急疾之诊。热为离阴。而孤阳有浮脱之象。已成危候。所赖静则生阴。犹得假一卧以留连其阳气。
若更不得卧。则气不归肾。而神莫栖。血不统肝。而魂欲散。其不死也得乎。咳逆者。忌邪实。上气者。忌息高。脉
数有热。邪实息高之诊。其不得卧与吐血者。同一下脱上绝而死也。
\x九条\x 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此因极饮过度所致也。
酒性浮热。热则动血。浮则上气。气浮血热。故咳则必致吐血也。夫饮食之邪。本经列为不内不外因。以极饮
过度。而致咳而吐血。延至脉数有热。不得睡卧。同归死候。岂不大可惜哉。长沙揭此。其戒之耶。抑谓于方咳
而未吐血时。或辛凉以解热。降渗以平浮。犹得挽回生路耶。
\x十条\x 寸口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此名曰革。妇人则半产
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寸口、应上焦。脉弦句。谓举之见弦。按之见大也。或曰。右寸见弦。左寸见大。此说亦合。减者、瘦削之状。脉
体如
圆茎。气血之充也。今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