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汗而汗之,不解者,则致燥。以百合知母汤主之者,清而润之也。
\x百合知母汤方\x
百合(擘,七枚) 知母(切,三两)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
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下而下之,不解者,则怯中,以滑石代赭汤清而镇之也。
\x滑石代赭汤方\x
百合(擘,七枚) 滑石(碎,绵裹,三两) 代赭石(碎,绵裹,如弹丸大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
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用后方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吐而吐之,不解者,则虚中,以百合鸡子汤清而补之也。
\x百合鸡子汤方\x
百合(擘,七枚)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
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
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
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注】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
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与湿 之为害也,或生斑疹
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也。状如伤寒,谓发热憎寒也。默默欲眠,目不得
闭,谓其病或在阴,亦或在阳,故卧起俱不安也。此病有虫,虫闻食臭而动,动则令人
烦心,故不欲饮食,恶闻食也。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亦由虫动交乱胃中,胃主面,故
色无定也。惑蚀于上部之喉,故先声嗄,毒在喉也。狐蚀于下部之阴,故先咽干,毒在
阴也。外治之法,苦参汤、雄黄散解毒杀虫,尚属有理。内用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
姑存之。
【注】程林曰∶《灵枢经》云∶虫动则令 心,是以有卧起不安等项也。
李 曰∶喉肛与前阴,皆关窍所通,津液滋润之处,故虫每蚀于此。
\x甘草泻心汤方\x
甘草(四两)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x苦参汤方\x
苦参(一升)
水一斗,煮取七升,熏洗日三。
\x雄黄熏方\x
雄黄
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
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
四黑,若能食者,脓己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
【注】病者脉数,谓病狐惑之人脉数也。数主疮主热,今外无身热,而内有疮热,疮
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
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 络赤也。七八日四 皆黑者,是热瘀血腐,故 络黑也。若
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已能食,其毒已化成脓也。故以赤小豆排痈肿,当归调疡血,
米浆和胃气也。
【集注】李 曰∶经云∶脉数不止,而热不解,则生恶疮。今脓成何处?大率在喉与
阴肛。盖积热生虫,亦积热成脓,是亦恶疮之类也。
\x赤小豆当归散方\x
赤小豆(浸令芽出,曝干,三升) 当归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文,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
汤主之。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
去雄黄蜀椒主之。
【注】阴阳平,正气也;阴阳偏,邪气也;阴阳变,异气也。正气者,即四时令平之气
也,中人为病,徐而浅;邪气者,即四时不和之气也,中人为病,速而危;异气者,非
常灾疠之气也,中人为病,暴而死。所以过五日不治,以五脏相抟俱受邪也,此气适中
人之阳,则为阳毒;适中人之阴,则为阴毒。非后人所论阴寒极、阳热极之阴毒、阳毒也。
观其所主之方,要不过升麻、甘草。当归、鳖甲、蜀椒、雄黄,而并不用大寒大热之药,则
可知仲景所论阴毒阳毒,非阴寒极、阳热极之谓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