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术以发越脾气。
俾阴邪从阳。里邪从表。一发而阴霾迅扫。此内经开鬼门法也。夫小便不利而水积为患。理固宜然。设小便自利而水道顺趋。可无病水之虑矣。何至亡津作渴耶。不知金匮设以为例。意谓此证皆由小便不利所致。即使溲溺忽利。反加烦渴。此必阳邪内扰。迫其阴津下亡。当非寒去欲解之比。故证虽变而治不殊。总不出越婢加术之范围也。按正水与石水似同而实异。正水则外证自喘。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其水之藏伏于下。积结如石可知。求其如风水皮水之脉浮。殊不可得。非用麻黄、石膏重剂发之。永无解散之期也。甘草麻黄汤即越婢汤之变法。病气本轻。但需开发肺气于上。则膀胱气化行矣。
问曰。黄汗之为病。身体肿。(一作重)发热汗出而渴。状如风水。汗沾衣色正黄如柏汁。
脉自沉。何从得之。师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宜 芍桂酒汤主之。温服一升。
当心烦。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烦不止者。以苦酒阻故也。黄汗之病。两胫自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食已汗出。又身常暮卧盗汗出者。此营气也。若汗出已。反发热者。久久其身必甲错。
发热不止者。必生恶疮。若身重汗出已辄轻者。久久必身 。 即胸中痛。又从腰以上必汗出。
下无汗。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剧者不能食。身疼重。烦躁。小便不利。此为黄汗。桂枝加黄 汤主之。须臾。饮热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取微汗。若汗不出。更服。
黄汗皆由营气不和。水气乘虚袭入。所以有发热汗出。身体重痛。皮肤甲错。肌肉 动等证。
至于胫冷髋弛。腰下无汗。内经所谓身半以下。湿中之也。脉沉迟者。水湿之气渗于经脉。而显迟滞不行之状。证虽多歧。观其所治。咸以桂、芍和营散邪。即兼黄 司开阖之权。杜邪气复入之路也。按仲景于瘀热壅滞之候。每云甲错。即肌若鱼鳞之状。故发热不止则瘀热溃腐而为恶疮。
每言身 。乃经脉动惕之兆。故发汗不已。则营气内乏。而胸中痛也。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辛附子汤主之。当汗出如虫行皮中即愈。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盘。水饮所作。枳术汤主之。腹中软。即当散也。
肺主一身之气而治节行焉。今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形容水饮久积胸中不散。伤其氤氲之气。乃至心下坚大如盘。遮蔽大气。不得透达。只从旁边辘转。如旋杯之状。
正举空洞之位。水饮占据为言。其用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辛。以通胸中阳气。阳主开。阳盛则有开无塞。而水饮之阴可见 耳。若胸中之阳不亏。当损其有余。则用枳、术二味。开其痰结。
健其脾胃。而阳分之邪。解之自易易耳。人但知枳实太过。而用白术和之。不知痰饮所积。皆由脾不健运之故。苟非白术豁痰利水。则徒用枳实无益耳。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
有水。可下之。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
张介宾曰。水本畏土。因土虚不能制水。则寒水侮所不胜。反乘脾土。泛滥为邪。其始起也。
必从阴分。渐次而升。按肉如泥。肿有分界。夫水虽制于脾。而实主于肾。肾本水脏。而元气寓焉。若肾中阳虚。则命门火衰。既不能自制阴寒。又不能温养脾土。阴阳不得其正。则化而为邪。
夫气即火也。精即水也。气之与水。本为同类。但在化与不化耳。故阳旺则化。而精即是气。阳衰则不化。而水即为邪。凡火盛水亏则病燥。水盛火亏则病湿。故火不能化。则阴不从阳而精气皆化为水。所以水肿之证。多属阳虚。
喻嘉言曰。病机之切于人者。水火而已。水流湿。火就燥。水柔弱。火猛烈。水泛溢于表里。
火游行于三焦。拯溺救焚。可无具以应手乎。经谓二阳结谓之消。三阴结谓之水。手足阳明热结而病消渴。火之为害固已。而三阴者。手足太阴脾肺二脏也。胃为水谷之海。水病莫不本之于胃。乃以属之脾肺者何耶。使脾足以转输水精于上。
肺足以通调水道而下。则胃无病水之虞矣。惟脾肺二脏之气结而不行。后乃胃中之水日蓄。渐渍表里。无所不到也。是则脾肺之权。可不伸耶。然其权尤重于肾。肾者胃之关也。肾司开阖。肾气从阳则开。阳太盛则关门大开。水直下而为消。肾气从阴则阖。阴太盛则关门常阖。水不通而为肿。经又以肾本肺标。相输俱受为言。然则水病以脾肺肾为三纲矣。于中节目。尤难辨晰。金匮分五水之名。及五脏表里主病。彻底言之。后世漫不加察。其治水辄宗霸术。不能行所无事。
可谓智乎。治气之源有三。一曰肺气。肺气清。则周身之气下行也。一曰胃气。胃气和。则胸中之气亦易下行也。一曰膀胱之气。膀胱之气旺。则能吸引胸中之气下行也。经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又云。上焦如雾。言其气之氤氲如雾也。又云。膻中者臣使之官。
言其能分布胸中之气而下传也。夫膻中者。与上焦胸膈同位。膀胱位于腹内。膀胱之气。空洞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