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乎。寒热相搏。故曰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
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
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
症。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王宇泰云。按活人所云。温病
有二。其用升麻解肌者。乃正伤寒太阳证。恶寒而不渴者。特以其发于温暖之时。故谓之温
病尔。其用竹叶石膏汤者。乃仲景所谓渴不恶寒之温病也。要须细别。勿令误也。然不
恶寒而渴之温病。四时皆有之。不独春时而已。
凡人有疾。不时即病。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以
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盒饭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
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
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
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
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瘥。
若或瘥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如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
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
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
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
与精气分争。荣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尤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尤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症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
不除。尤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症。里有坚满。为下症悉具。外台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症既具。则不
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
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症尤变易而难治。又矧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表为阳。里为阴。阴虚者。阳必凑之。阳盛之邪。乘其里虚而入于腑者。为阳盛阴
虚也。经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者是矣。下之。除其内热
而愈。若反汗之。则竭其津液而死。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阴邪
乘其表虚。客于荣卫之中者。为阳虚阴盛也。经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
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则愈。若反下之。则脱其正气而死。经
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
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