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气。宜本方增石膏、犀、地、丹、连,加胆草。
雄按∶冷气上升,虽在别证中见之,亦多属火。不知者,妄投温热。贻害可胜道哉!本方桔、芍,亦属非宜。更有 挟痰者,须加海蜇、竹沥、芦菔汁之类。汪按∶此证挟痰者最多。
口中臭气,令人难近,使非毒火熏蒸于内,何以口秽喷人乃尔耶。宜本方增石膏、犀、连。
雄按∶宜加兰草、竹茹、枇杷叶、金银花、蔷薇露、莹白、金汁之类,以导秽浊下行。
舌苔满口如霜,在伤寒为寒证的据,故当温散。而疫证见此,舌必浓大,为火极水化。宜本方增石膏、犀、地、翘、
连,加黄柏。误用温散,旋即变黑。汪按∶凡温热暑疫,见此舌者,病必见重最宜详慎。
雄按∶凡热证疫证见此苔者,固不可误指为寒,良由兼痰挟湿,遏伏热毒使然,清解方中,宜佐开泄之品为治。
咽喉者,水谷之道路,呼吸之出入。毒火熏蒸,至于肿痛,亟当清解以开闭塞。宜本方增石膏、元、桔,加牛蒡、
射干、山豆根。
雄按∶加莹白、金汁最妙。药汁碍咽者,亟以锡类散吹之。
唇者,脾之华。唇 肿,火炎土燥也。宜本方增石膏、翘、连,加天花粉。
头为诸阳之首,头面肿大,此毒火上攻。宜本方增石膏、元参,加银花、马勃、僵蚕、板蓝根、紫花地丁、归尾。
脉实者,量加,酒洗生大黄。
面上燎 ,宛如火烫,大小不一,有红有白,有紫黑相间,痛不可忍,破流清水,亦有流血水者,治同上条。
腮者,肝肾所属,有左肿者,有右肿者,有右及左、左及右者,名曰 腮。不亟清解,必成大头,治同上条。
颈属足太阳膀胱经,热毒入于太阳则颈肿。宜本方增石膏、元参、翘、桔,加银花、夏枯草、牛蒡、紫花地丁、山 豆根。
耳后肾经所属,此处硬肿,其病甚恶。宜本方增石膏、元、地、丹、翘,加银花、花粉、板蓝根、紫花地丁。耳中 出血者,不治。
雄按∶坎为耳,故耳为肾水之外候。然肺经之结穴在耳中,名曰龙葱,专主乎听。金受火烁则耳聋。凡温热暑疫等 证,耳聋者,职是故也。不可泥于伤寒少阳之文,而妄用柴胡以煽其焰。古云∶耳聋治肺,旨哉言乎。
舌乃心之苗。心属火,毒火冲突,二火相并,心苗乃动,而嗒舌弄舌。宜本方增石膏、犀、连、元参,加黄柏。
雄按∶宜加木通、莲子心、朱砂、童溺之类。
红丝绕目,清其浮僭之火而红自退。误以眼科治之,为害不浅。宜本方加菊花、红花、蝉蜕、归尾、谷精。
雄按∶加味亦是眼科之药,不若但加羚羊角、龙胆草二味为精当也。
头为一身之元首,最轻清而邪不易干。通身焦燥,独头汗涌出。此烈毒鼎沸于内,热气上腾,故汗出如淋。宜本方 增石膏、元参。
雄按∶本方宜去芍、桔、丹皮,加童溺、花粉。
齿者,骨之余。杂证 齿为血虚;疫证见之,为肝热。宜本方增石膏、生地、丹、栀,加胆草。
雄按∶齿龈属阳明,不可全责之肝也。
疫证,鼻衄如泉,乃阳明郁热上冲于脑,脑通于鼻,故衄如涌泉。宜本方增石膏、元、地、芩、连,加羚羊角、生 桑皮、棕榈灰。
雄按∶本方宜去桔梗,加白茅根。
舌上白点如珍珠,乃水化之象。较之紫赤黄黑,古人谓之芒刺者,更重。宜本方增石膏、犀、连、元、翘,加花粉、
银花。
雄按∶宜加蔷薇根、莹白、金汁之类。
疫证初起,苔如腻粉,此火极水化。设误认为寒,妄投温燥,其病反剧,其苔愈浓,精液愈耗,水不上升,二火煎 熬,变白为黑,其坚如铁,其浓如甲,敲之戛戛有声,言语不清,非舌卷也。治之得法,其甲整脱。宜本方增石膏、元 参、犀、连、知、翘,加花粉、黄柏。
雄按∶此证专宜甘寒以充津液,不当参用苦燥。余如梨汁、蔗浆、竹沥、西瓜汁、藕汁,皆可频灌。如得蕉花上露 更良。杨云∶蕉花上露为清热无上妙品,但不可必得。即蕉根取汁,亦极妙也。若邪火已衰,津不能回者。宜用鲜猪肉 数斤,切大块,急火煮清汤,吹净浮油,恣意凉饮,乃急救津液之无上妙品。故友范庆簪,尝谓余云∶酷热炎天,正银 匠熔铸各州县奏销银两之时。而银炉甚高,火光扑面,非壮盛之人,不能为也。口渴不敢啜茗,惟以淡煮猪肉,取汤凉 饮,故裸身近火,而津液不致枯竭。余因推展其义,颇多妙用,拙案中可证也。
舌上发丁,或红或紫,大如马乳,小如樱桃,三五不等,流脓出血,重清心火。宜本方增石膏、犀角、翘、连加银 花。舌上成坑,愈后自平。此二条乃三十六舌未有者。
雄按∶亦宜加蔷薇根、金汁之类;外以锡类散,或珍珠,牛黄研细糁之。则坑易平。
舌衄乃血热上溢心苗。宜本方增石膏、黄连、犀、地、栀、丹,加败棕灰。
雄按∶外宜蒲黄炒黑糁之。
齿衄乃阳明少阴二经之热相并。宜本方增石膏、元参、芩、连、犀、地、丹、栀,加黄柏。心主神,心静则神爽。
心为烈火所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