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必无诞妄之
言。欺误后世之理。只缘圣法久湮。故近世医流。凡遇发热头痛。有似外感之类。无论病之虚实。
证之表里。热之真假。概以伤寒目之。必先禁止饮食。混与通套疏风消克之药。在质壮气实人得
之。虽未中 。稍借行表之势。便可热退身凉。安知胃气有权者。感邪不深。虽不服药。自能蒸
发正汗。所谓壮者气行则已也。苟元气虚人。胃中津液本少。且复夺其饮食。药虽中病。尚难作
汗。况堪恣行表药。重伤本虚之胃气乎。曷知脾胃之气。全赖水谷资其转运。与车轮戽水不异。
今以既病垂绝之胃。尚欲俟其胸膈开爽。始进谷气。犹埋轮旱麓。待水涨而后戽之。则苗之不槁
也几希矣。纵侥幸不死。元气削伐殆尽。少年者日渐 羸。多成虚损。高年者暗损元神。促其天
年。皆由习俗好用攻克。罔顾正气所致。盖病之有发热头痛者。未必尽为伤寒。假如内伤劳倦。
阴虚火炎。概以伤寒法治之。是速其夭扎也。予业擅伤寒专科。六十年来。目击误夺饮食。至剧
致毙者。未遑枚举。尝见饿久之人。脾气不运。虽经旬累月。愈不思食。庸工不知。以为尚有宿
食。猛进宽胸破气之药。每每激其虚阳。上浮外泛。而致头面不时哄热。医者复认表邪未尽。重
与发散。硝、黄、柴、葛、枳、橘之属。恣无忌惮。不死不已。亦有肠胃久绝谷气。大便枯竭不
行。而欲妄议攻下者。此胃气虚极。无论攻伐之药不能胜任。即调补药亦难胜任。但当频与粥汤。
微助胃气。以俟津回。庶或可救。而饿久之人。粥食到口。虽极甘美。然多有食下作呕者。或食
下少顷作酸者。或膈间迷迷不爽者。或腹中隐隐作痛者。或肠中声响不已者。此皆三脘闭约。痰
气阻碍之故。病家不明此理。往往
惑于师巫及亲朋左右之言。犹豫不敢进食。因循日久。终成不救者多矣。曷知胃气久虚之人。即
有不时哄热。非助以谷气。则虚火不除。则有胸膈痞满。非助以谷气。则大气不运。即有大便枯
约。非助以谷气。则津液不回。盖新谷气运。则宿滞始能下通。若能认定关头。频与稀糜。俟胃
气稍复。渐以独参、保元、四君、异功之类调之。如此而获保全者。亦颇不少。但不可猛进强进。
及添水复热者。搪塞一时。重伤衰竭之胃气。反归咎于调治也。经云。浆粥入胃。则虚者活。所
以往往令其勿药。以收十全之功耳。
飞畴治一妇。呕恶胸满身热。六脉弦数无力。形色倦怠。渴不甚饮。云自游虎邱晕船吐后。
汗出发热头痛。服发散四剂。头痛虽缓。但胀晕不禁。复用消导三四剂。胸膈愈膨。闻谷气则呕
眩。因热不退。医禁粥食已半月。惟日饮清茶三四瓯。今周身骨肉楚痛。转侧眩晕呕哕。予曰。
当风呕汗。外感有之。已经发散矣。吐则饮食已去。胃气从逆。消克则更伤脾气。脾虚故胀甚。
今无外感可散。无饮食可消。脾绝谷气则呕。土受水克则晕。即使用药。亦无胃气行其药力。惟
与米饮。继进稀糜。使脾胃有主。更议补益可也。因确守予言。竟不药而愈。



<目录>卷九\杂门

<篇名>药蛊

属性:药之治病。不得已也。古人以不服药为中医。厥有旨哉。尝闻古圣垂诲。靡不反复详慎。至
立方之下。每云中病即止。不必尽剂。其郑重有如此者。近世丰裕之家。略有小病。即从事于医
药。元气坚固者。无论治之中 与否。但得开通病气。元神自复。若禀质素弱。及病后产后。亡
血脱泻之后。不能即愈。日以汤药为务。多致轻者重而重者剧。病气日
增。饮食日减。以致寒热咳嗽。吐痰吐血。诸证百出。而犹以为药力未逮。邪热未除。日以清火
消痰为务。遂成药蛊之病矣。夫人之胃气。全赖水谷滋养。胃气旺。则诸病不生。纵有贼邪侵犯。
气复自已。原无急于调治也。尝见世人不得尽其天年者。大都皆医药之误耳。今既病之胃。转为
药力所侵。不至四大分崩不已。末流之挽。虽日事参、苓、 、术。如以漏器承浆。漫无盈满之
期。况堪克任偏胜性味乎。凡虚羸之疾。治之不能即应。当暂为休息。以俟胃气之复。不特药蛊
为然也。其药蛊之患有三。一者胃气为药所汨。饮食不为肌屑。而骨不支床。一者药毒流于坎陷。
少火不能五内。而烦蒸髓极。一者脾伤不能收精。脏气固结不舒而羸瘦腹大。虽有脾胃之分。所
重全在胃气。胃为五脏之本也。此性膏粱豢养者有之。在藜藿劳 之人。未之见也。其治药蛊之
病。当屏绝一切苦寒降泄。辛热升发。气味浓烈之药。只宜小剂参、 。甘温养胃之品。庶为合
宜。如独参、保元之类。以图阳生阴长之功。若虚火僭逆。稍加秋石以引参、 之力入于阴分。
为止逆下气之首药。无寒凉伤胃。夺食作泻之虞。若晡热自汗不止。当归补血、六味地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