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紫凝血为寒者。

  误也。此非冷凝。由热甚销烁而为稠浊。热甚则水化制之。故赤兼黑而为紫也。泻心汤。盖火性急速。故至溢脱。从未见有属阴寒者耳。或偶触破伤。血遂泉涌不止。惟用十全大补汤。频频多服。外用杏仁研细。拌白面水调涂之。

  九窍出血 是证非中毒。即跌扑受伤。中毒者。用生羊血等法。受伤者。观其人不发热。尚能饮食者。频灌热童便。无故发热。九窍出血者。肝肾疲极。五脏内崩也。多不可治。若见血水必死。若因劳伤者。补中益气倍参、 。或胎发灰、大蓟汁。人参汤调服。或血余灰。每服二钱。

  以茅根、车前草煎汤调下。

  气有余便是火。血随气上。补水则火自降。顺气则血不逆。阿胶、牛膝、丹皮。补水之药也。

  苏子、橘红、沉香。顺气之药也。童便者。引血归下窍。兼有行瘀之能。藕汁者。达血使无滞。

  而有止涩之力。脉来沉实。腹中满痛。或吐血块。或为瘀血蓄血。当归、桃仁、赤芍、延胡索、蓬术、大黄之属。怒伤肝木。则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沉香、木香、青皮、芍药、丹皮之属。

  劳心。莲肉、枣仁、薯蓣、茯神、紫菀、柏仁、丹参之属。房劳。熟地、枸杞、牛膝、杜仲、鹿茸、人参之属。血热。地骨、丹皮、犀角。血寒。桂心、附子。血热不止。山栀灰、黄连灰。血瘀。发灰、大黄灰、干漆灰。血寒。干姜灰。血滑。棕榈灰、莲房灰。血虚。地黄灰。三七、郁金行血中之气。侧柏凉血中之热。大小蓟行血中之滞。茅根导之使下行也。

  〔诊〕经曰。安卧脉盛。谓之脱血。失血脉数大为阳盛。涩细为少血。细数为阴火郁于血中。

  芤为失血。血虚气不归附也。弦紧胁痛为瘀结。诸血皆属于肝也。脉来寸口大。尺内微。为肺中伏火。尺中盛而寸口虚大。为肾虚阴火。尺滑而疾。为血虚有热。右手虚大。为脾胃之火。左手数盛。为肝胆之火。大抵失血。脉微弱细小而和缓者易治。洪数实大弦急。或虽小。按之如引葛。

  如循刀。及衄血身热。脉至而搏。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者。皆不治。

  汪石山治一中年人。面色苍白。平素内外过劳。或为食伤。则咯硬痰而带血丝。因服寒凉清肺消痰药。至五十余剂。声渐不清。而至于哑。夜卧不寐醒来口苦舌干。而常白苔。或时喉中梗痛。或胸膈痛。或嗳气。夜食难化。或手靠物。久则麻木。常畏寒。不怕热。前有 疝。后有内痔。遇劳即发。初诊。左脉沉弱而缓。右脉浮软无力。续后三五日一诊。或时心肺二部浮虚。按不应指。或时脾脉轻按格指。重按不足。又时或数或缓。或浮或沉。或大或小。变动无常。夫脉无常。血气虚而随火用事也。譬之虚伪之人。朝更夕改。全无定准。以脉参证。其虚无疑。盖劳则气耗而伤肺。肺伤则声哑。又劳则伤脾。脾伤则食易积。前疝后痔。遇劳则发者。皆因劳耗其气。气虚下陷。不能升降故也。且脾喜温恶寒。而肺亦恶寒。故曰。形寒饮冷则伤肺。以既伤之脾肺。复伤于药之寒凉。则声安得不哑。舌安得不苔。苔者。仲景谓之胃中有寒。丹田有热也。

  夜不寐者。由子盗母气。心虚而神不安也。痰中血丝者。由脾伤不能固血也。

  胸痛嗳气者。气虚不能健运。食郁于中而嗳气。或滞于上则胸痛。遂以参、 各四钱。麦冬、当归、贝母各一钱。远志、枣仁、丹皮、茯神各八分。菖蒲、甘草各五分。有食则加山楂、麦芽。

  随病出入。服年余而渐愈。此病属于燥热。故白术尚不敢用。况他燥剂乎。

  又诊一人。年二十余。形瘦色脆。病咳血。医用滋阴降火清燥之药。延及三年不减。又一医用参苏饮去人参。服之病益剧。延汪诊之。脉虽五至而细。其证皆逆不可治也。或曰。五至平和之脉。何不可治。汪曰。五脏已衰。六腑已竭。九候虽调。犹死也。视其形证。皆属死候。经曰。

  肉脱热甚死。嗽而下泄上喘者死。嗽而左不得眠肝胀。右不得眠肺胀。俱为死证。今皆犯之。虽能饮食。不为肌肤。去死近矣。越五日果死。凡患虚劳。犯前数证。又或嗽而声哑。喉痛不能药食。或嗽而肛门发 者。皆在不救。医者不可不知。

  喻嘉言治一人。素有失血病。晨起陡暴一口。倾血一盆。喉间气壅。神思飘荡。壮热如蒸。

  颈筋粗劲。诊其脉尺中甚乱。曰。此昨晚大犯房劳也。因出验血色。如太阳之红。再至寝所谓曰。

  少阴之脉系舌本。少阴者肾也。今肾家之血。汹涌而出。舌本已硬。无法可以救急。不得已用丸药一服。镇安元气。若得气转丹田。尚可缓图。因浓煎人参汤下黑锡丹三十粒。喉间 有声。

  渐入少腹。顷之舌柔能言。但声不出。急用润下之剂以继前药。遂与阿胶一两溶化。分三次热服。

  半日服尽。身热渐退。颈筋渐消。进粥。与补肾药。多加秋石。服之遂愈。

  石顽治刑部汤元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