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 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根据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少十二俞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 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 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卫气之所留止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 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缘而去之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先建其母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
似是。
五脉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巅疾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过在
马云。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云。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乃指病而言也。吴云。过。责其过也。言有上件病证。责其过在少阴巨阳。志云。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气分。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简按下文云。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
则知吴义长矣。
徇蒙招尤
吴。徇。作。云。。音眩。目动也。目半合谓之蒙。全合谓之冥。尤。同。招尤。摇动不定也。张云。徇。亦作巡。行视貌。蒙。茫昧也。招。掉摇也。尤。甚也。目无光则昧不明。头眩动。则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当作招摇。蒙。谓目瞬动而蒙昧。下文目冥。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简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摇。沈承之云。尤。与摇同。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摇不定。皆晕之状也。志高并云。徇。同。眩。古字通。见扬雄剧秦美新文。
盖徇。同。眩也。尤。摇同。不必改字也。(张氏医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聋。肝虚风动也。六君子。加钩藤。羌。防。芎。归。甘菊。)
目冥
高云。冥。瞑同。
支鬲 胁
吴云。支。支离而痛也。张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络。鬲。内膈也。简按支。 技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诸注并非。广雅。 。胁也。
咳嗽上气
吴云。声出于肺。谓之咳。咳而连声。谓之嗽。上气。浮肿也。张云。上气。喘急也。 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嗽上气。郑注。上气。逆喘也。吴以上气为浮肿。误。咳嗽详义。见于咳论。
脉之小大滑涩浮沉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四难云。浮沉长短滑涩。俱举脉 之大纲而言之耳。
五脏相音
张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阴阳二十五人篇。所谓木形之人。比于上角 之类。又如肝音角。心音征。脾音宫。肺音商。肾音羽。若以胜负相参。臧否自见。五而五之。二十五变。凡 耳聪心敏者。皆可意会而识也。简按王不释相字。得张注而义明。志云。五脏之相。合于五音。发而为声。此 亦主王注也。马云。人有相与音。虽见于外。而五脏主其中。吴云。相音。五音相为循环也。俱义未允。
赤脉之至也
吴。赤下句。马云。赤白青黄黑之下。俱当读。诊人之色已赤矣。及其脉之至也。涌盛 如喘之状。张云。此下即所以合脉色也。
心痹
简按郑玄易通卦验注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王注盖本于此。
喘而浮
脉经。浮下有大字。注云。喘。疑作濡。
惊有积气
吴云。上虚。肺自虚也。下实。心在肺下而为邪。谓之实也。盖肺金不足。则心火乘其虚。 而克贼之。惊。心实而惊。肺受火邪。失其治节。故有积气在胸中。简按诸注以惊为上虚。吴独以为实。恐非。 甲乙。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