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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景岳全书-第146页

三焦咳状 ,咳而腹满,不欲食饮。此皆聚于胃,关于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肿气逆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脏者治其俞,治腑者治其合,浮肿者治其经。帝曰∶善。
《生气通天论》曰∶秋伤于湿,上逆而咳。
《阴阳应象大论》曰∶秋伤于湿,冬生咳嗽。
《示从容论》曰∶咳嗽烦冤者,是肾气之逆也。喘咳者,是水气并阳明也。
《脉解篇》曰∶少阴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根据从,
故呕咳上气喘也。
《阴阳别论》曰∶一阳发病,少气善咳善泄。
《五脏生成篇》曰∶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玉机真藏论》曰∶秋脉不及,则令人喘,呼吸少气而咳,上气见血,下闻病音。
《刺禁论》曰∶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详后论证条中)
《气交变大论》∶凡岁火太过,岁金太过,岁水太过,岁木不及等年,俱有咳证。
《五常政大论》∶凡审平之纪,从革之纪,坚成之纪,少阳司天等年,俱有咳证。
《至真要大论》∶凡少阴司天,太阴司天,少阳司天,阳明司天,阳明之胜,少阴之复 ,太阴之复,少阳之复,阳明之复,厥阳司天客胜,少阳司天主胜,太阳司天客胜等年,俱 有咳证。
《五邪篇》曰∶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寒热,上气喘,汗出,咳动肩背。
《缪刺论》曰∶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目录>卷之十九明集·杂证谟\咳嗽<篇名>论证(共四条)
属性:咳嗽一证,窃见诸家立论太繁,皆不得其要,多致后人临证莫知所从,所以治难得效。
以余观之,则咳嗽之要,止惟二证。何为二证,一曰外感,一曰内伤而尽之矣。夫外感之咳 ,必由皮毛而入,盖皮毛为肺之合,而凡外邪袭之,则必先入于肺,久而不愈,则必自肺而 传于五脏也。内伤之嗽,必起于阴分,盖肺属燥金,为水之母,阴损于下,则阳孤于上,水 涸金枯,肺苦于燥,肺躁则痒,痒则咳不能已也。总之,咳证虽多,无非肺病,而肺之为病 ,亦无非此二者而已,但于二者之中,当辨阴阳,当分虚实耳。盖外感之咳,阳邪也,阳邪 自外而入,故治宜辛温,邪得温而自散也。内伤之咳,阴病也,阴气受伤于内,故治宜甘平 养阴,阴气复而嗽自愈也。然外感之邪多有余,若实中有虚,则宜兼补以散之。内伤之病多 不足,若虚中挟实,亦当兼清以润之。大都咳嗽之因,无出于此,于此求之,自得其本,得 其本则治之无不应手,又何有巢氏之十咳证,陈氏之三因证,徒致乱人心目而不得其际也,
留心者其熟味此意。
一、经云∶肺之令人咳。又曰∶五脏六腑皆令人咳,非独肺也。又曰∶皮毛先受邪气,
邪气以从其合也。又曰∶五脏各以其时受病,非其时各传以与之。然则五脏之咳,由肺所传 ,则肺为主脏,而五脏其兼者也,故五脏六腑各有其证,正以辨其兼证耳。既有兼证,则亦 当有兼治,虽有兼治,然无非以肺为主也,是固然矣。然愚则犹有说焉,则谓外感之咳与内 伤之咳,其所本不同,而所治亦异。盖外感之咳,其来在肺,故必由肺以及脏,此肺为本而 脏为标也。内伤之咳,先因伤脏,故必由脏以及肺,此脏为本而肺为标也。凡治内伤者,使 不知治脏而单治肺,则真阴何由以复,阴不复则咳终不愈。治外感者,使不知治阳而妄治阴 ,则邪气何由以解,邪不解则嗽终不宁。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何今人之不能察也?
一、劳风证,《内经·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 ,恶风而振寒,此为劳风之病。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
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则伤肺,伤肺则死矣。
宾按∶此劳风之证,即劳力伤风证也。盖人之劳者,必毛窍开而汗液泄,所以风邪易入 。凡今人之患伤风者,多有此证。故轻者惟三四日,重者五七日,必咳出浊痰如涕而愈者,
此即劳风之属也,但以外感之法治之,自无不愈。其有劳之甚者,或内摇其精,或外劳其形 ,劳伤既甚,精血必亏,故邪不能散,而痰不能出,此即劳损干嗽之类也,所以多不可治。
一、外感有嗽,内伤亦有嗽,此一实一虚,治当有辨也。盖外感之嗽,必因偶受风寒,
故或为寒热,或为气急,或为鼻塞声重,头痛吐痰,邪轻者,脉亦和缓,邪甚者,脉或弦洪 微数。但其素无积劳虚损等证而陡病咳嗽者,即外感证也。若内伤之嗽,则其病来有渐,或 因酒色,或因劳伤,必先有微嗽而日渐以甚。其证则或为夜热潮热,或为形容瘦减,或两颧 常赤,或气短喉干,其脉,轻者亦必微数,重者必细数弦紧。盖外感之嗽其来暴,内伤之嗽 其来徐;外感之嗽因于寒邪,内伤之嗽因于阴虚;外感之嗽可温可散,其治易,内伤之嗽宜 补宜和,其治难,此固其辨也。然或其脉证素弱,而忽病外感者有之,或其形体素强,而病 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