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尔口腹而不之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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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卷二

属性:问∶丹溪谓人身阴不足,景岳谓人身阳不足,君以为孰是?余曰∶人身一小天地,试以天地之理论之。阴阳
本两平而无偏也,故寒与暑为对待,昼与夜为对待。然雨露之滋、霜雪之降,皆所以佐阴之不足,而制阳之有余。
明乎此,则朱、张之是非判矣。
周公谨云∶北齐高纬以六月游南苑,从官 死者六十人,见本纪。而《通鉴》书曰∶“赐死”,“赐”乃
“”字之讹耳。《纲目》乃直书曰∶“杀其从官六十人”,而不言其故,其误甚矣。尹起莘巧为之说曰∶此朱
子书法所寓,且引《孟子》杀人以梃与刃而政之,说固善矣,然其实《通鉴》误之于前,《纲目》承之于后耳。
纬荒游无时,不避寒暑,于从官死者尚六十人,则其余可知矣。据事直书,其罪自见,何必没其实哉!余按暑
杀人,自古为烈。而儒者既误以“ ”为“赐”,医者又妄以暑属阴,几使卒死于 者冤无可诉。叶天士先生尝
云∶热地如炉,伤人最速。可谓要言不烦,足以唤醒后人。
宋逸士刘卞云∶人多以嗜欲杀身,以货财杀子孙,以政事杀百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吾无是四者,不亦快
哉!愚谓学术杀天下后世,医书亦其一也,着术家当何如兢兢乎?
《蠡海集》云∶观心字之义,大有旨哉。其为象也,左点以配木,右点以配金,在上之点微挠而尖锐以配火,在下
则曲钩而挠起以配水。盖元武之神,二物在下之象为多。肾亦二枚也。此四行岂不亲切乎?土亦寄下,以水、土同行耳。
又云∶五行五气,死中有生之义存。如耳为肾窍属子,阳金死于子,而阴金生焉;鼻为肺窍属酉,阳火死于
酉,而阴火生焉。是以耳能司听,鼻能司臭也。愚谓鼻塞治心,耳聋治肺,亦本此义。
又云∶北斗位北而得七,为火之成数;南斗位南而得六,为水之成数∶此乃阴阳精神交感之义也。日生于东,
乃有西酉之鸡;月生于西,乃有东卯之兔∶此阴阳魂魄往来之义也。人身之肝位在于右,而脉诊却见左手;脾位
在左,而脉诊却见右手∶此亦阴阳互藏其宅之义也。
又云∶男子之气始于子,子在下起坎,为男而位北也,故男子气钟于外肾,外肾者,督、任二脉之交也;女
子之气始于午,午在上起离,为女而位南也,故女子气钟于两乳者,肺、肝之脉始终也。
雷艾陵精理学,尝云欲亦原于天,舍欲不能独为理。天有理有气,人得其理以成性,得其气以成形。有形而
有欲,性即天之理,而欲者天之气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使无饮食男女之欲,则无所谓邪,又安有所谓
正,而理亦无从附以见。又何殊于释氏绝色、声、香、味,而归于虚无寂灭之道哉!愚谓圣贤教人不过窒欲、节
欲、寡欲而已,强人绝欲,则不近人情矣。艾陵所言,真通儒之论。
《星甫野语》云∶庐江姬氏妇,母女皆无谷道,便遗悉由前阴,而不害生育。其女嫁后,婿家欲退婚而涉讼,
邑宰刘公为干据其母供,麾令入内室,夫人质验而讼遂息。刘判有“尾闾偶阙,无亏种玉之田”云云。愚谓此异禀也,
昔所未闻,故录之。
《四库全书提要》谓魏氏《续名医类案》网罗繁富,变证咸备,惜编次潦草,不免芜杂。愚按此书十一卷疟
门陆祖愚治陈雅初案后云∶己丑长至后一日录是案。嗣考仁和胡书农学士《先友记》云∶魏君没于乾隆壬辰。然
则以六十卷之书,仅三年而蒇事,虽极敏捷,殆不过草创初就耳。倘天假以年,重为删定,断无以上诸病矣。兹
录拙校数条,博雅正是。
卷四中寒门按语∶余有凌二官案可参。愚尝通部展阅,并无凌二官之案,恐即热病门凌表侄案耳。前后称谓
不一,如何参考?其为初创草稿,而非定本也灼然可见。
厥门后二条是魏案。
凡属外淫,皆曰感证。魏氏所编虽首列伤寒、瘟疫二门,而风温、湿温阙然未备,乃于第六卷列感证一门,
殊为含混,盖外感颇疏也。杨氏子至宋复华各案,皆其治验,率内伤挟感耳。
魏氏谓伤风误表,多成劳损,谆谆致戒。愚谓此特其一面也,亦有因邪未清而误补以成劳者。雍、干间,歙
人吴澄字师朗者,着《不居集》一书,专论外损,自成一家。虽用法未尽善,而其言不可废也。本门末条是魏案。
热病门喻案,面足浮肿云云。魏氏谓面肿可云,足肿则未确,终是血不配气耳。愚按肺主一身之气,而皮毛
者肺之合也。感证后气复而血虚足肿者固有之,而余热不清、肺气壅滞者则尤多也。观燥门赵我完次子案可知。
若胃热不清,则津液不复。经云∶胃不和则卧不安也。又耳闭宜清肺,与耳鸣宜滋肾者有殊。至脾、胃分别论治,
尤为开千古之群蒙,叶天士深得力于此,而为灵胎、润安所折服,乃魏氏一概非之何耶?惟
“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