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者女子以包血。以其与冲脉并行。今
少阴脉细。则寒气宕于胞门矣。在妇人则经水不通。经虽为血。其体则水。况水病而血不行。其血亦
化为水。故名曰血分。
案沈云。卑者。即沉而弱。徐云。卑则低而弱。平脉决。荣气弱。名曰卑。王宇泰云。荣主血为阴。
如按之沉而无力。故谓之卑也。但少阳未详何部。徐云。左关胆脉也。沈云。右尺。金鉴云。左尺。然左
右配位之说。仲景所未曾言。必别有所指。史记仓公传。时少阳初代。亦同。血分。诸家无
明解。盖分。散也。血为水分散。流布肢体也。又有水分。附于左。
脉经云。问曰。病有血分。何谓也。师曰。经水前断后病水。名曰血分。此病难治。问曰。病
有水分何也。师曰。
先病水后经水断。名曰水分。此病易治。
本事续方云。治妇人经脉不通。即化黄水。水流四肢。则遍身皆肿。名曰血分。其候与水肿。相类
一等。庸医不问源流。便作水疾治之。非唯无效。又恐丧命。此乃医杀之也。宜用此方。
人参 当归 瞿麦穗 大黄 桂枝 茯苓(各半两) 苦葶苈(炒二分)
上为细末。炼蜜丸如梧桐子大。每服十五丸。空心米饮下。渐加至二十丸。止于三十丸。每无不效者。案
此方为经水不通。而发血分者设焉。若胃气衰者。宜另议方而可也。
问曰。病者苦水。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脉之不言水。反言胸中痛。气上冲咽。状如炙肉。
当微咳喘。审如师言。其脉何类。师曰。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沉紧相搏。结在关元。始时当微。
年盛不觉。阳衰之后。荣卫相干。阳损阴盛。结寒微动。肾气上冲。喉咽塞噎。胁下急痛。医以为留饮。而
大下之。气击不去。其病不除。后重吐之。胃家虚烦。咽燥欲饮水。小便不利。水谷不化。面目手足浮肿。
又与葶苈丸下水。当时如小瘥。食饮过度。肿复如前。胸胁苦痛。象若奔豚。其水扬溢。则浮咳喘逆。当
先攻击冲气令止。乃治咳。咳止其喘自瘥。先治新病。病当在后。(徐本。气击。作气系。无浮咳之浮字。
当微。作尚微。沈尤并同。魏本气击。作气急。)
〔沈〕此水病积寒为根。兼示误治之变也。病者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乃水肿本有之证。但
病者竟不言此。反言胸中痛。气上冲胸。状如炙肉。当微咳喘。然水病不当有此而见之。故问其脉何类。
〔程〕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水寒之气。结于关元。当其少壮之时。阳气正旺。
虽有结寒。亦为不觉。及至阳衰之后。营卫亦虚。其阳则损。其阴则盛。关元结寒。乘其阳虚而动。肾中阳
气。不能以胜阴寒。寒气上冲。咽喉闭塞。胁下亦相引而急痛也。医者不求其本因寒水结在关元。见其标
证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以为水饮。而大下之。其冲气不为下止。后重吐之。非惟冲气不止。
而大吐大下。复又损其胃。而亡其津液。是以咽燥引饮也。吐下后。其阳愈虚。则不能施行便溺。其寒
愈胜。则不能消化水谷。是以小便不利。而水谷不化。面目手足。犹然浮肿。复与葶苈丸下水。而浮肿小瘥。
食饮过度。则脾胃复伤。肿复如前。其实水寒结于关元而未散。寒上冲。则胸胁苦痛。象若奔豚。水扬溢。
则为浮肿喘咳也。
〔魏〕营卫。即阴阳之气也。阴气之旺。于阳气之衰。必相干凌。阳日益损。阴日益盛。
〔沉〕葶苈丸。但下水肿之标。不能除水之本。故但小瘥。而不尽彻。稍有食饮过度。肿复如前。
〔徐〕当攻击冲气令止。如痰饮门苓桂术甘汤是也。咳止。喘虽不治。而自愈矣。此乃病根甚深。不能骤除。
故须先去异病。则原病可治。故曰先治新病。病当在后。要知冲气咳喘等。皆新病也。病当在后。病字指水
气言。然关元结寒。则又为水病之本矣。
案金鉴云。此条文义不属。不释。然今合数家之说而读之。则义略通。且世病水之人。多类此条证者。
安可措而不讲耶。浮咳二字。程注似未允。俟考。末二句。即首篇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病之意。脉经
注云。气击不去。言邪气不去。而元气反为药所击也。
风水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腹痛者。加芍药。
〔尤〕此条义。详痉湿 篇。虽有风水风湿之异。然而水
与湿非二也。
案此条校之于痉湿 篇。唯湿作水为异耳。盖此后人误
入者。附方所载。外台证治。的是本经之旧文。脉经。与外台同。可以证矣。
\x防己黄 汤方\x(方见湿病中。)
风水恶风。一身悉肿。脉浮不渴。续自汗出。无大热。越婢汤主之。
〔沈〕此风多水少之证也。风多伤表。外应肌肉。内连及胃。故恶风一身悉肿。胃气热蒸。其机外向。不
渴而续自汗出。无大热者。则知表有微热而为实也。故以麻黄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