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时。心中悸而烦。是非邪气搏所致。心悸者。

  气虚也。烦者。血虚也。以气血内虚。与小建中汤。先建其里。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日数过多。累经攻下。而柴胡证不罢者。亦须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其表。经曰。凡柴胡汤疾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者是也。呕止者。表里和也。若呕不止。

  郁郁微烦者。里热已甚。结于胃中也。与大柴胡汤。下其里寒则愈。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大柴胡汤方第四十

  柴胡(半斤味甘平) 黄芩(三两味苦寒) 芍药(三两味酸微寒) 半夏(半升洗味辛温) 生姜(五两切味辛温) 枳实(四枚炙味苦寒) 大枣(十二枚擘甘温)

  大黄(二两味苦寒)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黄二两。若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也。

  柴胡黄芩之苦。入心而折热。枳实芍药之酸苦。涌泄而扶阴。辛者、散也。半夏之辛。以散逆气。辛甘、和也。姜枣之辛甘。以和荣卫。

  成氏云。方有缓急轻重。医当临时斟酌。如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者。非驶剂则不能泄。是以有大小承气之峻也。如不至大坚满。惟邪热甚而攻下者。又非承气汤之可投。

  必也轻缓之剂。乃大柴胡汤。用以逐邪热也。是知大柴胡为下剂之缓者。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

  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伤寒十三日再传经尽。当解之时也。若不解。胸胁满而呕者。邪气犹在表里之间。

  此为柴胡汤证。若以柴胡汤下之。则更无潮热自利。医反以丸药下之。虚其肠胃。

  邪气乘虚入腑。日晡所发潮热。热已而利也。潮热虽为热实。然胸胁之邪未已。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以下胃热。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柴胡加芒硝汤方第四十一

  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

  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

  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过经不解而谵语。其为热证明矣。以汤药下之。则热除垢净。以丸药下之。则热留肠胃而下利不止。与调胃承气以荡涤余热。

  伤寒十三日再传经尽。谓之过经。谵语者。阳明胃热也。当以诸承气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盒饭硬。反下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也。下利脉微而厥者。虚寒也。

  今脉调和。则非虚寒。由肠虚胃热。胁热而利也。与调胃承气汤。以下胃热。

  王宇泰云。经文内实之实。当作热。注偏渗。偏、当作漏。

  又云。此 有五反一对。热与厥反。丸与汤反。便硬与下利反。脉微与脉和反。药下与自利反。小便与大便硬为一对。读者宜细详之。

  王三阳云。前条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用四逆者。

  观身有疼痛。则知邪全在表。大不当下。下之。则里虚之甚。略无分毫邪气在里。故元气受损。清谷不止。急当用温药救里。况医下之。不云丸药。则必是承气汤。里之受病多矣。可不急救乎。且外疼痛。亦须用桂枝可知。此证寒未变热。或寒中阴经之证。全未热也。此条本柴胡证邪在半表半里。一半不当下。一半当下。况以丸药下之。表热不能彻去。故邪热乘虚传里。为胁热利。且外证谵语。内有实邪可知。脉又调和。元气颇在。故用承气汤后下之也。此二条。正宜参看用药。不可误也。

  过经谵语。阳明胃热也。成注的甚。前条胸胁满而呕。日晡潮热下利。乃大柴胡症。过经谵语。乃阳明症。不可不辨。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方。

  太阳、膀胱经也。太阳经邪热不解。随经入腑。为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者。为未至于狂。但不宁尔。经曰。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太阳多热。热在膀胱。必与血相搏。若血不为蓄。为热迫之。则血自下。血下。则热随血出而愈。若血不下者。则血为热搏。蓄积于下。而少腹急结。乃可攻之。与桃核承气汤。下热散血。内经曰。从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