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于桂枝汤中。则为固蛰封藏之本药也。至于虚劳失精。悸衄腹痛。烦热口燥。则于本方加胶饴
为小建中。虚劳里急。为营卫枯槁。更加黄 为黄 建中。此皆后天不足所致。故以调和营卫为
主治也。后人专用滋阴降火误治。遗害未至于剧者。用此悉能挽回。若夫先天肾虚致病者。又当
八味肾气丸。其虚烦不得眠。主以酸枣汤。内有干血。主以大黄 虫丸。以上诸治。除酸枣汤外。
后世皆所切禁。非特不敢效用。亦无齿及之者。良可慨夫。
虚劳里急悸衄。腹中痛。梦失精。四肢酸疼。手足烦热。咽干口燥。小建中汤主之。虚劳里
急诸不足。黄 建中汤主之。
上条言虚劳失精。而里急腹痛。烦热悸衄。明系阳气内夺之候。故用小建中以和之。下条言
虚劳里急诸不足。较上条虚证更剧。故于前方更加黄 以大补卫中阳气也。按虚劳而至于亡血失
精。消耗津液。枯槁四出。难为力矣。内经于针药莫制者。调以甘药。金匮遵之。而用小建中汤、
黄建中汤以急建其中气。俾饮食增而津液旺也。后人乐令建中。并用前胡、细辛以退表热。十
四味建中。兼用熟附、苁蓉以补下虚。均失建中之义。
虚劳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肾气丸主之。
治虚劳腰痛。少腹拘急。纯属肾肝虚寒无疑。而小便不利一证。又似虚中有热。岂桂、附所
宜用乎。殊不知肝既失其疏泄之权。肾亦伤其生发之气。水道自难流利。故以八味肾气之桂、附
以导火归源。设非辛温蒸其至极之阳。则沉冱有加无已。乃于补阴药中稍加阳药。使阴阳适均。
无偏胜之虞。斯其所以为至治也。
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丸主之。
按薯蓣丸专主表邪不解。误用凉药。伤犯肺胃自上而下之虚劳。若房劳伤精。郁火伤神。自
下而上由中所发之证。咸非所宜。其立方全以桂枝汤和营散邪。合理中丸兼理药误。君以薯蓣大
理脾肺。毫不及乎补益肾肝。医门法律以为虚劳不足。最易生风生气。殊失金匮立方本旨。
虚劳虚烦不得眠。酸枣汤主之。
虚烦者。肝虚而火气乘之也。故特取枣仁以安肝胆为主。略加芎 调血以养肝。茯苓、甘草
培土以荣木。知母降火以除烦。此平调土木之剂也。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不能饮食。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营卫气伤。内有
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缓中补虚。大黄 虫丸主之。
举世皆以参、 、归、地等为补虚。仲景独以大黄、 虫等补虚。苟非神圣。不能行是法也。
夫五劳七伤。多缘劳动不节。气血凝滞。郁积生热。致伤其阴。世俗所称干血劳是也。所以仲景
乘其元气未漓。先用大黄、 虫、水蛭、虻虫、蛴螬等蠕动啖血之物。佐以干漆、生地、桃、杏
仁行去其血。略兼甘草、芍药以缓中补虚。黄芩以开通热郁。酒服以行药势。待干血行尽。然后
纯行缓中补虚收功。其授陈大夫百劳丸一方。亦以大黄、 虫、水蛭、虻虫为主。于中除去干漆、
蛴螬、桃、杏仁。而加当归、乳香、没药以散血结。即用人参以缓中补虚。兼助药力以攻干血。
栀子以开通热郁。服用劳水者。取其行而不滞也。仲景按证用药。不虑其峻。授人方术。已略为
降等。犹恐误施。故方下注云。治一切劳瘵积滞疾。不经药坏者宜服。可见慎重之至也。
李士材病机沙篆云。古称五劳七伤六极二十三蒸。证状繁多。令人眩惑。但能明先天后天二
种根本之证。无不痊安。夫人之虚。非气即血。五脏六腑。莫能外焉。而血之源头在乎肾。气之
源头在乎脾。脾为肺母。肺为生气之宫。故肺气受伤者。必求助于脾土。肾为肝母。肝为藏血之
地。故肝血受伤者。必借资于肾水。补肾补脾。法当并行。然以甘寒补肾。恐妨肾气。以辛温扶
脾。恐妨肾水。须辨缓急而为之施治。或补肾而助以沉香、砂仁。或扶脾而杂以山药、五味。机
用不可不活也。
虚劳之证。扶脾保肺。多不可缺。然脾性喜温喜燥。而温燥之剂。不利于保肺。肺性喜凉喜
润。而凉润之剂。不利于扶
脾。两者并列而论。脾有生肺之机。肺无扶脾之力。故曰土旺而生金。勿拘拘于保肺。泻火之亢。
以全阴气。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法当并行。然泻火之剂。多寒而损阳气。壮水之剂。多平而养
阴血。两者并列而论。苦寒过投。将有败胃之忧。甘平恒用。却无伤中之害。故曰。水盛而火自
熄。勿汲汲乎寒凉。
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意。盖补阴即所以攻热。补阳
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如必不得已。亦当酌量缓急。
暂从权宜。从少从多。寓战于守。斯可矣。此治虚之道也。治实证者。当去其邪。邪去则身安。
但法贵精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