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内痛。若以热汤沃之。小便
得外热之助。方得稍通。而犹滞涩不利。则治宜温助气化可知。膀胱之脉。从巅入络脑。故上为清涕。以太阳
经气不固。而精气上脱。又须温补无疑。盖缘精泄之后。寒热乘虚。入于膀胱之内。而致小便淋沥不通。茎中
痛引谷道。甚则脐腹胀痛。此属津液枯竭之故。误与利水药。必致喘逆胀急而死。老人阴虚泉竭。多有此证。
曾见膀胱胀破。淋沥无度。
时虽暂绶。不久即毙。又小便不禁门。有治胞痹。用肾沥汤加减桑螵蛸散医案一则。当参考。)
\x阴气者静则云云\x 马云。此言脏腑所以成痹者。以其内伤为本。而后外邪得以乘之也。阴气者。营气
也。阴气精专。随宗气以行于经脉之中。惟其静。则五脏之神自藏。而不消亡。若躁则五脏之神消亡。而不能
藏矣。所以有五痹者。必重感于邪。而成五脏之痹也。至于六腑之所以成痹者。何哉。饮食固所以养人。而倍
用适所以害人。故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也。肠胃既伤。则邪得以乘俞入之。而为痹矣。按生气通天论云。阳气
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论卫气也。此节云云。论营气也。王注分脏腑。看书有法。但不知阴气为营气耳。
简按此十九字。吴移于生气通天论。未知旧经果然否。今且根据马注。
\x淫气\x 滑云。王注云云。如此则属内伤。非风寒湿三气杂至。而为外伤者。宣明五气篇云。邪入于
阴则为痹。所谓邪者。岂指淫气而言耶。马云。邪气浸淫。喘息靡宁。正以肺主气。惟痹聚在肺。故喘息若是。
(下文意并同。)志云。此申明阴气躁亡。而痹聚于脏也。淫气者。阴气淫佚。不静藏也。淫气而致于喘息。
则肺气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并同。)吴云。气失其平。谓之淫气。痹聚者。风寒湿三气凝聚也。简
按生气通天论云。风客淫气。精乃亡。邪伤肝也。说文。淫。浸淫随理也。徐曰。随其脉理。而浸渍也。
\x乏竭\x 马云。邪气浸淫。阴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x肌绝\x 马云。邪气浸淫。肌气阻绝。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吴云。肌肉断裂也。志云。肌肉焦绝。
\x亦益内也\x 马云。或云。亦益内。作入房。说亦通。志
云。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于内也。简按马或说。属未安。(医通。益。作滥。)
\x易已也\x 张云。风为阳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则寒湿二痹。愈之较难。以阴邪留滞。不易行也。
\x食饮居处\x 高云。犹言食饮自倍。居处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x六腑亦各有俞\x 马云。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风寒湿之三气。外中其俞。而内之饮食失节应之。
则邪气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阳在背
之六俞穴为解。则又理之不然者也。
\x五脏有俞六腑有合\x 张云。乃兼脏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肠痹胞痹。三焦有名无
形。胆附于肝。胃为脏腑之海。故不复别言痹也。
\x各有所发各随其过\x 马云。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各有所发病之经。乃随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则或俞
或合。其病无有于不瘳也。志云。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简按张以所发为井穴。过字。吴张高根据王注。读为
平声。并非也。
\x荣者水谷之精气也\x 张云。荣气者。阴气也。由水谷精微之所化。故为水谷之精气。卫气篇曰。精气
之行于经者。为营气。正理论曰。云云。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
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故于脏腑脉络。则无所不至。
\x卫者水谷之悍气也\x 张云。卫气者。阳气也。阳气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气。 。急也。本脏篇曰。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卫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邪客篇曰。卫
气者。出其悍气之栗疾。
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皆与此节。互有发明。
\x肓膜\x 张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如刺禁论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左传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论曰。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齐下。九针十
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 。胀论曰。陷于肉肓。而中气穴。则肓之为气。不独以胸膈为言。可知也。膜。
筋膜也。简按王注空虚之处。吴注腹中论稍同。张误读以为此注。乃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略同。不可从。扁鹊
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x散于胸腹\x 甲乙。散。作聚。
\x故不为痹\x 张云。营卫之气。但不可逆。故逆之则病。从之则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脉脏腑之有形者
也。无迹可着。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