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此继初气而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直子之正初刻也。又加二气之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则此当终于七十五刻,直戌之正四刻也。后义仿此。”)三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终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四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始于六十二刻六分,酉正初刻也。终于五十刻,未正四刻也。”)五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始于五十一刻,申初初刻也。
终于三十七刻半,午初四刻也。”)六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始于三十七刻六分,午正初刻也。终于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此二十五刻者,即岁余法四分日之一也。”)所谓初六,天之数也。(“初六者,子年为首之六气也。此以天之气数而加于地之步位,故曰天之数也。后仿此。”)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始于二十六刻,巳初初刻也。终于一十二刻半,卯初四刻也。凡后之巳酉丑年皆同。
”)二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下百刻。(“始于一十二刻六分,卯正初刻也。终于水下百刻,丑正四刻也。”)三之气,始于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始于一刻,寅初初刻也。终于八十七刻半,子初四刻也。”)四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始于八十七刻六分,子正初刻也。终于七十五刻,戌正四刻也。”)五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终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六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
(“始于酉正初刻,终于未正四刻。此五十刻者,四分日之二也。”)所谓六二,天之数也。(“丑次于子,故曰六二。”)丙寅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始于申初初刻,终于午初四刻。凡后寅午戌年皆同。”)二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始于午正初刻,终于辰正四刻。”)三之气,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始于巳初初刻,终于卯初四刻。”)四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下百刻。
(“始于卯正初刻,终于丑正四刻。”)五之气,始于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始于寅初初刻,终于子初四刻。”)六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始于子正初刻,终于戌正四刻。此七十五刻者,四分日之三也。”)所谓六三,天之数也。(“寅次于丑,故曰六三。”)丁卯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亥初初刻,终于酉初四刻。凡后之亥卯未年皆同。”)二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
(“始于酉正初刻,终于未正四刻。”)三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始于申初初刻,终于午初四刻。”)四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始于午正初刻,终于辰正四刻。”)五之气,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始于巳初初刻,终于卯初四刻。”)六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下百刻。(“始于卯正初刻,终于丑正四刻。此水下百刻者,即上文所谓二十四步,积盈百刻而成日也。”)所谓六四,天之数也。
(“卯次于寅,故曰六四。此一纪之全数也。”)次戊辰岁,初之气,复始于一刻。常如是无已,周而复始。(“以上丁卯年六之气,终于水下百刻,是子丑寅卯四年气数至此已尽,所谓一纪。故戊辰年则气复始于一刻,而辰巳午未四年又为一纪,申酉戌亥四年又为一纪,此所以常如是无已,周而复始也。”)帝曰∶愿问其岁候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日行一周,天气始于一刻。(按∶张景岳曰∶“岁候者,通岁之大候,此承上文而复总其气数之始也。
一周者,一周于天,谓甲子一年为岁之首也。”)日行再周,天气始于二十六刻。(“乙丑岁也。”)日行三周,天气始于五十一刻。(“丙寅岁也。”)日行四周,天气始于七十六刻。(“丁卯岁也。”)日行五周,天气复始于一刻。(“戊辰岁也。”)所谓一纪也。(“如前四年是也,一纪尽而复始于一刻矣。纪者,如天元纪大论所谓终地纪者,即此纪字之义。”)是故寅午戌岁气会同,卯未亥岁气会同,辰申子岁气会同,巳酉丑岁气会同,终而复始。
(阴阳法以是为三合者,缘其气会同也。不尔,则各在一方,义无由合。)帝曰∶愿闻其用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