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桂、附者是;前人治阴虚者,统之以肾水,六味丸、百补
丸之类,不离知、柏者是。余何为而独主金、土哉?盖阴阳者,天地之二气。二气交感,干
得坤之中画而为离,离为火;坤得干之中画而为坎,坎为水。水火者,阴阳二气之所从生,
故乾坤可以兼坎离之功,而坎离不能尽乾坤之量。是以专补肾水者,不如补肺以滋其源,肺
为五脏之天,孰有大于天者哉?专补命火者,不如补脾以建其中,脾为百骸之母,孰有大于
地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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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阳虚三夺统于脾

属性:就阳虚成劳之统于脾者言之,约有三种∶曰夺精,曰夺气,曰夺火。气为阳,火者,阳
气之
则火与气相次俱竭。此夺精之兼火与气也。劳役辛勤太过,渐耗真气。气者,火之属,精之
用。气夺,则火与精连类而相失。此夺气之兼火与精也。其夺火者,多从夺精而来,然亦有
多服寒药,以致命火衰弱,阳痿不起者。此三种之治,夺精、夺火主于肾,夺气主于脾。余
何为而悉统于脾哉?盖阳虚之症,虽有夺精、夺火、夺气之不一,而以中气不守为最险。故
阳虚之治,虽有填精、益气、补火之各别,而以急救中气为最先。有形之精血,不能速生;
无形之真气,所宜急固。此益气之所以切于填精也。回衰甚之火者,有相激之危;续清纯之
气者,有冲和之美。此益气之所以妙于益火也。夫气之重于精与火也如此,而脾气又为诸火
之原,安得不以脾为统哉?余尝见阳虚者,汗出无度;或盛夏裹绵;或腰酸足软而成痿症;
或肾虚生寒,木实生风,脾弱滞湿,腰背难于俯仰, 股不可屈伸,而成痹症;或面色皎白
,语音轻微。种种不一,然皆以胃口不进饮食,及脾气不化为最危。若脾胃稍调,形肉不脱
,则神气精血可以次第而相生,又何有亡阳之虞哉?此阳虚之治,所当悉统于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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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阴虚之症统于肺

属性:就阴虚成劳之统于肺者言之,约有数种,曰劳嗽,曰吐血,曰骨蒸,极则成尸疰。其症
有兼
嗽者;有竟从劳嗽起,而兼吐血者;有竟从吐血起,而兼劳嗽者;有久而成尸疰者;有始终
只一症,而或痊或毙者。凡此种种,悉宰于肺治。所以然者,阴虚劳症,虽有五劳、七伤之
异名,而要之以肺为极则。故未见骨蒸、劳嗽、吐血者,预宜清金保肺;已见骨蒸、劳嗽、
吐血者,急宜清金保肺;曾经骨蒸、劳嗽、吐血而愈者,终身不可忘护肺。此阴虚之治,所
当悉统于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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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虚症有六因

属性:虚症有六因∶有先天之因,有后天之因,有痘疹及病后之因,有外感之因,有境遇之因
,有医药之因。
因先天者,指受气之初,父母或年已衰老,或乘劳入房,或病后入房,或妊娠失调,或
色欲
有亏,则至二十左右,易成劳怯。然其机兆,必有先现,或幼多惊风,骨软行迟;稍长读书
不能出声,或作字动辄手振,或喉中痰多,或胸中气滞,或头摇目瞬。此皆先天不足之征。
宜调护于未病之先,或预服补药,或节养心力,未可以其无寒无热,能饮能食,并可应接世
务,而恃为无惧也。即其病初起,无过精神倦怠
因后天者,不外酒色、劳倦、七情、饮食所伤。或色欲伤肾,而肾不强固;或劳神伤心
,而
脾弱不复健运。先伤其气者,气伤必及于精;先伤其精者,精伤必及于气。或发于十五、六
岁,或二十左右,或三十上下,病发虽不一,而理则同归耳。
因痘疹及病后者,痘乃先天阳毒,疹乃先天阴毒。故痘宜益气补中,则阳毒之发也净,
而终
此脾泄胃弱,腹痛气短,神瘁精亏,色白足痿,不耐劳动,不禁风寒,种种气弱阳衰之症,
皆由痘失于补也;凡肺风哮喘,音哑声嘶,易至伤风咳嗽等类,种种阴亏血枯之症,皆由疹
失于清也。至于病后元气尚亏,更或不自重命,以劳动伤其气,以纵欲竭其精,顷间五脏齐
损,恒致不救,尤宜慎之。
因外感者,俗语云∶伤风不醒结成痨。若元气有余者,自能逼邪使出;或肾精素浓,水
能救
,不至于成痨也。若其人或酒色无度,或心血过伤,或肝火易动,阴血素亏,肺有伏火,一
伤于风火,因风动则痨嗽之症作矣。盖肺主皮毛,风邪一感于皮毛,肺气便逆而作嗽。似乎
伤风咳嗽,殊不经意,岂知咳久不已,提起伏火,上乘于金,则水精不布,肾源以绝,且久
嗽失气,不能下接沈涵,水子不能救金母,则劳嗽成矣。
因境遇者,盖七情不损,则五劳不成,惟真正解脱,方能达观无损,外此鲜有不受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