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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臆者、豹文者并不可食。 鹿肉脯炙之不动、及见水而动、或曝之不燥者并杀人。同雉肉、蒲白、 鱼、 鱼、 鸡肉、生菜、鲫鱼、 食,发恶疮。《礼记》云∶食鹿去胃,鹿茸不可以鼻嗅之,中 有小白虫,视之不见,入人鼻必为虫颡,药不及也。不可近丈夫阴,令痿。鹿脂 亦不可近阴。久食鹿肉,服药必不得力,为其食解毒之草故也。勿同猪肉食。
麋肉
味甘性温。多食令人弱房,发香港脚。妊妇食之,令子目病。不可合猪肉、 雉肉、 鱼、鸡肉、菰蒲食,发痼疾。同虾及生菜、梅、李食,损男子精气。麋脂 不可近阴,令痿。亦不可同桃李食。淮南子云∶孕妇见麋,生子四目。
虎肉
味酸,作土气,性热。正月食虎伤神。热食虎肉,伤人齿。多有药箭伤者,食者慎之。虎鼻悬门中,次年取熬作屑,与妇食之,便生贵子。勿令人及妇知,知则不灵。虎豹皮上睡,令人神惊。其毛入疮有大毒。虎骨勿用中毒药箭者,能伤人也。虎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声吼如雷,风从而生,百兽震恐。立秋始啸,仲冬始交,虎不再交。孕七月而生,虎生三子,一为豹。其搏物三跃不中,则之。食狗则醉,闻羊角烟则走,恶其臭也。虎害人兽,而鼠能制之。
智无大小也。
豹肉
味酸,性微温。正月勿食,伤神损寿。豹肉令人志性粗豪,食之便觉, 少顷消化乃定,久食亦然。豹脂合生发药,朝涂暮生。广西南界有 腊虫,食死人 尸,不可驱逐,以豹皮覆之,则畏而不来。
野猪肉
味甘性平。多食微动风疾,不可同回鱼、 鱼食。青蹄者不可食,服巴 豆药者忌之。岭南一种懒妇,似山猪而小,善害田禾。唯以机轴纺织之器,置田所, 则不复近也。
豪猪肉
味甘,性大寒,有毒。不可多食,发风令人虚羸,助湿冷病。
驼肉及峰脂
味甘性温。能知泉源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处, 即得之。流沙夏多热风,行旅遇之即死。风将至,驼必聚鸣,埋口鼻于沙中,人以 为验也。其卧而腹不着地,屈足露明者,名明驼,最能行远。驼粪亦直上如野狼烟。 驼黄味苦性平,微毒。似牛黄而不香,戎人以乱牛黄,而功不及之。
熊肉
味甘性平。十月食之伤神。患寒热积聚痼疾者食之,令终身不除也。熊 脂味甘,性微寒。寒月则有,夏月则无之。然灯烟损人眼,令失光明。熊掌难 , 得酒醋水三件同煮熟,即大如皮 ,且易软也。熊胆春近首,夏在腹,秋在左足, 冬在右足。熊行山中,必有 伏之所,谓之熊馆。性恶秽物及伤残,捕者置此物于 穴,则合穴自死。或为棘刺所伤,出穴爪之至骨,即毙也。
山羊肉
味甘性热。疫病后忌食。妊娠食之,令子多病,肝尤忌之。
羚羊肉
味甘性平。其角能碎佛牙、貘骨、金刚石。烧烟走蛇虺也。
麂肉
味甘性平。多食发痼疾。妊妇食之,令胎堕。

味甘性温。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多食发消渴及痼疾,瘦恶者勿食。 同鸽食成瘕,同梅李、生菜、虾食,并能病患。凡人心胆粗豪者,以其心肝食之, 即减,胆小者食之,愈怯。
香 肉
味甘性温。蛮人食之,不畏蛇毒。脐名麝香。忌大蒜。麝不可近鼻, 有白虫入脑,患癞。久带其香透关,令人成异疾。能堕胎,消瓜果食积,辟蛇。
猪獾肉
味甘酸,性平。其耳聋,见人乃走,能孔地食虫蚁瓜果。其肉带土气。 狗獾性味与 相同, 即猪獾。
兔肉
味甘辛,性寒。同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同獭肉食,成遁尸病。 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乱。忌同鹿肉、鳖肉、芥菜及子末食。十一月至七月食之, 伤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内则》云∶食兔去尻,不 利人也。妊妇不可食,令子缺唇,主逆生。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 独为缺唇也。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兔肝亦勿与鸡芥、胡桃、柑橘同食。
山獭肉
不宜食。其阴茎为补助要药,骨解药毒,研少许敷之立消。
水獭肉
味甘咸,性寒。多食消男子阳气。勿同橙橘、鸡肉、鸡子、兔肉食。 其肝有毒。诸畜肝皆有定数,唯獭肝一月一叶,十二月十二叶,其间又有退叶。或 云獭无雌,以 为匹,故猿鸣而獭候。
象肉
味甘淡,性平。多食令人体重。象具百兽肉,唯鼻是其本肉。象胆干了, 上有竹文斑光腻。春在前左腿,夏在前右腿,秋在后左腿,冬在后右腿。牙近鼠类, 鼠皮则裂。世人知然犀可见水怪,而不知沉象可驱水怪。夏月合药,宜置象牙于傍。 合丹灶以象牙夹灶,得雷声乃能发光。
豺肉
味酸性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