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本方。去大枣。加半夏。
活人事证方后集。橘皮汤。治中暑痰逆恶寒。(即本方)
伤寒蕴要。橘皮竹茹汤。治胃中壅热。而哕呕者。
于本方。去参。姜。枣。加半夏。茯苓。黄连。葛根。
伤寒大白。人参橘皮竹茹汤。治胃虚呃逆。
于本方。去大枣。加浓朴。半夏。藿香。
〔余述〕呕吐之证。其因不一。今细检经方。吴茱萸汤之呕与干呕。因阴逆。四逆汤之呕。因阳败。大黄甘草汤之
吐。因食壅。除此之外。凡十一方。虽其兼凉兼温之殊。大要皆不出于驱饮逐水。则知其系于水饮所致者为多。盖胃喜
燥而恶湿。故水饮停潴。其气易逆也。蛔之为物。最能使呕。叙在次篇。哕。啻举气逆证。然黄胆篇。
有小半夏汤之法。则亦有自停饮者。可以推知。而其更有数因。前人辨之尽矣。
夫六腑气绝于外者。
按金鉴曰。气绝。非谓脱绝。乃谓虚绝也。朱氏曰。按气绝两字。当作病气隔绝论。若真阴阳气绝。岂止手足寒与
不仁哉。二说并存考。程氏又曰。不禁则上无胀闷。中无痛楚。下无奔迫。但孔如竹筒。漫无约束。直流不休。诃子粟
壳。咸无功矣。虽有卢扁。将安施乎。此说信然。
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
按邪热逼血。血渗入于肠。故清脓血。魏氏曰。热且蓄停肠脱。酿为污积。脓血随利而下。此亦理之所有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脉经。胀满下。有其脏寒者当下之七字。)
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
成氏曰。经曰。脉迟者。食干物得之。(按此语。未详所出。当考。)金匮要略曰。滑则谷气实。下利脉迟而滑者。
胃有宿食也。
脾胃伤食。不消水谷。是致下利者。为内实。若但以温中浓肠之药。利必不止。可与大承气汤下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
按朱氏曰。因初病利时。漫用药止住。而病根不拔。旧于此时受邪者。脏气即应时相感。而复病焉。此说不必。又
按伤寒缵论曰。此条。世本尚有宜大承气汤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详未尽之邪。可以留伏经年而发。必系寒邪。寒邪
惟可备急丸温下。不应大承气寒下也。设属热邪。必无经年久伏之理。此说拘执。不可从。又按脉经下利篇所载诸条。
出于本经之外者。今录于左。曰。脉滑按之虚绝者。其人必下利。曰。下利而腹痛满者。为寒实。当下之。曰。下利腹
中坚者。当下之。曰。下利脉浮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
当温之。(病可温证中。亦有此条。有宜当归四逆。汤字。又伤寒论不可下编。有此条。)曰。夫风寒下(疑脱利字。)
者。不可下之。下之后。心下坚痛。脉迟者。为寒。当温之。脉沉紧。下之亦然。脉大浮弦。下之当已。又病可温证曰。
下利欲食者。就温之。又曰。下利脉迟紧。为痛未欲止。当温之。得冷者。满而便肠垢。(此条。千金。载在下利中。)
千金痢门。稍与脉经同。更有一条。曰。下利大孔痛者。当温暖之。
\x紫参汤方\x(本草。图经引。甘草二两。一升半。作半升。)
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赵〕治病有轻重。前言气利惟通小便。此乃通大便。盖气结处。阴阳不同。举此二者为例。六经皆得结。而为利
各有阴阳也。诃黎。勒。有通有涩。通以下涎消宿食。破结气。涩以固肠脱。佐以粥饮引肠胃。更补虚也。
圣惠方曰。夫气痢者。由表里不足。肠胃虚弱。积冷之气。客于肠间。脏腑不和。因虚则泄。故为气痢也。
\x诃黎勒散方\x
本草。图经云。诃黎勒主痢。本经不载。张仲景治气痢。以诃黎勒十枚。面裹焙。灰火中煨之。令面黄熟。去核。
细研为末。和粥饮顿服。(云云)唐刘禹锡传信方云。予曾苦赤白下。诸药服遍。久不瘥。转为白脓。令狐将军传此法。
用诃黎勒三枚上好者。两枚炮取皮。一枚生取皮。同末之。以沸浆水一两合服之。淡水亦得。若空水痢。加
而又泄气。盖其味苦涩。(按程氏所引。文不同。又程氏引杜壬方。本出本草黄连条。云。杜壬治气痢泻。里急后重。
云云用黄连甘姜二味。又引刘禹锡传信方。亦是本草所引。)
〔余述〕朱丹溪曰。仲景治痢。可温者温。可下者下。或解表。或利小便。或待其自已。区别易治难治不治之证。
至为详密。然犹与滞下衮同。立方命论。(出局方发挥。)盖肠 滞下。与濡泻滑泄。其证与治。本自不同。仲景一以下
利命之。并而为篇。然逐条寻究。判然而明矣。抑更有一义。盖濡泻滑泄。固宜温固。然有内有宿积。而治宜疏刷者。
肠滞下。固宜疏刷。然有阳虚气陷。而治宜温固者。然则学人宜审其脉证。而处其方剂。不须特以肠 泄泻为分别。
仲景之合为一篇者。意或在于此欤。(五十七难。大瘕泄者。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能便。茎中痛。亦即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