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不可复救矣。盖治病必求其本。假如肿痛热渴。大便秘结者。邪在内也。疏利之。肿 作痛。寒热头疼者。邪在表也。发散之。 肿痛甚者。邪在经络也。和解之。漫肿微痛而不溃者。血气虚弱也。急补托之。色黯微痛而不溃。或溃而不敛者。阳气虚寒也。温补之。如是则五脏自和。六腑自调。气血自生。疮毒自解矣。

  用刀针法 疮疡用针。当审经络表里之虚实。部分肌肉之浓薄而施之。夫肿高而软者。发于血脉也。肿硬而坚者。发于肌肉也。肉色不变者。发于骨也。疮未成者。解散以消其毒。已成者。

  托里以速其脓。脓已成者。当验其生熟浅深而后针之。以指轻按便痛者。脓浅也。重按方痛者。

  脓深也。按之不起者。脓未成也。按之即痛者。脓已成也。若脓初生而即针。则腐溃益深而不能收敛。若疮深而针浅。则内溃不出。外血反伤。若疮浅而针深。则其脓虽出。良肉亦伤。盖疮之证。气血已伤。肌肉已坏。当随决其毒。不可拘泥人神部分。其脓一出。诸证自退。若脓出反痛。

  或烦躁呕逆者。皆胃气亏损。急宜托里调补。凡脓已成者。急刺去。以纸捻蘸油 疮内。以膏药贴之。如疮反复未痊。多是浓味七情火动而然。当审所因而调治。亦有脓清不敛。乃胃气虚弱之故。又当兼饮食调补之。若小儿患疮肿。药中加漏芦。令母服之。乳中药过。儿疮自愈。

  陈毓仁曰。肿疡初起。顶高根活。色赤发热。 肿疼痛。日渐高肿者顺。已成 肿。皮薄光亮。饮食如常。二便调匀。身温和者顺。已溃脓稠。色鲜不臭。腐肉自脱。 肿易消。身轻者顺。

  溃后脓浓稠黄。新肉易生。疮口易敛。食饮渐进者顺。初起顶平根散。色黯漫肿。不热不疼。身体倦怠者逆。已成肿坚色紫。不作脓。不腐溃。口干多烦躁者逆。已溃皮烂肉坚。不腐肿。仍不消。痛仍不减。心烦者逆。溃后脓水清稀。腐肉虽脱。新肉不生。疮口如冻。色败臭秽者死。治法。初起毋论阴阳表里。知痛不知痛。起发不起发。但未成脓者。俱宜灸之。既灸不知痛者。再灸之。 赤发热疼痛。有时脉来浮数。无便秘者。宜药托之。身体拘急。脉紧恶寒。饮食就暖者。

  邪在表也。宜汗之。肿硬痛深。口干便利。身热脉实者。邪在里也。宜下之。 痛势甚。烦躁饮冷。舌干口燥者。火在上也。宜清之。肿痛坚硬。背如负石。

  恶心干呕。邪毒在内。宜解拔之。肿痛日深。内脓不出。瘀肉窒塞疮口者。急开导之。软漫不作脓。不腐溃。及溃后疮口散大。不生肌肉者。阳气虚也。壮脾助胃以温补之。身凉自汗。手足并冷。六脉虚细。便泄阳脱者急温之。迟则不效。西航曰。凡痈肿须观禀质气血调治。惟霉疮结毒。

  非专方不应。但验病患身上有块。不时掣痛者。即为霉毒无疑。当与三白丹疏涤之。元气虚寒者。

  加味三白丹最妙。虚甚不胜三白丹者。五宝丹亦能疗之。肿处用精猪肉贴之。若更发热头疼。或手足颤振。筋脉缩急者。此复感风寒。触发经中郁毒也。先与万灵丹三服汗之。次用调和血气之剂。俟胃气稍复。然后用三白、五宝治之。有用三白丹后。余毒未尽者。此胃虚不能行其药力也。

  仍与调和气血之剂。俟能饮食起居。更与五宝丹。无不愈者。此因银粉劫剂。致成结毒。非仍用水银不能拔去病根也。用精猪肉贴者。猪为水兽。取其通达肾气。而无瘢痕之患。

  〔诊〕身重脉缓为湿胜。身热脉大。心躁时热。乍来乍去。当逐热。诸痛眩晕动摇。脉弦。宜祛风。气涩气滞。干燥亡津液。脉涩。须调气补血。寒胜则浮。食不得入。便溺多。恶寒脉紧细。

  应于水中补火。凡痈疽初起。 肿赤硬。脉浮数者易涩。洪大急疾者难治。弦紧沉细者危。脓成脉洪滑者易治。虚大涩滞者难治。弦小沉涩者不治。已溃脓水未尽。脉缓滑者易治。数盛弦硬者难治。涩数不调。及虚大者危。脓尽后。脉小弱缓滑者易治。迟涩虚细者难治。反洪盛或弦急者不治。溃久不敛。有歹肉干脓。脉缓滑流利者易治。弦细小弱者难治。反数盛急疾。或虚大涩者不治。

  卷九 杂门

  汗

  (汗出不治 盗汗 头汗 手足汗 阴汗 半身汗出)

  经云。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

  汗出于心。持重远行。汗出于肾。疾走恐惧。汗出于肝。摇体劳苦。汗出于脾。肾病者。寝汗出。

  憎风。津脱者。汗大泄。汗出偏沮。使人偏枯。饮酒中风。则为漏风。入房汗出中风。则为内风。

  景岳全书曰。汗出一证。有自汗者。有盗汗者。自汗者。 然无时。而动作则益甚。盗汗者。寐中通身汗出。觉来渐收。诸古法云。自汗者属阳虚。腠理不固。卫气之所司也。人以卫气固其表。卫气不固。则表虚自汗。而津液为之发泄也。治宜实表补阳。盗汗者。属阴虚。阴虚者阳必凑之。故阳蒸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