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风痹状。志以痹为血痹。王则为 痹。义互相发焉。
\x不得反其空\x 马云。空。与孔同。不得反其空穴。志云。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
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吴张仍王注。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
\x大谷十二分\x 张云。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踝膝腕。四肢各有三节。是
为十二分。分。处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虽以小大言。而为气血之会则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单
言之。故止云八溪。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诸注(王马吴同。)以大谷十二
分。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皆非。志云。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
\x小溪三百五十四名\x 张云。小溪者。言通身骨节之交也。小针解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
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根据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x少十二俞\x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
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
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x卫气之所留止\x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
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x缘而去之\x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x先建其母\x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
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
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
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似是。
\x五脉\x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x巅疾\x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x过在\x 马云。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云。故乃可
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乃指病而言也。吴云。过。责其过也。言有上件病证。责其
过在少阴巨阳。志云。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
始于皮毛气分。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简按下文云。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则知吴义长矣。
\x徇蒙招尤\x 吴。徇。作 。云。 。音眩。目动也。目半合谓之蒙。全合谓之冥。尤。 同。招尤。
摇动不定也。张云。徇。亦作巡。行视貌。蒙。茫昧也。招。掉摇也。尤。
甚也。目无光则 昧不明。头眩动。则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当作 招摇。 蒙。谓目瞬动而蒙昧。
下文目冥。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简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摇。沈承之云。尤。与摇同。
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摇不定。皆晕之状也。志高并云。徇。 同。 眩。古字通。见扬雄剧秦美新文。
盖徇。 同。眩也。尤。摇同。不必改字也。(张氏医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聋。肝虚风动也。六君子。加
钩藤。羌。防。芎。归。甘菊。)
\x目冥\x 高云。冥。瞑同。
\x支鬲 胁\x 吴云。支。支离而痛也。张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络。鬲。内膈也。简按支。
技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诸注并非。广雅。 。胁也。
\x咳嗽上气\x 吴云。声出于肺。谓之咳。咳而连声。谓之嗽。上气。浮肿也。张云。上气。喘急也。
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嗽上气。郑注。上气。逆喘也。吴以上气为浮肿。误。咳嗽详义。见于咳论。
\x脉之小大滑涩浮沉\x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四难云。浮沉长短滑涩。俱举脉
之大纲而言之耳。
\x五脏相音\x 张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阴阳二十五人篇。所谓木形之人。比于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