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痹重板滞。不
可以名此。即麻木之似是者。亦不得取以相代。以痹重板滞及麻木等。皆一枝一体之自为病。故就病者一
边言之。此则手足皮肤。本自无病。盖就心阳不贯一边而言也。古人状病之细密类如此。
\x二十条\x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
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
若病疝之人。诊其阳明之脉。举之见数。沉之则如两头绷急而紧。此乃弦脉。名虽同紧。而非如转索之谓也。
弦脉状如弓弦。往下按之而不下移。如两头绷急之象。故亦名为紧。其实是数而弦也。下文两紧字同义。盖
形如夺索之紧。为真正阴寒。微明将熄之应。大温大灸。九死一生。况敢下乎。凡言弦紧紧弦。俱紧急之紧。弦
脉之劲疾者是也。其谓数弦之脉。皆因阴寒之疝。上冲阳位。经久不消。以致微阳失下运之用。而大便不去。
一则积成假热。再则胃液亦枯。故数也。又弦为肝脉。弦而如弓弦之不可下按。则又木得寒而枝劲之象。夫
热而液枯者当下。阴木之邪上乘而至劲急者。又非合温药以下其寒不可也。下文两脉。又从数弦而推展
之。凡阳明之脉。实弦而似紧。又大而迟者。弦紧为肝气上乘之诊。大则中空而液短。迟则鼓谩而阳虚。心下
为胃之脘。胃中阴阳俱虚。而肝木以寒疝乘之。谓非心下坚硬而何。又大为阳明之本脉。按之而见实弦似
紧之紧。则阳腑中有阴脏之客气显然矣。曰可下者。犹言皆可以温药下其寒之谓。
\x二十一条\x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
大承气汤主之。
此下三条。承前十三条之腹满不减。设为问答。而申言内实宜下之脉症也。胃为水谷之海。其所化之津液。
上之从脾以滋肺。下之从肺以灌肝肾者也。寸口为心肺之应。若其脉举之见浮大。按之见涩。夫浮为气机
上郁之诊。大为阳明本脉。涩则津液不滋之象。且浮又底虚。大又中芤。以浮大之反面。与无阴之涩脉正合。
则是阳明之气不下通。而上郁心肺之夹空。并无胃液上滋之应矣。尺中为肝肾之诊。浮之见微。而沉之亦
涩。则是胃中无悍气下充。故微无精汁下润。故涩。即经所谓二阳发病。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之理也。夫寸
口。则逆热浮而土液不蒸。尺中。则悍气衰而精汁不灌。谓非宿食内结胃腑。阳液不暇自救。焉得有此干浮
虚燥之脉乎。此从胃之上下两头。而知宜主大承之脉者。一也。
\x二十二条\x 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可下之。宜大承气汤。
不言部位而但曰脉。盖亦指阳明而言。末后两言脉紧同义。数为在腑。又数为热。滑者。谷气自结。而不灌注
四旁之象。夫在腑有热。而谷气自结。非胃实而何。此从胃之本位。而知宜主大承之脉者。又一也。既曰实
而又曰有宿食者、非复也。盖以实言症。而以宿食句。还答问语耳。
\x二十三条\x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紧承上文脉数而滑句。盖脉不数滑。则下利不欲食。便不得断以宿食故也。言阳明之脉。数而且滑。倘然
下利。则数为胃火自盛。而滑为谷气自还之应。盒饭能食。今不欲食。则系宿食占其胃分。而其所以下利者。
为气滞旁流之故。犹云但不欲食。虽已经下利。亦不得为数滑者。宽其下也。此从消息饮食而知宜主大承
之症者。又一也。
\x二十四条\x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宜瓜蒂散。
\x瓜蒂散方\x 瓜蒂(一分熬) 赤小豆(一分煮)
上二味。杵为散。以香豉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钱匕。温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为度而止。亡血
及诸虚者。不可与之。
脘。即胃之管。自喉嗓下至胃。作三分。故有上中下脘之别。任脉之经穴以当之而外得名者。李氏援以注此。
未是。若宿食在胃之上脘。而未入胃腑者。大承下之。则宿食高。而攻下之药。低不能及。且徒伤其胃气。不如
越而吐之之便矣。瓜蒂蔓生。气味苦寒。且其性属上提。而不容下坠者。蔓生则走胃络。味苦则能使胃系急
而自拳。凡气寒者。俱为胃之所恶。其性上提而不容下坠。故能令胃气上涌而致吐也。但吐则伤阴。而火气
自浮。此吐家必生烦热懊 之症。香豉滋阴降气。故煮汁和服者。盖为预防之计。以济其偏者也。
\x二十五条\x 脉紧如转索无常者。有宿食也。
紧为寒。紧如转索。盖索具坚收。转呈短缩之象。夫阳明胃腑中。因寒敛而见坚收短缩者。非宿食而何哉。
\x二十六条\x 脉紧。头痛。恶风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脉紧紧承上文转索而言。头痛。胃中结气上冲之应。恶风寒者。无精悍以行其卫气故也。故知有宿食不化。
此与上条。俱当着眼在脉紧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