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按∶上第七章,唐本移为第八章,今订正之。连下二章,辨论种种舌绛证治,是统风温、湿温而言也。
再色绛而舌中心干者,乃心胃火燔,劫烁津液,即黄连、石膏,亦可加入。若烦渴烦热,舌心干,四边色红,中心 或黄、或白者,此非血分也。乃上焦气热烁津,急用凉膈散,散其无形之热,再看其后转变可也。慎勿用血药,以滋腻 难散。至舌绛望之若干,手扪之原有津液,此津亏湿热熏蒸,将成浊痰,蒙闭心包也。
热已入营则舌色绛,胃火烁液则舌心干,加黄连、石膏于犀角生地等药中,以清营热而救胃津,既白虎加生地之例 也。
雄按∶此节章氏无注,今补释之。
其舌四边红而不绛,中兼黄白而渴,故知其热不在血分,而在上焦气分,当用凉膈散清之。勿用血药引入血分,反 难解散也。盖胃以通降为用,若营热蒸其胃中浊气成痰,不能下降,反上熏而蒙蔽心包。望之若干,扪之仍湿者,是其 先兆也。
雄按∶上第八章,唐本与第九章颠倒窜乱,今订正之。
再有热传营血,其人素有瘀伤宿血在胸膈中,挟热而搏,唐本无此四字。其舌色必紫而暗,扪之湿,当加入散血之 品,如琥珀、丹参、桃仁、丹皮等。不尔,瘀血与热为伍,阻遏正气,遂变如狂、发狂之证。若紫而肿大者,乃酒毒冲 心。若紫而干晦者,肾肝色泛也,难治。
何报之曰∶酒毒内蕴,舌必深紫而赤,或干涸。若淡紫而带青滑,则为寒证矣。须辨。舌紫而暗,暗即晦也,扪之 潮湿不干,故为瘀血。其晦而干者,精血已枯,邪热乘之,故为难治。肾色黑,肝色青,青黑相合,而见于舌,变化紫 晦,故曰肾肝色泛也。
雄按∶此舌虽无邪热,亦难治。酒毒冲心,急加黄连清之。
雄按∶此节,唐本作第十章。
舌色绛而上有粘腻,似苔非苔者,中挟秽浊之气,急加芳香逐之。舌绛欲伸退场门而抵齿,难骤伸者,痰阻舌根,有 内风也。舌绛而光亮,胃阴亡也。急用甘凉濡润之品。若舌绛而干燥者,火邪劫营,凉血清火为要。舌绛而有碎点白黄 者,当生疳也。大红点者,热毒乘心也。用黄连、金汁。其有虽绛而不鲜,干枯而痿者,肾阴涸也。急以阿胶、鸡子黄、
地黄、天冬等救之。缓则恐涸极而无救也。
尤拙吾曰∶阳明津涸,舌干口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阳则殆矣。少阴阳虚,汗出而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 阴则危矣。是以阳明燥渴,能饮冷者,生;不能饮者,死。少阴厥逆,舌不干者,生;干者,死。挟秽者,必加芳香,
以开降胃中浊气,而清营热矣。痰阻舌根,由内风之逆,则开降中又当加辛凉咸润以息内风也。脾肾之脉,皆连舌本,
亦有脾肾气败而舌短不能伸者,其形貌面色亦必枯瘁,多为死证,不独风痰所阻之故也。其舌不鲜,干枯而痿,肾阴将 涸,亦为危证,而黄连、金汁,并可治疳也。
雄按∶光绛而胃阴亡者,炙甘草汤去姜、桂,加石斛,以蔗浆易饴糖。干绛而火邪劫营者,晋三犀角地黄汤加玄参、
花粉、紫草、银花、丹参、莲子心、竹叶之类。若尤氏所云,不能饮冷者,乃胃中气液两亡,宜复脉汤原方。
汪按∶以蔗浆易饴糖,巧妙绝伦。盖温证虽宜甘药,又不可滞中也。
其有舌独中心绛干者,此胃热心营受灼也。当于清胃方中,加入清心之品,否则延及于尖,为津干火盛也。舌尖绛 独干,此心火上炎,用导赤散泻其腑。
其干独在舌心舌尖,又有热邪在心兼胃之别。尖独干,是心热。其热在气分者必渴,以气热劫津也。热在血分,其 津虽耗,其气不热,故口干而不渴也。多饮能消水者为渴,不能多饮,但欲略润者为干。又如血分无热而口干者,是阳 气虚不能生化津液,与此大不同也。
雄按∶上第九章,唐氏窜入第八章,今厘正之。舌心是胃之分野,舌尖乃心之外候,心胃两清,即白虎加生地、黄 连、犀角、竹叶、莲子心也。津干火盛者,再加西洋参、花粉、梨汁、蔗浆可耳!心火上炎者,导赤汤入童溲尤良。
再舌苔白浓而干燥者,此胃燥气伤也,滋润药中加甘草,令甘守津还之意。舌白而薄者,外感风寒也,当疏散之。
若白干薄(唐本作“白薄而干”)者,肺津伤也,加麦冬、花露、芦根汁等轻清之品,为上者上之也。若白苔绛底(唐本 作“苔白而底绛”)者,湿遏热伏也。当先泄湿透热,防其就(唐本作“即”)干也。勿忧之(唐本作“此可勿忧”),再 从里(唐本下有“而”字)透于外,则变润矣。初病,舌就(唐本作“即”)干,神不昏者,急加养正透邪之药。若神已 昏,此内匮矣(唐本“矣”字在下句之末),不可救药。
苔白而浓,本是浊邪,干燥伤津,则浊结不能化,故当先养津而后降浊也。肺位至高,肺津伤,必用轻清之品,方 能达肺。若气味浓重而下走,则反无涉矣。故曰“上者上之也。”
雄按∶此释甚明白,何以第二章释为因地制宜?而讥他 人效颦也。湿遏热伏,必先用辛开苦降以泄其湿,湿开热透,故防舌干,再用苦辛甘凉从里而透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