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而脉诊却见右手∶此亦阴阳互藏其宅之义也。
又云∶男子之气始于子,子在下起坎,为男而位北也,故男子气钟于外肾,外肾者,督、任二脉之交也;女 子之气始于午,午在上起离,为女而位南也,故女子气钟于两乳者,肺、肝之脉始终也。
雷艾陵精理学,尝云欲亦原于天,舍欲不能独为理。天有理有气,人得其理以成性,得其气以成形。有形而 有欲,性即天之理,而欲者天之气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使无饮食男女之欲,则无所谓邪,又安有所谓 正,而理亦无从附以见。又何殊于释氏绝色、声、香、味,而归于虚无寂灭之道哉!愚谓圣贤教人不过窒欲、节 欲、寡欲而已,强人绝欲,则不近人情矣。艾陵所言,真通儒之论。
《星甫野语》云∶庐江姬氏妇,母女皆无谷道,便遗悉由前阴,而不害生育。其女嫁后,婿家欲退婚而涉讼,
邑宰刘公为干据其母供,麾令入内室,夫人质验而讼遂息。刘判有“尾闾偶阙,无亏种玉之田”云云。愚谓此异禀也,
昔所未闻,故录之。
《四库全书提要》谓魏氏《续名医类案》网罗繁富,变证咸备,惜编次潦草,不免芜杂。愚按此书十一卷疟 门陆祖愚治陈雅初案后云∶己丑长至后一日录是案。嗣考仁和胡书农学士《先友记》云∶魏君没于乾隆壬辰。然 则以六十卷之书,仅三年而蒇事,虽极敏捷,殆不过草创初就耳。倘天假以年,重为删定,断无以上诸病矣。兹 录拙校数条,博雅正是。
卷四中寒门按语∶余有凌二官案可参。愚尝通部展阅,并无凌二官之案,恐即热病门凌表侄案耳。前后称谓 不一,如何参考?其为初创草稿,而非定本也灼然可见。
厥门后二条是魏案。
凡属外淫,皆曰感证。魏氏所编虽首列伤寒、瘟疫二门,而风温、湿温阙然未备,乃于第六卷列感证一门,
殊为含混,盖外感颇疏也。杨氏子至宋复华各案,皆其治验,率内伤挟感耳。
魏氏谓伤风误表,多成劳损,谆谆致戒。愚谓此特其一面也,亦有因邪未清而误补以成劳者。雍、干间,歙 人吴澄字师朗者,着《不居集》一书,专论外损,自成一家。虽用法未尽善,而其言不可废也。本门末条是魏案。
热病门喻案,面足浮肿云云。魏氏谓面肿可云,足肿则未确,终是血不配气耳。愚按肺主一身之气,而皮毛 者肺之合也。感证后气复而血虚足肿者固有之,而余热不清、肺气壅滞者则尤多也。观燥门赵我完次子案可知。
若胃热不清,则津液不复。经云∶胃不和则卧不安也。又耳闭宜清肺,与耳鸣宜滋肾者有殊。至脾、胃分别论治,
尤为开千古之群蒙,叶天士深得力于此,而为灵胎、润安所折服,乃魏氏一概非之何耶?惟 “痢以下多而亡阴,疟以汗多而耗液”二语最精确。凌表侄一条是魏案。
火门石顽治张太史虚火证,魏评极是。
呕门自鲍绿饮以下皆魏案。
泻门自宋复华以下皆魏案。但复华之病,似肝木乘胃,故润药相宜。如果乘脾,则参、术是要药矣。
疟门施涣之、许怀民二条皆魏案。此门治法,于暑湿时疟,阙焉未及。惟缪氏解用白虎以治暑证,而乃初病 即杂以牛膝、首乌等阴分之药,皆未可为轨则也。胎疟之称,尤为不典。魏君博雅,胡亦惑之?
痢门自张龙文以下皆魏案。
痢后风末一条是魏案,第此案宜入疟痢门。
消门胡天叙条是魏案。
黄胆门自徐环薇以下皆魏案。
内伤门末二条皆魏案。
吐血门末三条皆魏案。
衄血门末二条皆魏案。
便血门赵正为室人条系魏案。
痿门按语云∶此证为肝经燥火郁于脾土而成,世罕知者。此诚不刊之论。所附黄澹翁案未见,盖此书脱误甚 多也。冯楚瞻治李主政案,议论极精,治法未尽善,而冯氏最为柳洲所心折,故不觉推许过当也。末两条皆魏案。
膈门陈溶上以下皆魏案。末条竟是一篇祭文。
喘门叶石林家喘延四世,而愈病之药不同,夫一脉相传,病情尚尔。世之执死方以治活病,而不察其脏性、
病因之各异者,皆盲医也。末四条皆魏案。
呃逆门末条是魏案。
汗门自詹渭丰以下皆魏案。
面病门后二条注云∶自来选钞入,不知谁案。观此,则其书非魏氏一人辑选,不过总其成耳。且其中有注未 入选而仍加载者,可见为草创之稿,而非定本。芜复脱简,宜乎不少。
目门自金封翁以下皆魏案。
耳门自朱、余二女以下皆魏案。阅先生自述耳病之由,士雄亦十四岁失怙,而废书服贾,虽困苦颠连,尚不 致有疾者,以母氏 拄家事也。读此既感少境之与先生相似,又恨学术空疏,不能起老母之危 ,为终身莫赎之 罪。涕泪交流,为之掩卷。
鼻门自沈晋培以下皆魏案。
喑门自严铁桥以下皆魏案。
胁痛门自范康候以下皆魏案。
腰痛门末条是魏案。
疝门末二条皆魏案。
五十九卷跌扑门,详列各证,可云备矣。而二十八卷不知何以先着跌扑诸条,此宜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