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高删论字。此亦以无问答也。
\x七十八穴\x 吴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与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张云。详考本经
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内除督脉少阳二经。其浮气相通于本经。而重见者。凡十五穴。则本经止七十八穴。近
世经络相传。足太阳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经之数。亦多与今时者不同。
\x入发至项三寸半\x 马云。谓大杼风门二穴也。盖自后项。上至入发。则自入发至项而下。计有三寸
半许。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脉。旁有四行。俱足太阳经穴。故曰旁五。二穴。各开中行一寸半。则在
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发者。入后发际也。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新校正。
以入发为前发际。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且以囟会至百会。百会至后顶。俱有三寸之说。又以半字为衍。何其
强也。今如愚注。则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赘矣。)马云。项。当作顶。自眉上入发。曲差穴也。自曲差上
行。至顶中通天穴。则三寸半也。并通天而居中者。督脉之百会也。百会。为太阳督脉之会。故此以为言百会
居中。而前后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会前。至囟会后。至强间左右。至少阳经穴。相去各三寸。
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云。顶。旧本讹项。今改。顶。前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
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在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简按甲乙。神
庭。在发际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囟会。在上星后一寸。前顶。在囟会后一寸五分。凡四穴。
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x浮气\x 吴云。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张云。言脉气之浮于巅也。
\x项中大筋两旁各一\x 高云。风池二穴。
\x风府两旁各一\x 高云。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两旁。在项中大筋两旁。名为风池者。各一。内两旁
在风府穴两旁。
名为天柱者。各一也。简按此与王注互异。甲乙。天柱。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
又云。风池。在颞 后。发际陷者中。由此观之。王注为是。
\x十五间各一\x 吴云。间。两骨之间。自大椎。至胞肓。凡十五肋。故曰十五间。十五间各一者。今甲
乙经所载十三穴。并去脊三寸。附分。云云。(与王注同)左右合成二十六穴。近世有膏肓二穴。在魄户之次。
晋汉而上。率未有也。曰十五间各一。当得三十穴方是。不然。则五当作三矣。简按张加大杼膏肓二穴。为十
五穴。马以五脏六腑之俞。中膂内俞。白环俞。为十五俞。志高同。然膏肓。晋以上无所见。而五脏六腑之俞。
乃出下文。故并不可从。
\x两角上\x 吴云。角。谓额角。张云。耳角也。高云。头角也。沉氏释骨云。额之中曰颜。曰庭。其旁
曰额角。巅之旁崭然起者。曰头角。亦曰角。经筋篇云。足少阳之筋。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彤按耳上近
巅者。乃头角。非额角也。故额角。为头角之讹。简按据沈之说。此所言两角。亦头角之谓。天冲穴。在耳后
发际二寸。故张云耳角。误。
\x锐发\x 高云。即鬓发。锐。熊音。睿。
\x面鼽骨\x 马。鼽。HT 同。王。下文鼽骨注云。鼽。 也。 面颧也。高云。面上鼻气旁通之处。故
曰面鼽。简按HT 。字书无考。或恐是颊字。高说亦未见所据。盖是杜撰。沉氏释骨云。目之下起骨。曰 。其
下旁高而大者。曰面鼽骨。曰颧骨。亦曰大颧。亦曰 。鼽。 。古通用。
\x挟脐广三寸各三\x 高。三寸。作二寸。注云。挟脐。与脐相并也。广。开广也。挟脐广二寸。天枢
穴也。各三。乃天枢外陵大巨。左右各三。凡六穴。简按高据甲乙等。改二寸。似是。然而遗滑肉门一穴。何诸。
\x下脐二寸挟之各二\x 高。作三寸。注云。下脐三寸。关元穴也。下脐三寸挟之。乃外两旁之水道归
来气冲。左右各三。简按若作二寸。则阙气冲一穴。故高作三寸。然而气冲穴。下文举之。则不可从。
\x伏菟\x 吴本。作伏兔。
\x鼽骨下各一\x 高云。即上文面鼽骨空之下。两巨 穴。简按甲乙。颧 。在面 骨下廉陷者中。则
旧注为是。张云。鼽。当作 。颧 二穴也。张注前面鼽骨云。 同。而此改字。疏甚。
\x耳郭上各一\x 高云。郭。匡郭也。
\x曲掖上\x 高云。肩端尖骨。从后下陷。是为曲掖。简按曲掖。盖谓肘掖曲弯之处。犹曲 之曲。
俞。肩 之后。大骨之下。腋之曲弯上。是穴。高注恐非。
\x柱骨上陷者各一\x 高云柱骨。项骨也。柱骨上陷者。两肩井穴也。简按肩井。在肩上陷者中。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