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火气上逆也。咳甚则脏腑引痛者。火气内郁也。其脉或虚缓。或虚大无力。亦有小弱者。热邪伤
气故也。若肾气本虚。则尺中微弦。暮则微寒发热。素常气虚。则气口虚大。身热手足微冷。或
有先伤冬温。更加暴寒。寒郁热邪。则壮热头痛。自汗喘咳。脉来浮。举则微弦。中候则软滑。
重按则少力。虽有风寒。切不可妄用风药升举其邪。轻则热愈甚而咳愈剧。重则变风温灼热而死。
亦不可用辛散。多致咽喉不利。唾脓血。痰中见血。甚则血溢血泄。发斑狐惑。往往不救。又不
可用耗气药。多至咳剧痛引周身。面热足冷而致危候。惟宜加减葱白香豉汤调之。兼有风寒外袭。
则加羌活、紫苏。寒邪盛极而发烦躁者。但于前药中稍加麻黄五七分、石膏钱许。或葳蕤汤本方
主之。缘此证见于冬时。举世医流。莫不以伤寒目之。而与发散致夭枉者不可枚举。曷知西北二方。
患真中风伤寒者最多。患冬温者绝少。间有伤于火炕者。亦有伤于火而复伤于寒者。可与越婢汤、
桂枝二越婢一汤。以其地浓质实。可胜攻伐。非若东南之禀气孱弱也。至如大岭以南。阳气常泄
之地。但有瘴疠之毒。绝无伤寒之患。即使客游他处。感冒风寒。仅可藿香正气之类。若麻黄、
青龙。绝不可犯。误用而发动身中素蕴之瘴湿。则壮热不止。每致殒命。不可不慎。
温病 有冬时触犯邪气。伏于经中。至春分前后。乘阳气发动而为温病。素问所谓冬伤于寒。
春必病温是也。其证不恶寒。但恶热而大渴。其脉多数盛而浑浑不清。越人所谓温病之脉。行在
诸经。不知何经之动。绝不似伤寒浮紧之状。且右尺与气口。必倍于人迎。信非人迎紧盛之比。
此证大忌发汗。若误与表散。必躁热无汗。闷乱不宁而死。以其邪伏经中。日久皆从火化而发。
其热自内达外。必用辛凉以化在表之热。苦寒以泄在里之热。内气一通。自能
作汗。有服承气。大汗淋漓而愈者。有大渴饮水。通身汗出而热顿除者。有浑身壮热。服黄芩汤、
葱白香豉汤得汗而解者。有发热自利。服葛根黄芩黄连汤而愈者。有舌干便秘。服凉膈散而安者。
故古谚有温热病误下不为大害。误汗为害。
有非时寒疫。间杂其间。不可不审谛明白而为治疗。盖暴感风寒之说。初时畏寒不渴。至二
三日。热邪伤耗津液方渴。与温病热病之一病便昏昏不爽大热烦渴不同。其脉多浮盛而见于左手。
与温病之右脉数盛亦异。若兼右脉滑盛。或涩滞模糊者。必停饮食之故。故治寒疫。当先发散为
主。即有宿滞。兼与橘、半、枳、朴。不得滥用里药。倘邪未入里而误与攻下。不无引贼破家之
虞。故其治与伏气迥乎不类也。
热病 伏气之发于夏至后者。热病也。其邪乘夏火郁发。从少阴蒸遍三阳。与伤寒之逐经传
变不同。亦有兼中 而发者。其治与中 无异。 虽热毒暴中。皆缘热耗肾水。汗伤胃汁。火迫
心包。故用白虎之知母以净少阴之源。石膏以化胃府之热。甘草、粳米护心包而保肺胃之气。与
热病之邪伏少阴。热伤胃汁。火迫心包不殊。故可异病同治而热邪皆得涣散也。若热毒亢极不解。
腹满气盛者。凉膈、双解、承气、解毒。兼苦燥而攻之。或三黄、石膏、栀子豉汤汗之。用法不
峻。投剂不猛。必不应手。非如伤寒。待阳明胃实而后可攻下也。
时行 时行疫疠。非常有之病。或数年一发。或数十年一发。多发于饥馑兵荒之后。发则一
方之内。沿门阖境。老幼皆然。此大疫也。亦有一隅偶见数家。或一家止一二人或三五人。病证
皆同者。此常疫也。即如痘疹麻斑之类。或越一二年。或三五年一见。非若大疫之盛行。所以人
不加察耳。即如软脚瘟证。医者皆以香港脚目之。捻颈瘟证。医者
皆以喉痹目之。绞肠瘟证。医者皆以臭毒目之。杨梅瘟证。医者皆以丹肿目之。黑骨瘟证。医者
皆以中毒目之。瓜瓤瘟证。医者皆以蓄血伤寒目之。惟疙瘩瘟之阖门暴发暴死。大头瘟之骤胀热
蒸。秽气遍充。不敢妄加名目也。其常疫之气。皆是湿土之邪郁发。治宜表里分解。随邪气所在
而攻之。孙真人云。疫气伤寒。三日以前不解。葱白香豉汤加童便热服汗之。不汗。少顷更服。
以汗出热除为度。三服不解而脉浮。尚属表证。则用白虎。见里证则宜承气、解毒。表里不分。
则宜凉膈、双解。汗下后复见表证。再与白虎。复见里证。更与承气。表里势热。则宜三黄石膏、
三黄栀子豉汤汗之。有汗下三四次而热除者。有热除后忽复壮热。不妨再汗再下。若见脉证皆虚。
法无更攻之理。惟与清热解毒汤、人中黄丸、人中黄散之属调之。非如伤寒有下早变证之虑。亦
非温热不可频下之比。大率以热除邪尽为度。不当牵制其虚也。惟下元虚人。非生料六味补其真
阴。则不能化其余热。又不可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