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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边多人。变蒸或早或晚,根据时如法者少也。

  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为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者,服紫双丸,小瘥便止,勿复服之。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则寒热交争,腹痛夭矫,啼不止者,熨之则愈。

  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

  其变日数,从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变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后百二十八日复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三、温壮候

  小儿温壮者,由腑脏不调,内有伏热,或挟宿寒,皆搏于胃气。足阳明为胃之经,主身之肌肉,其胃不和调,则气行壅涩,故蕴积体热,名为温壮。

  候小儿大便,其粪黄而臭,此腹内有伏热,宜将服龙胆汤;若粪白而酢臭,则挟宿寒不消,当服紫双丸。轻者少服药,令默除之;甚者小增药,令微利。皆当节乳哺数日,令胃气和调。若不节乳哺,则病易复,复则伤其胃气,令腹满。再、三利尚可,过此则伤小儿矣。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四、壮热候

  小儿壮热者,是小儿血气盛,五脏生热,熏发于外,故令身体壮热。大体与温壮相似,而有小异。或挟伏热,或挟宿寒。其挟伏热者,大便黄而臭;挟宿寒者,粪白而有酸气。

  此二者,腑脏不调,冷热之气俱乘肠胃。蕴积染渐而发,温温然热不甚盛,是温壮也;其壮热者,是血气盛,熏发于外,其发无渐,壮热甚,以此为异。若壮热不歇,则变为惊,极重者,亦变痫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五、惊候

  小儿惊者,由血气不和,热实在内,心神不定,所以发惊,甚者掣缩变成痫。

  又小儿变蒸,亦微惊,所以然者,亦由热气所为。但须微发惊,以长血脉,不欲大惊。大惊乃灸惊脉,若五六十日灸者,惊复更甚,生百日后灸惊脉,乃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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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欲发痫候

  夫小儿未发痫欲发之候,或温壮连滞,或摇头弄舌,或睡里惊掣,数啮齿,如此是欲发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七、痫候

  痫者,小儿病也。十岁以上为癫,十岁以下为痫。其发之状,或口眼相引,而目睛上摇,或手足掣纵,或背脊强直,或颈项反折,诸方说痫,名证不同,大体其发之源,皆因三种。三种者,风痫、惊痫、食痫是也。风痫者,因衣浓汗出,而风入为之;惊痫者,因惊怖大啼乃发;食痫者,因乳哺不节所成。然小儿气血微弱,易为伤动,因此三种,变作诸痫。

  凡诸痫正发,手足掣缩,慎勿捉持之,捉则令曲突不随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八、发痫瘥后身体头面悉肿满候

  凡痫发之状,或口眼相引,或目睛上摇,或手足掣纵,或背脊强直,或头项反折,或屈指如数,皆由以儿当风取凉,乳哺失节之所为也。其痫瘥后而肿满者,是风痫。风痫,因小儿浓衣汗出,因风取凉而得之。初发之状,屈指如数,然后掣缩是也。其痫虽瘥,气血尚虚,而热未尽,在皮肤与气相搏,致令气不宣泄,故停并成肿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九、发痫瘥后六七岁不能语候

  凡痫发之状,口眼相引,或目睛上摇,或手足螈 ,或脊背强直,或头项反折,皆由以儿当风取凉,乳哺失节之所为也。而痫发瘥后不能语者,是风痫。风痫,因儿衣浓汗出,以儿乘风取凉太过,为风所伤得之。其初发之状,屈指如数,然后发螈 是也。

  心之声为言,开窍于口,其痫发虽止,风冷之气犹滞心之络脉,使心气不和,其声不发,故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十、惊痫候

  惊痫者,起于惊怖大啼,精神伤动,气脉不定,因惊而发作成痫也。初觉儿欲惊,急持抱之,惊自止。故养小儿常慎惊,勿闻大声。每持抱之间,常当安徐,勿令怖。又雷鸣时常塞儿耳,并作余细声以乱之。

  惊痫当按图灸之,摩膏,不可大下。何者?惊痫心气不定,下之内虚,则甚难治。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