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在经络脏腑之间。则周身作痛。以其堵塞气之往来。故滞碍而痛。所谓痛则不通也。佛手散。加桃仁
红花血竭续断秦艽柴胡竹茹甘草酒引。或用小柴胡。加归芍丹皮桃仁荆芥。尤通治内外之方。义较稳。
瘀血在上焦。或发脱不生。或骨膊胸膈顽硬刺痛。目不了了。通窍活血汤治之。小柴胡汤。加归芍桃仁红
花大蓟。亦治之。
瘀血在中焦。则腹痛胁痛。腰脐间刺痛着滞血府。逐瘀汤治之。小柴胡汤。加香附姜黄桃仁大黄。亦治之。
瘀血在下焦。则季胁少腹。胀满刺痛。大便黑色。失笑散。加醋军桃仁治之。膈下逐瘀汤亦稳。
瘀血在里。则口渴。所以然者。血与气本不相离。内有瘀血。故气不得通。不能载水津上升。是以发渴。名曰
血渴。瘀血去则不渴矣。四物汤。加枣仁丹皮蒲黄三七花粉云苓枳壳甘草。小柴胡汤。加桃仁丹皮牛膝。
皆治之。温经汤。以温药去瘀。乃能治积久之瘀。数方皆在酌宜而用。
瘀血在腠理。则荣卫不和。发热恶寒。腠理在半表半里之间。为气血往来之路。瘀血在此。伤荣气则恶寒。
伤卫气则恶热。是以寒热如疟之状。小柴胡汤。加桃仁红花当归荆芥治之。
瘀血在肌肉。则翕翕发热。自汗盗汗。肌肉为阳明所主。以阳明之燥气。而瘀血和蒸郁。故其证象白虎。犀
骨地黄汤加桃仁红花治之。血府逐瘀汤。加醋炒大黄。亦可治之也。
瘀血在经络脏腑之间。则结为 瘕。瘕者或聚或散。气为血滞。则聚而成形。血随气散。则没而不见。方其
既聚。宜以散气为解血之法。九气丸治之。在胸膈上者。加桔梗枳壳栝蒌生姜甘草。在右者。加苏子桑皮
陈皮。在左者。加青皮牡蛎当归。在中焦大腹者。加浓朴枳壳防己白芍甘草。在小腹下者。加橘核小茴荔
核槟榔川楝子五灵脂。气散则血随而散。自不至于结聚矣。至其既散之后。则又恐其复聚。宜以调血为
和气之法。此时瘕气既散。处于血分之中。但一调血。则气自和。而不复聚矣。逍遥散。加丹皮香附治之。归
脾汤。加柴胡郁金子亦治之。 者常聚不散。血多气少。气不胜血故不散。或纯是血质。或血中裹水。或血
积既久。亦能化为痰水。水即气也。 之为病。总是气与血胶结而成。须破血行气。以推除之。元恶大憝。万
无姑容。即虚人久积。不便攻治者。亦宜攻补兼施。以求克敌。攻血质宜抵当汤。下瘀血汤。代抵当丸。攻痰
水宜十枣汤。若水血兼攻。则宜大黄甘遂汤。或秘方化气丸。外治法。贴观音救苦膏。
瘀血在经络脏腑之间。与气相战斗。则郁蒸腐化。而变为脓。另详吐脓便脓疮脓门。兹不再赘。
瘀血在经络脏腑之间。被气火煎熬。则为干血。气者。肾中之阳。阴虚阳亢。则其气上合心火。是以气盛即
是火盛。瘀血凝滞。为火气所熏。则为干血。其证必见骨蒸痨热。肌肤甲错。皮起面屑。名为干血痨。病至此
者。十治二三。仲景大黄 虫丸治之。盖既系干血。便与气化隔绝。非寻常行血之品所能治也。故用诸虫
啮血之物。以消蚀干血。瘀血不去。新血且无生机。况是干血不去。则新血断无生理。故此时虽诸虚毕见。
总以去干血为主也。如胆识不及。可以滋补之药送下此丸。亦调停之一术。
瘀血在经络脏腑之间。被风气变化。则生痨虫。气者。肾水之所化也。故气动即为湿。风者。肝阳之所生也。
故风动即为热。湿蒸热煽。将瘀血变化为虫。是为痨虫。此犹之草腐为萤。谷飞为虫也。其辨法。面色乍赤
乍白。乍青乍黄。唇口生疮。声嗄咽痒。烦梦不宁。遗精白浊。发焦舌燥。寒热盗汗。口出秽气。不知香味。喜见
人过。常怀忿怒。梦见亡先。惊悸咳逆。或腹中有块。或脑后两边有小结核。或食豆而香。又用乳香熏其手
背。帕覆手心。须臾。毛长至寸许。每日平旦精神尚好。日午向后。四肢微热。面无颜色。皆是痨虫之候也。月
华丸主之。多食鳗鱼肉。既有滋补。又善杀痨虫。或用鳗鱼骨烧黑。鳖甲炒为末。煎人参当归白芍白薇汤
送下。补虚杀虫。相辅而行。若专事杀虫。金蟾丸亦可间服。金线蛙烧服亦妙。黑猫杀取肝。焙干为末。月初
五更空心服。大能杀除痨虫。可代獭肝。獭爪为末酒下。痨虫居肺叶间。咯血声嘶者。皆能治之。
痨虫乃血化之虫。最为灵异。其人死后。虫为妖孽。传染家人。为传尸痨。杀三人者。其虫不治。传尸之证。与
其所感之病患无异。金鉴谓宜服传尸将军丸。方载丹溪心法中。今查丹溪心法不载此方。然以将军名
丸。其主用大黄可知。夫传尸虫孽。袭染人身。亟宜除去。故主攻下。亦如仲景攻干血法。以免留邪为患也。
此虫一传人身。便能聚积人身之血以为窠囊。食息生育。变化无穷。吾谓可用移尸灭怪汤。杀其虫而夺
其血。斯无遗留之邪矣。
以上二证。大便不溏泄者。尚可攻治。溏泄者。不能任药。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