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取实之过也。内经曰。阴在内阳之守
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发汗攻阳。亡津液。而阳气不足者。谓之守空。经曰。表气微
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阴不为阳守。邪气因得而入之。内搏阴血。阴失所守。
血乃妄行。未知从何道而出。若脉浮鼻燥者。知血必从鼻中出也。
唐不岩云。为KT 为哕。皆误下伤阴之咎。阴伤。则阳失所守。故曰守空。论文前后
二。并无当发其汗。与攻阳亡津液之语。学人详之。
尝见内伤一证。服凉药饮冷水。以致衄血不止者。往往有之。及服从治药。屡屡奏
效。此正经所谓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者也。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
浮数之脉。主邪在经。当发热而洒淅恶寒。病患一身尽痛。不欲饮食者。伤寒也。
若虽发热恶寒。而痛偏着一处。饮食如常者。即非伤寒。是邪气郁结于经络之间。
血气壅遏不通。欲蓄聚而成痈脓也。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为无阳。
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脉浮。面热赤者。邪气外浮于表也。脉迟。战惕者。本气不足也。六七日。为传经
尽。当汗出而解之时。若当汗不汗。反发热者。为里虚津液不多。不能作汗。既不汗。
邪无从出。是以瘥迟。发热为邪气浮于皮肤。必作身痒也。经曰。以其不能得小汗出。
故其身必痒也。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
邪中下。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
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
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
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龈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
胃中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
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客气
内入。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阴阳俱厥。
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浮为阳。沉为阴。阳脉紧。则雾露之气中于上焦。阴脉紧。则寒邪中于下焦。上焦
者。太阳也。下焦者。少阴也。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疼、胫酸者。雾露之气。
中于太阳之经也。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胫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于少阴也。因
表气微虚。邪入而客之。又里气不守。邪乘里弱。遂中于阴。阴虚遇邪。内为惧栗。致
气微急矣。内经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此上焦之邪甚。则下
干中焦。下焦之邪甚。则上干中焦。由是三焦溷乱也。三焦主持诸气。三焦既
相溷乱。则内外之气。俱不得通。膻中为阳气之海。气因不得通于内外。怫郁于上焦
而为热。与脏相熏。口烂食龈。内经曰。隔热不便。上为口糜。中焦为上下二焦之邪
溷乱。则不得平治。中焦在胃之中。中焦失治。胃气因上冲也。脾、坤也。坤助胃气。
消磨水谷。脾气不转。则胃中水谷。不得磨消。故胃中浊也。金匮要略曰。谷气不消。
胃中苦浊。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卫者。水谷之悍气也。气不能布散。致荣卫不通。血
凝不流。卫气者。阳气也。荣血者。阴气也。阳主为热。阴主为寒。卫气前通者。阳气
先通而热气得行也。内经曰。膀胱者。津液藏焉。化则能出以小便赤黄。知卫气前通也。
热气与胃气相搏而行。出入脏腑。游于经络。经络客热。则血凝肉腐。而为痈脓。此见
其热气得行。若阴气前通者则不然。阳在外。为阴之使。因阳气厥微。阴无所使。遂阴
气前通也。内经曰。阳气者。卫外而为固也。阳气厥微。则不能卫外。寒气因而客之。
鼻者。肺之候。肺主声。寒气内入者。客于肺经。则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者。外邪
也。厥者。内邪也。外内之邪。合并相逐为热。则血凝不流。今为热所壅。使血凝自下。
如豚肝也。上焦阳气厥。下焦阴气厥。二气俱厥。不相顺接。则脾气独弱。不能行化气
血。滋养五脏。致五脏俱虚。而五液注
下。针经曰。五脏不和。使液溢而下流于阴。阖、合也。清、圊也。下焦气脱而不合。故
数便而下重。脐为生气之原。脐筑湫痛。则生气欲绝。故曰命将难全。
沈亮宸云。卫气
前通者。下焦之邪。化而为热。阴病变阳。故为痈脓。阴气前通者。
上焦之邪。化而为寒。复遇外客之寒邪。则上下皆寒矣。故向日为热所壅之血凝自
下。如豚肝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