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
产后腹痛。烦满不得卧。枳实芍药散主之。并主痈脓。以麦粥下之。
仲景凡治腹痛。多用芍药。以其能收阴气之散也。以其能除血痹之痛也。以其能缓中而止急
痛也。本草谓主邪气腹痛。故多用之。盖五气之邪。莫如厥阴肝木之性急暴。一有不平。则曲直
作痛也。此方治 痛。用芍药为主。佐以枳实炒黑。入血破积聚。收阴缓中。逐陈致新。麦粥补
血下气。而壮血脉也。
师曰。产妇腹痛。法当以枳实芍药散。假令不愈者。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宜下瘀血汤主
之。亦主经水不利。顿服之。新血下如豚肝。
血之燥干凝着者。非芍药、枳实可能治。须用大黄、桃仁、 虫。下其血闭。更加蜜以缓大
黄之急也。
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少腹坚痛。此恶露未尽。不大便。烦躁发热。切脉微实再倍。发热
日晡时。烦躁者不食。食则谵语。至夜即愈。宜大承气汤主之。热在于里。结在膀胱也。
太阳为表。膀胱为里。七八日表证入里。故曰无太阳证。恶露已为病气所郁。不能尽去。热
因入里。与恶露相搏。结在膀胱。而作少腹坚痛。下焦热证。故不大便。烦躁发热。更切其脉微
实再倍。其发热在日晡时。而烦躁不食。热邪又攻于胃。胃热则不食。食入则谷气之热更助。两
热相并。故谵语。至夜即愈者。产后血虚。热邪易入血室。入血室则夜如见鬼状。言此以明其热
不在血室。而在膀胱与胃。故用大承气汤也。
产后风。续之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时时有热。心下闷。干呕。汗出虽久。阳旦证续在
者。可与阳旦汤。
举此与上文承气汤。为表里之例。
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温覆使汗出。颈项强。用大附子一枚。破
之如豆大。入前药扬去沫。呕者。加半夏半升。洗。
此证太阳上行至头表。阳明脉过膈上循于面。二经合病。多加葛根。以葛根为阳明解肌药也。
防风佐桂枝。去二经之风。竹叶、桔梗主气上喘。参、草和中气。姜、枣行营卫。谷气行。则上
下交济而汗出解矣。附子恐是方后所加。治
颈项强者。以邪在太阳。禁固其筋脉。不得屈伸。故用附子温经散寒。扬去沫者。不使辛热上浮
之气。助其虚阳上逆也。若邪在胸而呕。加半夏治之。上言破之如豆入前药。旧本作如豆大。今
如徐忠可驳正。
妇人乳中虚。烦乱呕逆。安中益气。竹皮大丸主之。有热者。倍白薇。烦喘者。加柏实一分。
乳中虚。言乳哺而乳汁去多。则阴血乏而胃中亦虚。阴乏则火挠而神昏乱。胃虚则呕逆。用
甘草泻心火。石膏疗烦乱。竹皮主呕逆。桂枝和营气。又宣导诸药。使无 格之逆。烦喘者。为
心虚火动。故加柏实以安之。
产后下利虚极。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主之。
伤寒厥阴证。热利下重者。用白头翁汤。苦寒治热。以坚肠胃。此产后气血两虚。故加阿胶、
甘草。然下利血滞也。古人云。血行则利自止。此方岂独治产后哉。
妇人在草蓐。自发露得风。四肢苦烦热。头痛者。与小柴胡汤。头不痛但烦者。千金三物黄芩汤。
自发露。谓自发衣露体得风。非邪外伤者。故不为自汗风病。盖产时天机开发。虽微风亦得
入之。外感之风。内应之火合化。淫于四末。而作四肢苦烦热。上至于头作头痛。病在表里之间。
故用小柴胡汤。主治少阳。若头不痛是无表也。惟肝胆风热内动。上膈作烦。故用黄芩退热。苦
参养肝。熟地补血而益肾水。则肝胆之火宁矣。
妇人产后虚羸不足。腹中刺痛不止。吸吸少气。或苦少腹中急。摩痛引腰背。不能食饮。千
金内补当归建中汤。产后一月日得服四五剂为善。令人强壮。若大虚。加饴糖六两。汤成纳之。
于火上暖令饴消。若去血过多。崩伤内衄不止。加地黄六两。阿胶二两。合八味。汤成纳阿胶。
产后血去。营卫俱虚。内不充于五脏。肝木妄动。作腹中刺痛。上不充于膻中。遂吸吸少气。
下不济于肾。故少腹急引。外连腰脊。六腑不和。则不能食。用此以益营卫。伐肝邪。补中和内。
按此即黄 建中之变法。彼用黄 以助外卫之阳。此用当归以调内营之血。然助外则用桂枝。调
中则宜肉桂。两不移易之定法也。(千金二字义见中风门方千金三黄汤下。)
诸禁 一禁卧。二禁酒。三禁浴。四禁寒。五禁汗。六禁下。七禁利小便。八禁寒凉药。九
禁起动作劳。盖初产血气未定。遽卧则恶血上升。故分娩之后。须高卧仰倚。切不可即卧。三朝
始可稍去其 。尚宜高枕。七日后。如无他病。方可安枕。多有半月后。未能贴席者。酒能助火
乱经。误用不无动血之虞。至如鸡子猪肾。一切滞气坚纫难化物。及生冷腻滑。皆不可食。即砂
仁汤亦能动血。咸在禁例。浴能升动恶露。虽当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