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药。煮取二升半。温服八合。日三服。
\x杏子汤方\x 麻黄(四两) 杏仁(五十个) 甘草(二两炙)
上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得汗止服。(林亿谓此汤未见。
恐是麻黄杏子甘石汤。愚按汤后诸语。与仲景之方微别。或后贤之所缀补者乎。)
此总言风水、皮水、里水之治例。故不列名。而但曰水之为病也。脉沉为水。脉小为无阳。少阴属水脏。而又为
诸阳之根蒂今脉沉小。则其为水脏无阳。而聚水可知。故曰此水属少阴也。风为阳邪。其性上扬外鼓。故病
水而脉浮者为风水。若不渴而小便自利。及面无光亮者为无水。则此胀系虚胀。虚胀为气。除此症不在例
内。余则凡属病水。俱以发汗为正治。而水自已。但脉沉为发根于正石之里水。故宜同用麻黄发汗以去水
之外。配附子以壮火之源者。所以消阴翳也。脉浮为风水。风为木邪。肺气起而能胜之。故于麻黄发汗之外。
配杏仁以利肺者。是欲以金胜木。而尤欲以燥化胜水也。诸方俱佐甘草者。不特取甘浮为汗剂之助。且所
以浓土力而障狂澜之意云尔。
\x二十九条\x 厥而皮水者。蒲灰散主之。(方见消渴。)
厥、详伤寒及寒疝门。但此厥。既非四逆、白通等汤。宜温之寒厥。亦非大承气汤。宜下之热厥。虽与四逆散之
邪实阳明。治宜通散之滞厥颇同。而实异者也。盖因胃中先屯正水。水久化热。热水闭塞胃阳。不与经表之
气顺接。故厥。然厥则皮气外虚。正水乘虚蒸冒。而成皮水之症矣。故曰厥而皮水者。是正水为本病。因正水
而致厥者为标病。因厥而渐成皮水者。又标中之标病也。厥愈而皮水之后病。仍从汗例可矣。蒲草行根水
中。善泄土气。烧灰。则味咸性寒。咸则渗水。寒能清热。与甘寒而分理阴阳之滑石相配。是欲腾空胃中之正
水。行为小便。而使胃阳宽展。出与经气相接。则厥当自愈。若夫因厥致水。其皮气原非虚以吸水之比。今厥
愈而胃阳复起。则皮水亦当散于自汗。而可以不必治矣。此蒲灰散之另一方义。与淋门之用意迥别者也。
\x三十条\x 问曰。黄汗之为病。身体肿。发热。汗出而渴。状如风水。汗沾衣。色正黄。如 汁。脉自沉。从何
得之。师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宜黄 芍桂苦酒汤主之。
\x黄 芍桂苦酒汤方\x 黄 (五两) 芍药(三两) 桂枝(三两)
上三味。以苦酒一升。水七升。相和煮取三升。温服一升。当心烦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烦不止者。以苦酒
阻故也。
此假问答。而详黄汗之所从得。并其治例也。津液外泄而为汗。且以发热烧之。故渴。肿、热、汗出、脉沉。注详
一条及四条下。但总按黄汗之症。一条曰发热。本条亦曰发热。则当身热矣。其四条、则曰身肿而冷。三十一条、
又曰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为历节。盖谓发热。便非黄汗之义。即下文曰汗出已反发热云云。亦言不当热
而热之意也。则黄汗又似无热者矣。仲景错杂言之。几令人不能探其意旨。而黄汗之症。无确据矣。不知人
之卫气。其平日各有盛衰。卫气盛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虽与表气相脱。而其表气之受病者。犹然
自实也。故发热。卫气衰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却与表气同伏。而水寒之病表者。并能内窥也。故不
发热。而且肿冷。及两胫逆冷矣。是一条与本条。论卫气素盛之黄汗四条。及下文三十一条。论卫气原衰之
黄汗也。夫卫气与水相并。而实于外。气元为寒所激。而微于内。则补发其气元。出而与卫气相接。使大气一
转。其病乃散矣。然而鼓万物而燥万物者。莫大于风。经言在脏为肝。在天为风。故以芍药、苦酒之酸收者。敛
补气之黄 入肝脏。而以辛温畅达之桂枝。上引外引之。则内伏之气复起。而与卫阳合德。其蒸被之化。可
使郁汗及水寒之邪。并散矣。是此汤系责气元之下伏。而提之使出之意也。方后曰心烦者。肝木上生心
火。而液不胜也。心烦不止。因苦酒酸而阻滞之故。则六七日黄汗解后。或可服辛凉以散其所阻乎。
\x三十一条\x 黄汗之病。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食已汗出。又身常暮盗汗出者。此劳气也。若汗出已。
反发热者。久久其身必甲错。发热不止者。必生恶疮。若身重。汗出已。辄轻者。久久必身 。 即胸中痛。又从腰以
上必汗出。下无汗。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剧者不能食。身疼重。烦躁。小便不利。此为黄汗。桂枝加黄 汤主
之。
\x桂枝加黄 汤方\x
于桂枝汤方中。加黄 二两。余如桂枝法。取微汗。
若卫气素虚。又因水入汗孔。而得黄汗之病。则卫阳伏而水气与肾脏相召。两胫。为肾之府。阳气缩而不贯。
又肾得水寒之气。而症见其府。故两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