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十四舍而计之,共得十分身之二,是为一昼之奇分也。昼尽则阳尽,阳尽则
阴受气而为夜矣。)
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此言卫气夜行阴
分,始于足少阴肾经以周五脏,其行也以相克为序,故肾心肺肝脾相传为一周,而复注于肾也。)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
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其正数奇分俱如前。)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卫气行于阴分二十五周则夜尽,夜
尽则阴尽,阴尽则人气复出于目之睛明穴而行于阳分,是为昼夜五十周之度。)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
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前日行十四舍,人气行二十五周为半日,凡得奇分者十
分身之二;故此一昼一夜日行二十八舍,人气行五十周合有奇分者,在身得十分身之四,在脏得十分藏之二。所谓奇分
者,言气有过度不尽也,故人之起卧,亦有早晏不同耳。)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不以期,谓或上或下,或阴或阳,而期有不同也。)
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四时分至昼夜,虽各有长短不
同,然候气之法,必以平旦为纪,盖阴阳所交之候也。)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毋已,
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一昼一夜凡百刻,司天者纪以漏水,故曰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得百刻四
分之一,是为半日之度。分一日为二,则为昼夜。分一日为四时,则朝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故当以
平旦为阳始,日入为阳止,各随日之长短,以察其阴阳之纪而刺之也。)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
(失时反候,谓不知四时之气候,阴阳之盛衰,而误施其治也。)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邪盛者
为实。气衰者为虚。刺实者刺其来,谓迎其气至而夺之。刺虚者刺其去,谓随其气去而补之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
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
而刺之。(病在三阳,必候其气在阳分而刺之,病在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此刺卫气之道,是谓逢时。逢时者,
逢合阴阳之气候也。)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此以平旦为始也。太阳少阳阳明,俱兼手足两经为言,阴分则单以足少阴经为言。此卫气行于阳分之一周也。)水下五
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此卫气行于阳分二周也。)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此卫气行于阳
分三周也。)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
(此卫气行于阳分四周也。)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
刻,人气在阴分。(此卫气行于阳分五周也。)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
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此卫气行于阳分六周也。)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水
下二十五刻,计前数凡六周于身而又兼足手太阳二经,此日行七舍,则半日之度也。按∶前数二十五刻,得周日四分之
一, 而卫气之行止六周有奇,然则总计周日之数,惟二十五周于身,乃与五十周之义未合。意者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
二, 者二周,或以一刻作半刻,则正合全数。此中或有别解,惟后之君子再正。)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
三, 半度。(从房至毕十四舍为阳,主一昼之度,水下当五十刻。从昴至心十四舍为阴,主一夜之度,亦水下五十刻。昼
四, 夜百刻,日行共少天一度,故此一昼五十刻,日行于天者半度也。)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此言日度
五, 回行一舍,则漏水当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若以二十八归除分百刻之数,则每舍当得三刻与十分刻之五分七厘一毫
六, 四丝有奇,亦正与七分刻之四毫忽无差也。此节乃约言二十八舍之总数,故不论宿度之有多寡也。)大要曰常以日之
七, 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与阴分,常如是无已,天与地同纪,(以日行之数,加于宿
八, 度之上,则天运人气皆可知矣。此总结上文而言人与天地同其纪也。)纷纷HT HT ,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