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膏酒丸散,皆 灰炮之用。
凡巴豆,去心皮膜,熬令紫色,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熬黄,别捣令如膏脂
,视之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绢筛之HT 尽,又
纳臼中,
凡麦 曲末,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微炒,干漆熬令烟断,乌梅入丸散熬之,用熟艾者
,先炒细擘,合和诸药捣之,今细散不可筛者,纳散中和之。
凡用诸毛羽齿牙蹄甲龟鳖鲛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蜕皮微炙。
凡用斑蝥诸虫,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蛎熬令黄色,僵蚕蜂房微熬
之。
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须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丸散用胶,先炙,今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
,诸汤中用阿胶,皆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令烊尽。
凡用蜜,先以火煎掠沫,令色紫黄,即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精粗,遂至大稠,
于丸弥佳。
凡丸中用蜡,烊之,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凡汤中用饴糠,皆汤成下,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之。
又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
两为一斤,此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依四分为一两为定,
方家有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两三种或五种,皆悉分两同

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今日服三
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尔。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
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一边尔,并用五铢钱
也,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
十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即以升平之,药升方作上径一
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今人分药,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如黍粟亦然,以十
六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之青斑豆也,以二大
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小豆准之,
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
以十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当先去心皮毕,乃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
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核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有大
小,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秤五两为正,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菟丝子
一升九两为正, 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其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
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
,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乃得无末而
片粒调和也,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
凡丸散,先细切,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湿润药如天门冬
干地黄辈,皆先切,曝干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值阴雨,可微火烘之,小停冷乃捣
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之为正,其汤酒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
石药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药者,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
和同为佳。
凡煮汤,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
率,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为病须快利,所以少水而多
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为病须补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详视之,不得令水
数多少,汤熟,可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去滓,澄去 浊,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覆
令密,勿令泄气欲服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若于铛中,勿令器中有水气,方云再服三服者,
要令力



<目录>卷第三十一

<篇名>古今诸家丸方一十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