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于胫。名曰兔啮。其状赤至骨。急治之。不治害人也。发于内踝。名曰走缓。其状痈也。色不变。数石其输。而止其寒热不死。发于足上下。名曰四淫。其状大痈。不急治。百日死。发于足傍者。名曰疠痈。其状不大。初如小指。

  发急治之。去其黑者。不消辄益。不治。百日死。发于足指。名脱痈。(一名脱疽。)其状赤黑。

  死不治。不赤黑不死。不衰。急斩之。不则死矣。

  营气稽留于经脉之中。则血泣而不行。不行则卫气从之而不通。壅遏而不得行。故热。大热不止。热胜则肉腐。肉腐则为脓。然不能陷。骨髓不为焦枯。五脏不为伤。故命曰痈。热气深甚。下陷肌肤。筋骨枯。内连五脏。血气竭。当其痈下筋骨良肉皆无余。故命曰疽。疽者。上之皮夭以坚。上如牛领之皮。痈者。其皮上薄以泽。此其候也。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伤之也。

  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心烦。命曰阴胜其阳。此为不表不里。其形不久。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

  腓者 也。背三。五脏之俞四。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阴阳不相通。两热相持。乃化为脓。其白眼青。黑眼小。是一逆也。内药而呕。是二逆也。

  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项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脱。是五逆也。除此五者为顺矣。

  素问云。膏粱之变。足生大疔。受如持虚。汗出见湿。乃生痤痱。营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气伤痛。形伤肿。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

  金匮云。诸浮数脉。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发热而脉见浮数。证脉相应也。脉见浮数而反洒淅恶寒。是火郁不得发越。若有痛处而饮食如常。必发痈肿之候。肿热未甚。尤可消散。肿热已剧。痈脓已成。后世用湿纸贴肿上。候其痈肿之头。亦不出乎此意。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浸淫疮。黄连粉主之。(方缺)

  病机机要云。瘰 者结核是也。或在耳后。或在耳前。或在耳下连及颐颔。或在颈下连缺盆。

  皆谓瘰 。或在胸之侧。或在两胁。皆谓之马刀。手足少阳主之。此本膏粱丹毒火热之变。因虚劳气郁所致。止宜补形气。调经脉。其疮当自消。盖不待汗之下之而已也。其不详脉证经络受病之异者。下之先犯病禁经禁。故致失手。且有兼痰兼气兼血兼阴虚等证者。病本不同。治当求责。

  疮疡者火之属。须分内外以治其本。内之外者。其脉沉实。发热烦躁。外无 赤。痛深于内。其邪气深矣。故疏通脏腑以绝其源。外之内者。其脉数。 肿在外。形证外显。恐气极而犯内。故先托里也。内外之中者。外无 恶之气。内亦脏腑宣通。知其在经。当和营卫也。用此三法之后。

  虽未愈。必无变证。亦可使邪气峻减而易愈。

  外科精要云。热发于皮肤之间。浮肿根小。至大不过二三寸者为疖。六腑积热。腾出于肌肉之间。其发暴盛肿。皮肉光软。根脚广大为痈。五脏风毒积热。攻 肉骨。风毒猛暴。初生一如蓓蕾。形自焦枯。触之应者乃疽也。夫五善七恶者。动息自宁。饮食知味。一善也。便利调匀。

  二善也。脓稠肿消不臭。三善也。神采精明。语声清爽。四善也。体气平和。五善也。烦躁时嗽。

  腹痛渴甚。或泄利无度。小便如淋。一恶也。脓血大泄。肿 尤甚。脓色败臭。痛不可近者。二恶也。喘粗短气。恍惚嗜卧。三恶也。目视不正。黑睛紧小。白睛青赤。瞳子上视者。四恶也。

  肩背不便。四肢沉重。五恶也。饮食不下。服药而呕。食不知味。六恶也。声嘶色败。唇鼻青。

  面目四肢浮肿。七恶也。五善见三则瘥。七恶见四则危。然则病有源同七恶者。乃皮紧急而知善也。病有源同五善者。乃皮缓虚而知恶也。是岂凡医所知哉。

  凡人初见发背。欲结未结。赤热肿痛。先以湿纸覆其上。立视候之。其纸先干处。即是结痈头也。取大蒜切成片。如三钱浓薄。安于头上。用大艾炷灸之。三壮即换一蒜片。痛者灸至不痛。

  不痛者灸至痛时方佳。最要早觉早灸为上。一日二日。十灸十活。三日四日。六七活。五六日。

  三四活。过七日则不可灸矣。若有十数头作一处生者。即用大蒜研成膏。作薄饼铺头上。聚艾于蒜饼上烧之。亦能活也。若背上初发赤肿一片。中间有一片黄粟米头子。便用独蒜切去两头。取中间切三钱浓。正安疮上。着艾灸十四壮。多至四十九壮。此谓痈疽初发。宜灸之也。然诸疮患久成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