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浮热下从。下从者
气沉。故名曰沉。又趺阳者。中主精悍。下主分布者也。趺阳脉浮而数。浮为胃液虚。而胃火外浮之应。胃液虚
者。不能抱阳。故浮、则知其为独往而气热也。数为精气虚、而悍气独发之应。阳无根而不能终健。故数、则知
其必去数而自止也。夫孤热外浮。乘止内息。内息者机伏。故名曰伏。寸沉、关伏。两相搏击。名曰水者。盖寸主
经络。沉则经络之气内沉。而络脉外虚。关主分布。伏则分布之机下伏。而小便难。络脉虚。则在外者有内吸
之机。小便难。则在下者有上漾之势。而水即乘虚而走皮肤。故为皮水之病矣。五句是自注沉伏相搏。名曰
水之义。
\x八条\x 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愚按此下。当有紧字。谨援各条文例补之。识者或不以为妄耶。)紧即
恶寒。水不沾流走于肠间。少阴脉紧而沉。紧则为痛。沉则为水。小便即难。
此亦互相吸注之正水。而变为皮水之症也。但上条。系寸口与趺阳相吸注。此条。系寸口与少阴。相吸注之
异耳。又上条为热水。其症多渴。此条为寒水。其症不渴。不可不知也。盖谓寸口外主卫气。寸口脉弦而紧。弦
为气削之诊。则其卫气之削弱而不行可知。紧为寒。弦而紧。则其因卫气之虚而恶寒。又可知。夫卫气根于
胸中之宗气。卫气虚。则胸中之气不能呵嘘运布。以致水不沾沾流走于肠间。而下行为小便。遂停于胃中
而为正水矣。又少阴为水脏。若其脉紧而沉。紧为寒为痛。则其腰俞少腹。必作凝敛拘急之痛。沉为水。以其
寒而不能气化。故小便即难。而水又积于下矣。夫寸口之脉弦紧。而卫阳外虚。少阴之脉紧沉。而小便下难。
亦即上条虚难相搏。水走皮肤之互词也。
\x九条\x 脉得诸沉者。当责有水。身体肿重。
自此至后文十三条。广言水病之诊法治例也。脉得诸沉。谓寸口少阴。凡得沉脉。及沉迟、沉滑、沉紧者。皆是。
盖水性亲下。故诸脉沉者。盒饭责其有水也。肿重。详已见。补言此者。犹云脉沉。尤当以身体肿重。为有水之
确据耳。
\x十条\x 水病。脉出者死。
此紧。承上文脉沉而言。脉出。是水抬气鼓。逼其气血于在上、在外之象。真阳不得展舒以驱水。故死。犹之饮
门之脉。以实大而数者。为不治之义也。
\x十一条\x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
此申言六条趺阳脉当伏。今反数一症。而其诊法。注意在面目鲜泽句。盖面目为阳明胃腑之应。而鲜泽为
水热交蒸之色。故知其在下、则小便不利。在上。则消渴而病水矣。其余症脉俱别见。
\x十二条\x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
腹大。是明有聚水之显征。小便不利。又明有聚水之确据。加之脉沉为水。脉沉而绝。为水势撑鼓。以致脉气
不展舒之应。故可下其水。而腹大之外症自除。沉绝之伏诊、自起矣。此条诊法之细处。在脉之沉绝处。盖脉
沉而绝。人多弃为不治之候。而不知其不可弃也。意者其主木防己汤。或加芒硝者是耶。
\x十三条\x 问曰。病下利后。渴饮水。小便不利。腹满阴肿者。何也。答曰。此法当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
者。自当愈。
此设为问答。而言阴阳乍虚者。能致正水也。盖下利后。则阴伤而借资于水。故渴饮水。又下利后。则阳虚而
不能运水。故小便不利。腹满阴肿。水积于肠胃而渗于阴器。故曰法当病水。然水病终以阳气为重。若小便
自利。及汗出者。为阳气复而水邪自去之应。故当愈。
\x十四条\x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
心为火脏。水入脏中即猝死。此言心水者。水在心之系。系终属心。故曰心水。四脏同义。后十九条。紧承五脏
之水。而曰诸有水者。利小便、发汗、乃愈者。此也。心藏神。神为气之主。神郁于水。而气自滞。故身重而少气。不
得卧者。灵道为水所阻。而不得下伏故也。水从火脏之化而热。故烦。肾不得心阳之下交。而其气自寒。故躁
也。心肾同治少阴。而肾尤为水脏。心有水而肾更可知。故其人阴肿也。
\x十五条\x 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
肝水者。水亦在肝之系。并肝外之部位。如少腹者是也。腹大。即下文胁下少腹大之谓。与脾水肾水之腹大
各不同。详十七八两条下。胁下腹痛。言正对胁下之少腹边旁痛也。三句一意。犹云肝偏在胁下之少腹。少
腹积水以浸肝叶。故大而内痛。内痛。故不能自转侧也。又厥阴为三阴之枢。而性复疏泄。故其气上升。则有
时而津液微生。其气下降。故有时而小便续通。与他脏之病水。口长干而小便长难者。不同。
\x十六条\x 肺水者。其身肿。小便难。时时鸭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