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9-医藏 -10-中医理论

266-张氏医通-清-张璐-第220页

或腹胀喘渴。泄泻塌痒闷乱。切牙寒战。头温足冷。势所必致。皆缘气虚之故。故治虚痘。初发不宜轻投透表之剂。即参苏饮、人参败毒散等亦不宜用。况升麻汤等纯行升发之药乎。
至于黄连、紫草。皆为切禁。惟宜保元汤为主。若气粗皮燥无润色者亦当忌之。只以四君子少加桔梗、川芎。补益之中略佐升提之法。俟点子出齐。重用参、 峻补其气。助其成浆。至八九日间无他凶证。十全大补汤倍桂。塌陷灰白。腹胀泄泻。木香散。塌痒闷乱。腹胀渴泻喘嗽。头温足冷。寒战切牙者。急进异功散。迟则不救。
卷十二 婴儿门下
虚证变实论
气虚痘疹。调理得宜。使元气充实。腠理坚固。脾胃强健。二便调适。仍可转祸为祥。若补益太过。浆足之后。重用参、 。多有腹胀喘急之患。用枳壳汤。误用五苓、木香散。多有大便秘结之患。用宽中散。便实而渴。用麦门冬汤。过用丁、桂辛热之剂。则有咽喉肿痛。烦躁闭渴之患。用润燥汤。盖喘急腹胀。大便秘坚。烦渴咽痛。皆类实证。然而气虚变实。非真实也。是病浅而用药过深之失也。只宜斟酌。不宜疏通。若误行疏利。则方生之气复虚。而脱证将至矣。
卷十二 婴儿门下
虚证似实论
气虚痘疹。或为饮食生冷。调理失宜。致伤脾胃。遂成泄泻。津液下陷。虚火上盛。必发而为渴。元气下陷。虚阳上壅。下气不续。必发而为喘。夫渴与喘。实证也。起于泄泻之后。斯为津液暴亡而渴。阴气暴逆而喘。
故治渴则宜钱氏白术散。渴泻不止。则用钱氏异功散。治喘则宜独参汤。不应。亦用钱氏异功散。
大便实者。少与生脉散调之。喘渴而泄。陈氏木香散、异功散选用。若至闷乱腹胀。毒瓦斯内攻。
眼合自语者。此名失志。庸医不察。谬认为实。而与耗气之剂。速其毙也。安有实热而渴。气拥而喘。生于泄泻之后哉。
卷十二 婴儿门下
实证似虚论
身发壮热。毛直皮燥。睡卧不宁。腮红睛赤。烦渴腹胀。便秘喘急。皆实热证。而复见呕吐者。
此热毒在内。不得伸越。或为寒冷所搏。乳食不节。冷热相拒。则上逆而为呕吐。病机所谓诸逆冲上。皆属于火者是也。治当升提发散。兼辛以散之。如升麻汤加生姜、橘皮之类。吐逆势甚者。
更加猪苓、泽泻引之下行可也。又有泄泻兼见。似乎虚证。然因热毒郁盛。熏炙脾胃。不得外达。
则毒从下陷。寻窍而出。亦当升提发散。热毒外解。内泄自止。有食则兼消导。如枳壳、山楂之类。又复有不思饮食。似乎内虚。不知郁热在内。不得伸越。二便秘结。腠理阻塞。热毒壅遏。
腹胀满急。不思饮食。必然之势。亦当升提发散。引毒达表。有热则兼清热。如山栀、黄连之类。
则热气有所升越。而脏腑和平。饮食自进矣。若误用丁、桂、半夏等热药于呕吐泄泻之证。用参、、白术等补药于腹胀不思饮食之证。立能杀人。他如龙骨、豆蔻、曲、 、缩砂。皆热泻之戈戟也。
卷十二 婴儿门下
热证变虚论
血热痘疹。只宜清凉发散。不宜峻用苦寒。过投芩、连之属。必致内伤脾胃。外闭肌肉。脾胃伤。则饮食减而泄泻。重则洞泄无度。遂致虚寒。肌肉闭则热蒸之气不行。腠理涩滞。则痘不起发。不行浆。遂成伏陷。此热证变虚之验。虚证既形。便从虚治。不可胶执而畏参、 、丁、桂也。六七日后见之。则木香、异功皆可应用。但中病即止。不可过剂。以招竭泽之祸也。
卷十二 婴儿门下
毒盛变虚论
毒盛壅遏。固宜升提发散。而佐以清凉。使热毒得平而止。若发散太过。必致肌表空虚。元气耗散。内灌清浆。或虚肿空壳。或痒塌外剥。或溃烂不收。百变皆至。而内气亦不能自守。略伤饮食。则成泄泻。泄泻不止。遂变虚寒。而气脱烦渴闷乱。寒战切牙。无所不至矣。夫始出之时。虽为血热壅遏。至三四日后。身反不热。痘疮不长。焉得不进温和之剂。如观桂、川芎、干姜之类。使内气一暖。则外气自和。泄泻之后。其内必虚。虽有腹胀烦渴喘急。焉得复为实热。
不过内虚伏陷毒瓦斯内攻而然。故实热之证。七八九日曾经泄泻。皆从虚治。有木香异功证。便进木香、异功。如无冰硬之证。非泄泻之后。切勿误投温剂。盖塌陷倒 干枯。而无冰硬泄泻之患者。多因热毒内攻而然。又当用百祥丸、猪尾膏等方治之。误投温热。卢扁不能复图也。
卷十二 婴儿门下
气虚血热毒盛三法治例
凡气虚之证。初发身热。手足厥冷。乍凉乍热。精神倦怠。肌肉 白。饮食减少。睡卧安宁。
清便自调。此皆虚证无疑。未见点前。用保元汤加紫苏、防风、白芷以发散之。见点后。以保元汤加川芎、桔梗以开提之。见点四五日后。仍用保元汤随证加减处治。七八日浆足之后。宜四君子加归、芍、山药以调养之。大便实者。加熟地以兼补其阴。若证见虚寒。不妨加肉桂倍参、以温补之。如见塌陷黑 。多用陈氏木香、异功收功。凡血热之证。初发壮热。腮红脸赤。毛焦色枯。烦躁。渴欲饮水。日夜啼哭。睡卧不宁。好睡冷处。小便赤涩。此皆热证无疑。未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