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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注解伤寒论-金-成无己-第57页

苦寒) 豉(一升,绵裹。苦寒)
枳实栀子豉汤,则应吐剂,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以其热聚于上,苦则吐之;热散于表者,苦则发之。
《内经》曰:火淫所胜,以苦发之。此之谓也。
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伤寒瘥已(赵本作“以”)后,更发热者,(赵本无“者”字)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赵本注:“一作紧”)者,以下解之。(赵本有“小柴胡汤方”详见卷三)
瘥后余热未尽,更发热者,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脉浮者,热在表也,故以汗解;脉沉者,热在里也,故以下解之。
大病瘥后,从腰已(赵本作“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大病瘥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腰以下为肿也。《金匮要略》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也。
牡蛎泽泻散方:牡蛎(熬。咸平) 泽泻(咸寒) 栝蒌根(苦寒) 蜀漆(赵本有“暖水”二字,洗,去脚。赵本医统本并作腥。辛平) 葶苈(赵本有“子”字。熬。苦寒) 商陆根(熬。辛酸,咸平) 海藻(洗去咸,以上各等分。咸寒)
咸味涌泄,牡蛎、泽泻、海藻之咸以泄水气。《内经》曰:湿淫于内,平以苦,佐以酸辛,以苦泄之。蜀漆、葶苈、栝蒌、商陆之酸辛与苦,以导肿湿。
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赵本作“于”)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日三服。(赵本作“日三服”,在方寸匕下)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赵本无“者”字)胃(赵本作“胸”)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赵本有“理中丸方”详见卷七)
汗后,阳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与理中丸以温其胃。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赵本无“者”字)竹叶石膏汤主之。
伤寒解后,津液不足而虚羸,余热未尽,热则伤气,故少气,气逆欲吐,与竹叶石膏汤,调胃散热。
竹叶石膏汤方:竹叶(二把。辛平) 石膏(一斤。甘寒) 半夏(半升,洗。辛温) 人参(三。赵本作“二”两。
甘温) 甘草(二两,炙。甘平) 粳米(半升。甘微寒) 麦门冬(一升,去心。甘平)
辛甘发散而除热,竹叶、石膏、甘草之甘辛,以发散余热;甘缓脾而益气,麦门冬、人参、粳米之甘,以补不足;辛者散也,气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逆气。(医统本作“气逆”)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阳明王于申酉戌,宿食在胃,故日暮微烦,当小下之,以损宿谷。
卷七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五
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诸不可汗、不可下,病证药方,前三阴三阳篇中,经注已具者,更不复出;其余无者,于此以后经注备见。(医统本作“于此已后,复注备见”)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寸关为阳,脉当浮盛,弱反在关,则里气不及;濡反在巅,则表气不逮。卫行脉外,浮为在上以候卫;微反在上,是阳气不足;荣行脉中,沉为在下以候荣;涩反在下,是无血也。阳微不能固外,腠理开疏,风因客之,故令汗出而躁烦;无血则阴虚,不与阳相顺接,故厥而且寒;阳微无津液,则不能作汗,若发汗则必亡阳而躁。经曰: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动气者,筑筑然气动也。在右者,在脐之右也。《难经》曰:肺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肺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右也。发汗则动肺气,肺主气,开窍于鼻,气虚则不能卫血,血溢妄行,随气出于鼻为衄。亡津液,胃燥,则烦渴而心苦烦。肺恶寒,饮冷则伤肺,故饮即吐水。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
《难经》曰:肝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肝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左也。肝为阴之主,发汗,汗不止,则亡阳外虚,故头眩、筋惕肉 。《针经》曰:上虚则眩。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难经》曰:心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心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上也。心为阳,发汗亡阳,则愈损心气,肾乘心虚,欲上凌心,故气上冲,正在心端。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晕,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
《难经》曰:肾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肾气不治,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