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阳上游。而阴不下济也。
亦通。
〔鉴〕李玮西云。湿家当利小便。以湿气内瘀。小便原自不利。宜用药利之。此
下后里虚。小便自利。液脱而死。不可一例概也。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
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风湿俱去也。(
伤寒论。玉函。脉经。冒问曰二字。盖。作答曰二字。玉函。雨下。有溜字。湿气在。作湿气仍在。脉经。
作湿气续在。玉函。脉经。医。作师。成本。作似欲汗出。)
〔徐〕此言风湿当汗解。而不可过也。谓风湿相搏疼痛。
原当汗解。值天阴雨。则湿更甚。可汗无疑。而不愈何故。
盖风性急。可骤驱。湿性滞。当渐解。汗大出则骤风去。而湿不去。故不愈。若发之微。则出之缓。缓则风湿
俱去矣。然则湿在人身。粘滞难去。骤汗且不可。而况骤下乎。故前
章曰。下之死。此但云不愈。见用法不当。而非误下比也。
〔程〕兹条为治湿汗之严律。
王宇泰云。风湿宜汗。桂枝加白术黄 防己汤。张卿子
云。风湿相搏。法当汗出而解。如麻黄加术汤。使微微蒸发。表里气和。风湿俱去。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
鼻塞。纳药鼻中则愈。(〔原注〕脉经云。病患喘。而无湿家病以下。至而喘十三字。○案十三字。当
作十一字。伤寒论。作湿家病。身上疼痛。)
〔沈〕此湿淫于上。与湿从下受不同也。湿邪感于太阳。与肺气相合。气郁于表。故身疼发热。面黄
而喘。头痛鼻塞而烦也。邪居于表。故脉大。自能饮食者。腹中和而无病。当责病在头中寒湿。寒湿者。以湿
属阴故也。盖鼻为肺窍。肺气受湿。则鼻塞。故当纳药鼻中。搐去黄水。俾肺气通调。大气一转。肌腠开
而湿痹解矣。
〔魏〕瓜蒂散方。瓜蒂上一味。为末吹鼻中。
溯源集云。病浅不必深求。毋庸制剂。但当以辛香开发
之药。纳之鼻中。以宣泄头中之寒湿则愈。朱奉议及王氏准绳。俱用瓜蒂散。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鉴〕赵良曰。湿与寒合。令人身疼。大法表实成热。则可发汗。无热是阳气尚微。汗之恐虚其表。
是证虽不云热。而烦以生。烦由热也。所以服药。不敢大发其汗。且湿亦非
暴汗可散。用麻黄汤治寒。加术去湿。使其微汗耳。不可火攻。火攻则增其热。必有他变。所以戒人慎之。
喻昌曰。麻黄加术。则虽发汗。不至多汗。而术得麻黄。并可以行表里之湿。
〔程〕若以火攻之。则湿热相
搏。血气流溢。迫而为衄。郁而为黄。非其治法。
\x麻黄加术汤方\x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案据麻黄汤本方当一两) 杏
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案术分苍白始出于名医别录此白字后人所加宜删)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三因。麻黄白术汤。治寒湿身体烦疼。无汗恶寒发热者。(即本方。)
\x千金翼\x 治多睡。欲合眼。则先服以止睡方。
麻黄(去节) 白术(各五两) 甘草(一两炙)
上三味。以日中时。南向捣筛为散。食后以汤服方寸匕。日三服。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
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玉函。脉经。作日晡即剧。非。)
〔鉴〕病者。谓一身尽痛之病患也。湿家一身尽痛。风湿亦一身尽痛。然湿家痛。则重。着不能转侧。
风湿痛。则轻。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别者也。湿家发热早暮不分微甚。风湿之热。日晡所必剧。盖以湿
无来去。而风有休作。故名风湿。原其由来。或为汗出当风。或为久伤取冷。相合而致。
则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发散风湿。可与也。明矣。
〔尤〕痉病非风不成。湿痹无寒不作。故以麻黄散寒。薏
苡除湿。杏仁利气。助通泄之用。甘草补中。予胜湿之权也。
\x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x
麻黄(去节半两汤泡○案外台作四两无汤泡二字是) 甘草(一两炙○案外台作二
两是) 薏苡仁(半两○案外台作半升是) 杏仁(十个去皮尖炒○案外台作二两无炒字徐沈亦删炒是)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匕。水盏半。煮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案此方剂小。而煎法与诸方异。盖后人所改定。外台香港脚门所载却是原方。(分两注于各药下。)云。
湿家始得病时。可与薏苡麻黄汤。(引古今录验。)方后云。上四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