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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古今医统大全-第62页

百二十斤八两,天雄四对。
【广东布政司】九千九百二十九斤三两四钱,蛤蚧一十七对。
【广西布政司】九千七百二十三斤一十两。
【山西布政司】八千九百五十五斤四钱五分。
【山东布政司】八千七百三十八斤六两。
【河南布政司】八千六百四十九斤四两。
【陕西布政司】一万一千七百四十四斤七两。
【辽东都司】八百斤。
【应天府】三千六百五十八斤八两。
【镇江府】三千七百一十七斤六两六钱,赤头蜈蚣四十五条。
【苏州府】一万八千七十九斤三两。
【松江府】一千四百四十斤。
【徽州府】九百四十九斤八两。
【宁国府】四千九百九十四斤一十两二钱,乌烂虫蛀下木瓜二十个。
【太平府】一百八十一斤七两六钱。
【池州府】六百一十三斤。
【凤阳府】二千七斤。
【扬州府】七百四十五斤三两二钱。
【淮安府】三千一百二十七斤八两。
【庐州府】八十五斤一十二两五钱九分。
【安庆府】四百五十八斤。
【广德州】六百三十斤。
【滁州】一千五百九十二斤一十一两二钱五分。
【徐州】六十三斤。
【和州】二百二十三斤一十四两。
【永平府】二百一十五斤。
【庆州】七百斤。
【保安州】七百斤。
【大名府】一千五十斤。
【河间府】二千一百七十七斤。
【保定府】五十斤。
【真定府】七百六十五斤。
凡天下解纳药材,俱贮本院生药库,以御医二员与大使一员辨验收放,礼部仍委官一员监收。
至年终照例造册二本,一留本院备照,一送礼部查考。
凡药材如丹砂、鹿茸等项,先因在外镇守等官额外进贡,沿途害人,成化二十三年诏禁止勿进。
凡军中马病,本院给与药饵。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医士,堪任医官者,俱从礼部送本院考试,仍委该司官一员会考。中者送 吏部选用;不中者发回原籍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本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考中者量纳应用,后不行,成化十八年奏准仍照旧例。
<目录>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篇名>大明会典医政官制属性:凡本院药饵,俱南京礼部收到湖广等布政司解来药制造。
凡南京各营该用药饵,俱拨医士随病供应。
凡医士、医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分拨各科。
凡医士、医生月粮,照北太医院例。
<目录>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篇名>神农尝百草论属性:《淮南子》云∶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予尝诵其书,每至于此,未始不叹夫孟子所谓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夫神农,立极之大圣也,悯生民之不能以无疾,故察夫物性之可以愈疾者 以贻后人,固不待乎物物必尝而始知。如待必尝而始知,则不足谓之生知之圣也;以生知之圣言 之,则虽不尝亦可知矣。设使其所知果有待乎必尝,则愈疾之功,非疾不能以知之,其神农众疾 俱备而历试之乎?况秽污之药不可尝者,其亦尝乎?且味固可以尝而知,其气、其性、其分经主 治,及畏恶反忌之类,亦可以尝而知乎?苟尝其所可尝,而不尝其所不可尝,不可尝者既可知,
而可尝者亦不必待乎尝之而后知矣。谓其不尝不可也,谓其悉尝亦不可也。然经于诸药名下,不 着气性等字,独以味字冠之者,由药入口唯味为先故也。又药中虽有玉石 虫兽之类,其至众者惟草为然,故遂曰尝百草耳,岂独尝草哉!夫物之有毒,尝而毒焉有矣,其 中毒者日必七十乎!设以其七十毒偶见于一日而记之,则毒之小也,固不死而可解;毒之大也,
则死矣,孰能解之?亦孰能复生之乎?先正谓淮南子之书多寓言,夫岂不信!(《溯洄集》)
<目录>卷之三\翼医通考(上)
<篇名>亢则害承乃制论属性:予读《内经·六微旨论》,至于亢则害,承乃制,喟然叹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枢纽乎!
王太仆发之于前,刘河间阐之于后,圣人之蕴殆靡遗矣。然学人尚不能释然,得不犹有未悉之旨也欤?
谨按《内经》,帝曰∶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 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 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帝曰∶何 也?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尝观夫阴阳五行之 在天地间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强者折之,弱者济之。盖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 是,则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之政日以极矣,天地岂能位乎!虽然,
高也,下也,弱与强也,亦莫或使然而自