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椎、第九椎两边各二壮,
与风池凡为十壮。一岁儿七壮,儿大者,以意节度,增壮数可至三十壮,唯风池特令多,七
岁以上可百壮。小儿常须慎护风池,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
有病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腑脏故
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
水洗,常以新水洗。
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逆针灸则忍痛动其五脉,因喜成痫。河洛间土地多寒,儿喜
病痉。其俗生儿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
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防噤。江东地温无此疾。古方既传有逆针灸之法,今人不详南
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儿。是以田舍小儿,任自然,皆得无横夭。
又云∶春夏决定不得下小儿。所以尔者,小儿腑脏之气软弱,易虚易实,下则下焦必益
虚,上焦生热,热则增痰,痰则成病。自非当病,不可下也。



<目录>卷之四十五\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篇名>二、变蒸候

属性: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
耳冷、髋亦冷,上唇头白泡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而近者五日而歇,远者八九日乃歇
;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
白睛微赤,黑睛微白,亦无所苦。蒸毕,自明了矣。
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边多人。变蒸
或早或晚,根据时如法者少也。
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为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者,服
紫双丸,小瘥便止,勿复服之。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则寒热交争,腹痛夭矫,啼不止者
,熨之则愈。
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余治;审
是变蒸,不得为余治。
其变日数,从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
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
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
变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后百二十八日复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
小蒸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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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三、温壮候

属性:小儿温壮者,由腑脏不调,内有伏热,或挟宿寒,皆搏于胃气。足阳明为胃之经,主身
之肌肉,其胃不和调,则气行壅涩,故蕴积体热,名为温壮。
候小儿大便,其粪黄而臭,此腹内有伏热,宜将服龙胆汤;若粪白而酢臭,则挟宿寒不
消,当服紫双丸。轻者少服药,令默除之;甚者小增药,令微利。皆当节乳哺数日,令胃气
和调。若不节乳哺,则病易复,复则伤其胃气,令腹满。再、三利尚可,过此则伤小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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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四、壮热候

属性:小儿壮热者,是小儿血气盛,五脏生热,熏发于外,故令身体壮热。大体与温壮相似,
而有小异。或挟伏热,或挟宿寒。其挟伏热者,大便黄而臭;挟宿寒者,粪白而有酸气。
此二者,腑脏不调,冷热之气俱乘肠胃。蕴积染渐而发,温温然热不甚盛,是温壮也;
其壮热者,是血气盛,熏发于外,其发无渐,壮热甚,以此为异。若壮热不歇,则变为惊,
极重者,亦变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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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惊候

属性:小儿惊者,由血气不和,热实在内,心神不定,所以发惊,甚者掣缩变成痫。
又小儿变蒸,亦微惊,所以然者,亦由热气所为。但须微发惊,以长血脉,不欲大
惊。大惊乃灸惊脉,若五六十日灸者,惊复更甚,生百日后灸惊脉,乃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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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六、欲发痫候

属性:夫小儿未发痫欲发之候,或温壮连滞,或摇头弄舌,或睡里惊掣,数啮齿,如此是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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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七、痫候

属性:痫者,小儿病也。十岁以上为癫,十岁以下为痫。其发之状,或口眼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