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拥起。其光亮之状。如新卧起之蚕。若非风贼阳微。而水气安能乘善动之地乎。颈脉。足阳明第九穴人迎。
所以布胃气于头面者。是也。其脉躁急跳动。又岂非风因、水因。两客于上。而阻抑其上行之气之所致乎。肺
逆。则咳。风水之邪伤卫表。而倒灌胸分。故肺逆而时时咳矣。手足。为诸阳之末。微阳搏于风而内敛。则水得
因虚而先犯之。故肿。但按之即起者。为气肿。气属无形。故一时而即能乍还。按之不起者。为水肿。水属有形。
故经时而后能渐复也。曰风水者。言见此即是。无使滋蔓难图也。门人问曰。卫阳为风所贼。水气即奔赴
之而成风水。是矣。然水之所以奔赴风邪者。是何理乎。且何道之从而上与风邪相搏耶。又二条之脉。曰浮
洪。三条之脉。曰沉滑。同一风水。而脉之所以悬殊者。抑又何说也。答曰。晴明太虚。风飙忽起。阳光渐薄。而阴
云上乘。积阴成雨。阁而未下者。风水之象也。若夫地以水气而升为云。天即以云气而悬为雨。气之升沉。即
水之变化。亦何道路之可拟哉。至于二三条之脉症。其卫气盛衰之所别也。卫气盛而被风。气就风而搏于
外。故脉浮洪。然搏于外者。卫必虚于内。而水气乘之者。水天黄亮之象也。卫气衰而被风。气畏风而伏于下。
故脉沉滑。夫伏于下者。气必空于上。而水气蒙之者。雨天沉晦之象也。法象莫大乎天地。仲景之书。直抉天
地之奥者乎。
\x四条\x 太阳病。脉浮而紧。法当骨节疼痛。反不疼。身体反重而 。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为风水。恶寒者。
此为极
虚。发汗得之。渴而不恶寒者。此为皮水。身肿而冷。状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为黄汗。
痛在骨节。咳而喘。不渴者。此为脾胀。其状如肿。发汗即愈。然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数者。皆不可发汗。
太阳病。统言太阳诸症。如头项强痛之类。其脉浮而且紧。夫浮、为太阳脉。紧、为寒为痛。太阳为风邪所持。其
骨节之气。郁而不得外通。则必疼痛。今脉症应疼不疼。而身体反重而 者。以重、属水因。而 、属风因也。盖
脾肺恶湿气。而水滞其轻灵之用。故重。骨节喜通利。而风郁其外畅之神。故 也。是脉之所以见紧者。以水
寒之气。浮于太阳可知矣。不渴者。阳邪之风因较轻。而拒饮之水因偏重也。风水之邪。两解于汗。故汗出即
愈。此为风水。与二条之候不同。二条为风、水、俱重之症。此则水多于风。风少。故骨节不疼。水多。故反重而不
渴也。恶寒二句。是就未得风水以前而言。非指既成之候也。盖谓恶寒之故。先因他病而发其汗。汗出。则卫
气薄而毛窍疏。毛窍疏。故被风。卫气薄。故水气外凑之。而致此病云。但按一条曰恶风。二条曰恶风则虚。本
条曰恶寒者。极虚发汗得之。则风水之症。有必恶风者。以有风因。则毛孔疏泄。而畏外风之薄之者。如三条
及本条之症是矣。有不该恶风者。卫盛而与风邪搏于外。则表实。表实而恶风。是其人卫气原盛。而先曾以
发汗暴虚之之故。如二条之症是矣。其曰恶风则虚者。是不当恶而恶之义也。若此条。则不但恶风。而并恶
寒者。是其虚更甚。故二十四条之汤。君黄 以补卫气。二十五条之汤。加附子以温卫气者此也。第一条言
皮水。则曰不渴。此又曰渴而云云为皮水。非矛盾也。盖皮水。多由于肠胃之正水所外溢者。肠胃热而小便
不利。因而热蒸于外而为皮水者。则热水蒸烫而渴。肠胃寒而医反下之。因而气虚水泛。而为皮水者。则水
寒之气内拒。故不渴也。注详后文六条。至一条曰不恶风、不渴。此条曰渴而不恶寒。俱借风水之恶风、恶寒。
而细辨皮水之所以异耳。不言正水、石水者。以皮水之初候。多由正水或从石水而成。是言皮水。而正水、石
水。在其中故也。水与汗气同争表分。故身肿。水寒激伏其卫气。故身冷也。周痹者。周身之气俱卑弱。客邪外
入。故身肿。阳气内陷。故身冷。其症颇同。故取以状之耳。胸中窒。见一条胸满注。不能食。详上焦竭则善噫下。
水寒之气内逼。故聚痛。暮则微阳愈伏。而阴气出而用事。外与水寒之邪相接。则微阳有不安之象。故躁而
不得眠也。此为黄汗之下。又承身肿聚痛二症。而辨脾胀者。正所以详黄汗之症。而非添论脾胀也。盖言痛。
若不聚胸中。而在骨节。并咳喘而不渴者。此为脾气满而作胀。便不得认为黄汗矣。以脾肺相须为用。脾胀
而上侵肺。则肺气不行。故身肿。且骨节之神内郁。故痛。又肺逆则咳而喘矣。肺受脾胀之上冲。而肺中之津
液。自结而不四布。故不渴也。此为脾胀。见非黄汗之水汗交郁者比。故曰如肿也。发汗即愈。统指上文五症
而言。玩下文诸病此。并皆不可等字自见。然一切肿胀诸病。虽有渴症。但凡兼见下利。与小便数而自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