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诘之曰。足下多怒乎。善忘乎。口燥乎。便秘乎。胸紧乎。胁胀
乎。腹疼乎。渠曰。种种皆然。此何病也。余曰。外证尚未显。然内形已具。将来血蛊之候也。曰。何以
知之。曰。合色与脉而知之也。夫血之充周于身也。荣华先见于面。今色黯不华。既无旧
恙。又匪新 。其所以憔悴不荣者何在。且壮盛之年。而脉见细损。宜一损皮毛。二损肌肉。三损筋骨。不起
于床矣。乃皮毛肌肉步履如故。其所以微弱不健者又何居。是敢直断为血蛊。腹虽未大。而腹大之情形已着。
如瓜瓠然。其日趋于长也易易耳。明哲可不见机于早耶。曰。血蛊乃妇人之病。男子亦有之乎。曰。
男子病此者甚多。而东方沿海一带。比他处更多。医不识所繇来。漫用治气治水之法尝试。夭枉不可胜计。
总缘不究病情耳。所以然者。以东海擅鱼盐之饶。鱼者甘美之味。多食使人热中。盐者咸苦之味。其性偏于
走血。血为阴象。初与热合。不觉其病。日久月增。中焦冲和之气。亦积渐而化为热矣。气热则结。
而血始不流矣。于是气居血中。血裹气外。一似妇女受孕者然。至弥月时。腹如抱瓮矣。但孕系于胞中。如
熟果自落。虫蟠于腹内。如负赘难疗。又不可同语也。究而论之。岂有东方之水土致
然。凡五方之因膏粱浓味椒姜桂糈成热中者。除痈疽消渴等症。不常见外。至胀满一症。人人无不有之。但
微则旋胀旋消。甚则胀久不消而成虫耳。倘能见微知着。宁至相寻于覆辙耶。要知
人之有身。执中央以运四旁者也。今中央反竭四旁以奉其锢。尚有精华发见于色脉间乎。此所以脉细皮寒。
少食多汗。 羸之状。不一而足也。余言当不谬。请自揆之。月余病成。竟不能用。半载而逝。
胡卣臣先生曰。议病开此一法门。后有学人。不可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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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答门人问州守钱希声先生吐血治法

属性:门人问曰。州尊暴病。呕血数升。指尖微冷。喉间窒塞。声
不易出。安危之机。关于医药。有用温补人参阿胶之属者。有用
凉血生地玄参之属者。有用降火黄柏知母之属者。漫难适从。请吾师确言其理。以开瞽 。答曰。古今论
失血之症。皆混在痰火一门。是以言之不中肯 。吾试为子详之。夫血病有新久微甚。无不本之于火。然火
有阴阳不同。治法因之迥远。州尊虽旧尝失血。不过伤损之类。其原颇轻。今入春以来。忽尔呕血数
盂。则出之暴矣。经云。暴病非阳。则其为火也。即非阳火甚明。阳火者五行之火。天地间经常可久之物。
何暴之有。设其暴也。复可以五行之水折之。不能暴矣。惟夫龙雷之火。潜伏阴中。方其未动。不知其为火
也。及其一发。暴不可御。以故载阴血而上溢。盖龙雷之性。必阴云四合。然后遂其升腾之势。若天青日
朗。则退藏不动矣。故凡用凉血清火之药者。皆以水制火之常法。施之于阴火。未有不转助其虐者也。
大法惟宜温补。而温补中之微细曲折。要在讲明有素。经曰。少阴之脉萦舌本。谓肾脉萦绕于舌根之间也。
又曰。咯血者属肾。明乎阴火发于阴中。其血咯之成块而出。不比咳嗽痨症。痰中带血为阳火也。此义从
前未有发明。惟汉代张仲景为医中之圣。于伤寒症中垂戒一款云。误发少阴汗。动其经血者。下竭上厥为
难治。后人随文读去。至下竭上厥之理。总置不讲。不知下竭者。阴血竭于下也。上厥者。阴气逆于上也。
盖气与血两相维附。气不得血。则散而无统。血不得气。则凝而不流。故阴火动而阴气不得不上奔。阴
气上奔。而阴血不得不从之上溢。阴血上溢。则下竭矣。血既上溢。其随血之气。散于胸中。不能复返
本位。则上厥矣。阴气上逆。不过至颈而止。不能越高巅清阳之位。是以喉间窒塞。心忡
耳鸣。胸膈不舒也。然岂但窒塞不舒已哉。阴气久居于上。势必龙雷之火。应之于下。血不尽竭。不止也。
气不尽厥。亦不止也。仲景所以断为难治者。其以是乎。但止曰难治。非谓不治也。仲
景不立治法者。以另有卒病论一十六卷。专论暴病。后世散逸无传耳。吾为子大辟其扃。则以健脾中阳
气为第一义。健脾之
阳。一举有三善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如天青日朗。而龙雷潜伏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胸中窒塞之阴
气。如太空不留纤翳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饮食运化精微。复生其下竭之血也。况乎地气必先蒸土
为湿。然后上升为云。若土燥而不湿。地气于中隔绝矣。天气不常清乎。今方书皆治阳火之法。至龙雷
之火。徒有其名。而无其治。反妄引久嗽成痨。痰中带血之阳症。不敢用健脾增咳为例。不思咯血即有咳嗽。
不过气逆上厥之咳。气下则不咳矣。况于原无咳嗽者乎。古方治龙雷之火。每用桂附引水归原之法。然施于
暴血之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