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小便不利兼头汗出者,乃湿热之黄,非瘀血也。今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自利,
其人如狂者,则是血证,非湿热也,故宜抵当汤以攻其血。
【集注】方有执曰∶谛,审也。言如此为血证审实,无复可疑,必须抵当汤,勉人勿二之意。
程知曰∶身黄,脉沉结,少腹硬,三者皆下焦蓄血之证。然尚与胃热发黄证相近,故 当以小便辨之。其少腹满而小便不利者,则为无形之气病,属茵陈证也;其少腹硬而小 便自利者,则为有形之血证,属抵当无可疑矣。
汪琥曰∶按本文云“小便不利者”之下,仲景不言治法。成注云∶可与茵陈汤。《补亡 论》云∶与五苓散。《后条辨》云∶属茵陈五苓散。此三方可选而用之。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宜抵当丸。
【注】此承上条而言证之轻者,以互发其义而酌其治也。伤寒荣病,有热不已,伏于 荣中,其血不随经妄行致衄,则必随经下蓄膀胱。少腹者,膀胱之室也,故少腹满。若 小便不利,则为病在卫分,有停水也;今小便反利,则为病在荣分,有瘀血也,法当下 之,宜以抵当汤。小其制为丸,缓缓下之,不可过用抵当汤也。
【集注】方有执曰∶上条之方,变汤而为丸。名虽丸也,而犹煮汤焉。汤者,荡也。丸 者,缓也。变汤为丸,而犹不离乎汤,盖取欲缓不缓,不荡而荡之意也。
程应旄曰∶夫满因热入气分,而蓄及津液者,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则知其所蓄 非津液也,乃血也。血因热而满结,故用抵当汤,变易为丸,煮而连滓服之,使之直达 血所,以下旧热,荡尽新瘀,乃除根耳!
抵当丸方
水蛭(熬,二十个) 虻虫(熬,去翅足,二十个) 桃核(去皮尖,二十五个) 大黄(三两)
上四味,捣筛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 时当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集解】柯琴曰∶膀胱为水府,血本无所容蓄者也。少腹者,膀胱之室也。热结硬满,
当小便不利,而反利者,是病不在膀胱之内,而在少腹之内也。其随经之荣血,因瘀热结 于少腹之里,而非膀胱之里也。所以小便虽利,而硬满急结如故,是蓄血瘀于少腹也。热 淫于内,神魂不安,故发狂;血瘀不行,则荣不运,故脉微而沉;荣不运则气不宣,故 脉沉而结也;荣气不周于身,则身黄。消谷善饥者,胃火炽盛也;大便反易者,血之濡 也;色黑者,蓄血之化也;善忘者,血不荣智不明也。此皆瘀血之征,非至峻之剂,不 足以抵其巢穴,而当此重任,故立抵当汤。蛭虫之善饮血者,而利于水,虻虫之善吮血者,
而猛于陆,并取水陆之善取血者以攻之,同气相求;更佐以桃核之苦温,推陈致新,大 黄之苦寒,荡涤邪热,故名抵当也。若热虽盛而未狂,少腹满而未硬,则宜小其制为丸,
以缓治之。若外证已解,少腹急结,其人如狂者,是又为转属阳明之证,用调胃承气加 桃核、桂枝之行血者于其中,以微利之,使胃和则愈矣。此桃核承气所以为治之缓也。
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 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注】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先下后汗,治失其序矣。邪热陷入,心下痞结,法当攻 里。若恶寒者,为表未尽也。表既未尽,则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 宜桂枝汤者,以其为已汗已下之表也;攻痞以大黄黄连泻心汤者,以其为表解里热之痞也。
【集注】《活人书》云∶大抵结胸、痞皆应下,然表未解者,不可攻也。
方有执曰∶表非初病之表,乃下后复汗,疏缓其表之表也。解犹救也,如解渴、解急 之类是也。解表与发表不同,伤寒初病之表当发,故用麻黄汤;此以汗后之表当解,故曰宜桂枝汤。
张璐曰∶大下之后复发汗,先里后表,颠倒差误。究竟已陷之邪痞结心下,证兼恶寒,
表邪不为汗衰,即不可更攻其痞,当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外解已后,乃用大黄黄连攻 其邪热凝聚之痞,方为合法。
大黄黄连泻心汤方
大黄(二两) 黄连(一两)
上二味,以麻沸汤二升渍之,须臾绞去滓,分温再服。
【方解】痞硬虚邪,而用大黄、黄连,能不起后人之疑耶?然仲景使人疑处,正是使 人解处。盖因后人未能细玩,不得其法,竟煎而服之,大悖其指矣。观其以滚沸如麻之 汤,渍大黄、黄连,须臾绞去滓,仅得其无形之气,不重其有形之味,是取其气味俱薄,
不大泻下。虽曰攻痞,而用攻之妙,不可思议也。
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按之自濡,但气痞耳。
【注】伤寒脉浮紧,不汗而下之,浮紧之脉,变为沉紧;是为寒邪内陷作痞之诊也。按 之自濡者,谓不硬不痛,但气痞不快耳。此甘草泻心汤证也。
【集注】程应旄曰∶误下成痞,既误在证,尤误在脉,则救之之法,仍当兼凭夫脉与证 而定治矣。紧反入里,则浮紧变为沉紧,表邪陷入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