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或补中益气倍升、柴。升散则愈。
大抵疟初起。宜散邪消导。日久宜养正调中。所谓气虚则恶寒。血虚则发热也。日数虽多。
饮食未节者。未可便断为虚。须禁食消导。凭脉下手可也。形盛气虚人多湿痰。发则多恶寒。日 久不已。脉软而沉带滑。用补中益气加苓、半。兼用熟附子二三分。疟后不喜食。四肢倦怠。面 色痿黄。六君子加山楂、黄连、枳实。久疟不止。元气虚盛者。用人参、常山 各五钱。锉碎。微火同炒。去常山。只以人参煎汤。未发前服。屡验。疟发四五遍后。曾经发散 者。何首乌散。壮实者。可用七宝饮。至夜热不止而脉实邪盛者。此邪干血分也。常山饮截之。
疟发已久。遍治无功。度无外邪。亦无内滞。惟人参一两。生姜一两。加桂枝少许。冬月无汗。
稍加麻黄。发前五更时服。温覆取微汗必止。甚者连进三日。无不愈者。愈后亦易康复。如在贫家。
人参减半。合白术五钱代之。此方不特虚人久疟。治三日疟更宜。夜发则加当归、首乌。无不应 手取效。然发于严冬之时。有屡用此方。及补中益气不效者。必待仲春。仍用前药加桂枝汗之即愈。
丹溪云。 疟者。三阴疟也。三日一发。发于子午卯酉日者。少阴疟也。发于寅申巳亥日者。
厥阴疟也。发于辰戌丑未日者。太阴疟也。更须以脉证参之。然后决其经而与法治。按内经云。
时有间二日或至数日而发者。邪气与卫气客于六腑。而有时相失。不能相得。故休数日乃作也。
李士材释云。客。犹会也。邪在六腑。则气远会稀。故间二日或休数日也。观此。则丹溪辰戌丑 未日为太阴疟。非矣。子午虽曰少阴。而卯酉则阳明矣。巳亥虽曰厥阴。而寅中则少阳矣。丑未 虽曰太阴。而辰戌则太阳矣。三日发者。犹可以此为言。数日发者。又将何以辨之。大抵三日疟。
初起发于夏秋者。宜用二陈去橘皮。加生术、槟榔、常山。逐去痰癖为先。稍加穿山甲以透经络。
至于暑结营分。又当以香薷、鳖甲、茯苓、半夏、甘草、当归、生姜、大枣祛暑为要。而前药为 无益也。若元气大虚。只用补正。宜六君加草果、乌梅。名四兽饮。兼本经引使药。若元气下陷。
日发渐晏者。补中益气汤大剂参、术、姜、枣为治。如常山、槟榔、山甲、草果。皆为戈戟矣。
疟母者。顽痰挟血食而结为 瘕。鳖甲煎丸。或小柴胡加鳖甲、蓬术、桃仁俱用醋制。其鳖 甲用栗灰汤煮糜烂入药。尤效。此金匮法也。病气俱实者。疟母丸。虚人久疟。时止时发。芎归 鳖甲饮。不应。脾虚也。急用补中益气加鳖甲。少食 痞闷。胃虚也。四兽饮加鳖甲、当归、蓬术、肉桂。虚人疟母。必用补益。盖缘治之失宜。邪伏 肝经。而胁下有块。仍寒热时作。不可以癖积治之。每见急于攻块者。多致不救。久疟不愈。必 有留滞。须加鳖甲消之。如无留滞。只宜补益。凡寒热有常期者。疟也。无常期者。杂证也。疟 证诸经有邪。总不离乎肝胆也。
石顽曰。经言夏暑汗不出者。秋成 疟。此论固是。然其轻重之殊。今昔迥异。良由天运使 然。以北方风气营运于南故也。夫疟疾一证。向来淮泗以北最剧。大江以南甚轻。康熙壬子。吾 吴患此者。比户皆然。自夏徂秋。日盛一日。其势不减淮北。证皆痞满呕逆。甚则昏热谵语。脉 多浑浑。不显弦象。亦有关尺微弦者。但其热至晨必减。不似热病之昼夜不分也。时医不察。混 以伤寒目之。因而误药致毙者。日以继踵。原其寒热之机。又与往岁不同。有一日连发二三次者。
有晨昏寒热再见者。有连发数日。中间二三日复发如前者。有先热后寒者。有独寒无热者。有独 热无寒者。有今日但寒明日但热者。证虽变易无常。总不越和营散邪等法。但须分虚实寒热轻重 治之。历观用劫剂及祝由之法者十无一验。间有寒热止而昏热不休者。又须随所禀形气之偏胜。
病气之盛衰而为调适。全在机用灵活。不可专守成则。而举世治疟。必先禁止饮食。概用疏风发 散。兼消克痰食宽膈破气之剂。消克不已。继进硝黄。胃气愈伤。浊邪愈逆。正气何由得行。而 振祛邪之力乎。余治久疟坏证。每令续进稠饮。继与稀糜。使胃气输运。可行药力。然后施治。
如此挽回者。未遑枚举。更有愈而复发。发而复愈。愈而又发者。又须推原所发之由而为清理。
若常山、草果、槟榔、浓朴、枳壳、青皮、石膏、知母等伤犯中州之药。咸非所宜。逮至仲秋以 后。不特白虎当禁。纵不犯石膏、知母。邪气 内陷而变肠 者甚多。有先疟后痢者。有疟痢 齐发者。尝遍考昔人治例。惟补中益气一方。虽未能尽合肯綮。然 一隅之举。余可类推。庸师不审。但守通因通用之法。致成夭扎者多矣。
〔诊〕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紧者可发汗 针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丹溪治一少年。冬月患疟。自卯足寒。至酉方热。寅初乃休。因思必为接内感寒所致。用人 参大补加附子行经散寒以取汗。数日不得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